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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三》[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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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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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文獻通考》卷五十三選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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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廉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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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馬端臨選舉考於舉士一門,首列科目,凡明經、進士、諸科備焉。次賢良方正,則漢以後凡天子特詔曰制舉,又曰制科是也。次孝廉,則所稱興廉舉孝是也。西京以前,賢良文學令其對策,而孝廉無策試者,賢良以言揚,而孝廉以行舉。設科之初,意有分重,自不得并為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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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代教澤涵濡,里俗龎厚,加以風勵多方。自雍正元年至乾隆元年,曠典以時秩,舉寰宇內外,蒸蒸式化。竊惟孝廉方正一科,採古賢良方正之號,合之孝廉,所期於應此,舉者甚厚。爰専録之,而以力田諸科附焉。至博學鴻詞,各科係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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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㫖舉行與常行科目不同,應入制科,但皆屬以文藝。奉試膺選,今已於舉士條依次編載,不復另立専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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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五年,吏部議覆:「憲臣魏裔介條奏舉用孝子授官,從未有例,但孝行闗係風紀,若有司呈報,果有真正孝子,許撫按具題禮部覆核,勅臣部考試,選授縣正、佐貳等官,如有冐濫揑報,原舉官㕘處」。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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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六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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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八旗詳察孝行素著者以聞。雍正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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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舉孝廉方正。先是,康熙六十一年,詔各直省毎府、州、縣、衛,各舉孝廉方正,暫賜以六品頂帶榮身,以備召用。至是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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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國家敦勵風俗,首重賢良,前所頒恩詔內有舉孝廉方正一條,距今數月,未有疏聞。豈通都大邑之中,海澨山陬之逺,遂無潛修砥操克稱俊乂,可應詔㫖者與,誠恐有司怠於採訪,雖有端方之品,無由上達,殊負朕殷殷延攬之至意。著各省督撫速遵前詔,確訪舉奏二年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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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浙江、直𨽻、福建、廣西、孝廉、方正各二員,俱以知縣用,五十五嵗以上者,以知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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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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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朕惟四民以士為首,農次之工,商其下也。漢有孝弟力田之科,而市井子孫不得仕宦重農抑末之意,庶為近古。今士子讀書,砥行學成,世用國家,榮以爵祿,而農民勤勞作苦,手胼足胝,以供租稅、養父母、育妻子,其敦龎淳樸之行,雖寵榮非其所慕,而奬賞要當有加。其令州縣有司,擇老農之勤勞儉樸,身無過舉者,嵗舉一人,給以八品頂帶,榮身以示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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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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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果郡王允禮、順承郡王錫保八旗漢軍內有平居孝友守分讀書之人考試既不獲中式而又不能別就者,爾二人查明分別挑選。其上三旗包衣、旗鼓佐領下人,令內務府總管保奏,王等包衣旗鼓佐領下人,令各該王保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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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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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朕即位以來,加意旁求,如現任官員及候補、候選科目諸人,每特令薦舉,遴選,引見廣開録用之途,冀收羣策之力,又念各省學校,原以養育人材,令學臣保舉賢能,以備任使,乃直省學臣所舉人數不多,又或草率塞責,不能副得人之實。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古者取人之法,惟鄉舉里選合於三代之制,今直省府州縣學貢生生員,多者數百人,少亦不下百餘人,其中豈無行誼醇篤好修自愛明達之士乎?著州縣官㑹同該學教官、將貢生生員,內居家孝友,行止端方,才可辦事而文亦可觀者,秉公確查一學各舉一人,於今年冬底申報該上司奏聞請㫖。朕因廣攬人材,舉此曠典,所以黜浮華而資實用,州縣教職為一方師長,選賢薦能,乃其専責,倘敢虛應故事,濫舉非人照溺職例革職,或狥情受賄,則當重治其罪。八旗之滿洲蒙古亦照此例,將人品端方,通曉漢文者,著該佐領各舉一人,庶使潜修篤行之士得以表見,而國家亦收得人之效矣。尋經吏部帶領各省學政薦舉生員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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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以知縣用者三員,餘以國子監助教、學正、學録補用。七年,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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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朕廣收人材,以資吏治,每年保舉,引見覺豫省之人,較少大約,豫省士風器量,謹厚有餘,而才具明通不足。今欲加以策勵,以備國家之用。著田文鏡,通行所屬,選其材猷可供任使者,不拘人數,資格秉公舉出該督再加遴選奏聞,送部引見。又念中州之民,務本力田,勤於耕作,著該督於常例,嵗舉老農外,令所屬各舉一人,給以八品頂帶,以示優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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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元年,吏部議:「准凡府、州、縣、衛保舉孝廉方正,悉由地方紳矜耆庶,隣佑里黨,合詞具呈,該州縣採訪公評詳稽事實,所舉或係生員,㑹同該學教官查核,造具清冊,加具印甘各結申詳該督撫核實保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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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詔:「內開事例給以六品頂帶榮身。如其中果有徳行、才識兼優、堪備任用者,准破格保薦。倘所舉不實,除本人斥革追究外,其濫行出結各官照濫舉匪人例,分別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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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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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福建巡撫雅徳奏:「侯官縣職貢生許王臣,自曽祖許友承至伊孫曽,同居七世,丁衍百餘,洵為盛世庥徴,請㫖旌表許王。臣家庭順聚,雍穆可風,宜推旌淑之恩,益廣型仁之化,兹特親製詩章、御書匾額以賜,仍賞給縀疋,建坊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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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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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周禮,賓興三曰,六藝,而較射之典,古人尤重之,容比於禮節,比於樂藉以觀徳後世,武選即以是超家,又兼試以內塲策論,必習韜鈐、知書數者,乃膺其選,其於藝事畧備,固亦舉士之一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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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憲皇帝於雍正五年,御瀛臺紫光閣,閲視武舉外場,復命親軍、䕶軍等步射。時八旗人士能開數石弓,以技勇稱,最者總萃林立,各直省中式者見其挽強執鋭,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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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神勇,此皆漢六郡良家羽林期門之選,及唐時翹闗負重之倫,特以技勇為滿洲所素,具飫聞而習見,未曽設科目之名,是以無從紀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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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舉士,文武並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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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學政取士膠庠,每鄉試屆期,則巡撫大臣校閲外場,然後扃闈試之,拔其尤者分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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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門入侍宿衛,可謂榮矣,大要武舉一途,西北諸省擅長,而東南、閩廣邉地次之,凡出膺節鉞,任提鎮者不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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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培養訓習之效,亦於此徵盛云。順治元年,定武舉㑹試於辰戌、丑、未年,各直省武鄉試於子午、夘酉年。凡京衛武學官生遇子午、夘酉鄉試,年准一體赴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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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准於十月舉行各直省武闈鄉試,定直省武舉名數,俱照舊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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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定各直省武生鄉試例。京衛武生在兵部,鄉試,直𨽻各府在保定府鄉試,各省在本省布政司鄉試。大同府在大同府鄉試,西延、漢、鳳及榆林鎮在西安府鄉試。平慶、臨鞏暨兩河等處,在甘肅鄉試。十六年,大同府武生歸山西省,合試京衛及直𨽻各府奉天府武生,俱歸順天府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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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定武㑹試事宜內三院官二員為主考官,科臣二員,部臣二員為同考官,御史二員為監試官,其受卷、彌封、謄録、對讀闗防及巡視等官,俱於兵部各司官內差委。初九日試騎射,十二日試步射,十五日試策論。是時,外省以巡按為監,臨官後歸巡撫㑹同布、按各官監射、同知以下、知縣以上、正途出身者四員為閲卷官。康熙八年,以學政為閲卷官,旋罷之,仍以本省總兵官一員㑹同巡撫、監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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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定武進士衣頂,第一甲一名武進士,照題定例,賞甲胄、撒袋刀、弓矢、鞾帶等物,諸武進士衣頂照文進士,一體穿帶,並給折鈔銀十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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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定武進士出身授官例,一甲一名授㕘將,二名授逰擊,三名授都司,二甲授守備,三甲授署守備,著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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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併合畿南畿北兩武闈於真定府。兵部奏言:「直𨽻、巡按既已歸併一差,則畿南、畿北兩武闈亦應歸併一闈,查真定府為畿南、畿北適中之地,且場屋寛敞,便於考試。請嗣後武闈於真定舉行」。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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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歸併上、下江武闈鄉試。兵部奏言:「江南改直為省,其武闈不應分上下江,應照各省事例,統於省城鄉試」。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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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兵部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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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國家選舉人才,共襄治理,文武允宜並重。今科中式,武舉一百二十名,應照文進士一體殿試,朕親行閲視,先視馬步箭後視策文,永著為例。屆期讀卷官,用大學士、學士及吏、戶、禮、刑、工五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堂官各一員,提調官用兵部尚書、侍郎二員,監試受卷、彌封、掌卷、巡綽、寫榜。各官及光祿寺備宴,俱與文同。武舉人各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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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門就試,試畢,以卷送午門外,東直房讀卷官公閲進呈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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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批:一甲三名畢,各赴內院公同填榜」。從之。又兵部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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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國家用人,文武並重,今科武進士俱照文進士、殿試大典一體舉行。朕思文進士有考選庶吉士、作養教習之例,武進士亦應簡選教習,隨侍衛學習騎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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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武進士授官品級兵部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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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今科武進士經朕親試選取,于國柱等二十三名武藝可觀,且係本朝初行殿試,宜加優異第一名,著授副將品級第二名,著授㕘將品級。第三名,著授逰擊品級,第四名以至二十三名,俱照例授以應得品級。伊等在京習學騎射,贍養需資,俱著先行照品級,給俸祿頂帶,俟滿一年,爾部題請選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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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准部議,武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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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試讀卷𫝊臚,俱照文場例。十六年,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袁懋功奏言:「用人之途,文武並重直𨽻文場,合八府之士於順天府而彚試之,乃武場在內者兵部主之,在外者巡撫主之,一事兩分,與文場殊異。請於八府武生鄉舉之年,令各道臣試其弓馬策論合式者冊送按臣按臣彚送兵部,合試於京師。其試録亦如文場進呈御覽,以重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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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是其言,下所司詳議,尋議直𨽻八府武生與京衛武生總屬畿輔,人才允宜歸併合試,其中額應酌量,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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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二百名:京衛一百名,外州縣衛所一百名,用翰林官二員為主考,小京職四員為同考官,順天府堂官為提調。御史二員為監,試其頭場、二場監射馬、步箭,考騐技勇,仍照舊例臣部滿漢右侍郎考試」。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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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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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今年文闈已再行,㑹試至將,材為詰戎,飭備所需,亦宜預儲,以備任使,著於明年,令天下武舉,再行㑹試」十七年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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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武科取士,拔其韜畧,諳通弓馬嫻熟者,以備將才,至於開弓、舞刀掇石,俱屬虛文,無益以後,俱不必試。是年,兵部再舉㑹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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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內大臣及大學士監射,永著為例。兵部又以第二場步箭合式者不及取中之額,請酌減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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㫖取一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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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兵部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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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武闈取士,原以遴拔將才,以資實用,向來考試馬步箭,沿習舊例,用髙大之的較射,以致軟弓小箭易於倖中,其用滿式弓矢者,反不得合式,殊非收羅材勇之意。以後鄉㑹考試馬箭,用滿洲例,射帽步箭,亦照滿洲例,射尋常小的,爾部即通行,𫝊諭遵行」。至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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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親試,㑹試中式武舉馬步射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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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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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兵部議准吏科給事中何澄條奏武闈考試之法,請照舊例,以馬步射箭數詳註卷面,以便閲卷分别名次,不得専憑策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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㫖武闈,著先試策論,後試馬步箭,又兵部奏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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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試天下武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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㫖武闈已考過步箭及策論,又經內試選定,著停止殿試。康熙三年,兵部議覆,禮科給事中廖丹疏言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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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誠官員,應於各省分用,其武進士候推選者甚多,請暫停武闈㑹試,查㑹試大典,不便停止,應於本科武進士減去一百名,中額止取百名」。從之。又停止京衛武生武童部試,歸併順天學政考試。五年,舉行雲南省武鄉試照文闈額數,取中二十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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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舉行貴州省武鄉試,照文闈額數,取中二十名。六年,河南道御史朱裴疏言:「國家開科取士,文武相等,查順治十五年以後,厯科武舉武進士未經選用者甚多。因部科効力及提督、劄委之人,混淆雜進,躐等先用,而科目反不得與較遲速,非制科取士之本意也。請將外委効力等項與武進士武舉等,較人數多寡,倣二八分缺之例,使科目人員量行先選。其外委各弁,雖有戰功及捕盜績,不可止憑該衙門,一概咨送選補」。下部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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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六月,定四川省武鄉試中額照文場例,取中四十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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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年,兵部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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㫖議:「准衞官缺出,向以掌房貼案人等補授,今應停止於漢軍、漢人世職並武進士內,選擇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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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年,定武進士挨次選補營衛守備。舊例,武進士、推選、守備分別名次,在前半者,候選營缺在後半者,候選衛缺。至是以營缺多而衛缺少,嗣後不拘營缺衛缺,將武進士挨次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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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年,兵部議,准御史錢三錫請定武闈條例,以馬箭中三、步箭中二者為合式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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㫖:馬箭、弓刀等項,俱已合式,惟因步箭中不及兩箭,不准合式,似屬屈抑,著再議。尋議步箭,雖未中式,其射法精善者,亦准考取,至比箭時,應令內大臣、都統、內閣大臣與臣部公同監試,庶善射者不致遺漏,得㫖嗣後武鄉㑹,考試馬箭,以中四箭為合式,步箭以中一箭為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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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發各省候選武舉分屬督、撫、提、鎮標下効用,如果騎射嫻熟,即以千把總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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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年,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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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武鄉㑹試舊例,射的以八十步為則太逺,善射者不能多中人材,或致遺棄,嗣後改為五十步,以中二箭為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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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停本年粵西武鄉試,以巡撫王起元奏粵西武生甚少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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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年,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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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朕閲今年武闈試録,江浙人中式者,多山西、河南兩省各中一人如此,恐致遺失人材、武進士之文,不過熟記成語,抄寫舊套而已,論文取中,必致不均,而人材亦多遺失,必以馬步箭俱優,人材出衆者為佳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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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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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天下,武舉㑹試者,或其人材可用,騎射亦優,而以不合式之,故遺而不録者有之,朕意殊為憫惜,令兵部宣示,有願効力與再試者,具呈,候該部請㫖,再行考試,遴選交火器營,令其服習戎事,於㑹試時照常考校,既悉知其人,亦便於拔取,有超羣者,即與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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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年,復試下第武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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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御瀛臺、紫光閣閲武舉騎射,上發五矢,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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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曰:「今科落卷內,安知無騎射俱佳而被遺者乎?如其回籍則已。若有留此者,令兵部察明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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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開粵西武科鄉試,從廣西巡撫彭鵬請也。四十一年,兵部議准武闈考試立空白印冊二本,第一場馬箭,合式武生,於面上用印時,即令本生親註姓名、籍貫年貌於印冊第二場合式者亦如之。至第三場策論取中,即將印冊字跡磨對,以杜冒替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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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年,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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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考試武舉,當擴其典,以備録用,即今在內部院司官筆帖式兼武職,而厯陞堂官者不少,在外總督、總兵由行伍出身者甚多,何地無才?現今八旗監生為䕶軍驍騎者,俱有入文場考試之例,直𨽻各省緑旗營兵、千把總,及年滿千總,不但人才壯健、善馬步箭,其中有通文藝,願入場就試者,可分別令就武鄉㑹試,即於其充伍為弁之地,就近鄉試,不必令回原籍。如此則緑旗官兵內有才力者俱得入彀,而武舉進士內,亦得實有才力之人矣。尋議直𨽻各省緑旗營兵,有通文藝,願應武鄉試者,於充伍地方該營將弁,申送巡撫,一體鄉試,於原額內取中不中,仍令歸伍。又各營千把總及年滿千,總門衛所千總,有願應武㑹試者,該督撫提鎮給咨赴部,一體㑹試,於原額取中不中,仍歸原職。兵丁千把總、鄉㑹中式後,願歸職伍者聼。又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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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漢軍人等一體考試武舉武進士。尋議定八旗漢軍內務府無品筆帖式庫使,由官學生補授之外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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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散人等有願考武生者,該旗移送順天府,考取八十名鄉試時所取武生并中書及部院衙門筆帖式、廕生監生及監生之披甲,䕶軍領催、執事人員,願應武鄉試者,亦移送鄉試,取中四十名,如不中,仍令當差㑹試,取中八名,照文場編合字號」。四十九年,兵部議覆陜西肅州總兵路振聲疏請増陜西武舉額數,應不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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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諭大學士等曰:「陜西人材壯健者甚多,又令兵丁一體,鄉試武舉額數若少,則有才者不免遺漏,以致壅滯,著將武舉中額照原數増二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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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太原總兵馬見伯疏言:「武經七書,註解互異,請選定一部,頒行經部」。議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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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諭大學士等曰:「武經七書,朕俱閲過,其書甚雜,未必皆合於正。所言火攻水戰,皆是虛文,若依其言行之,斷無勝理,且有符呪占騐風雲等說,適足啟小人邪心。昔平三逆,取臺灣,定䝉古,朕料理軍務甚多,亦曽親身征討,深知用兵之道,七書之言,豈可全用?孟子云:仁者無敵。又云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今日若欲另纂一書,此時又非修武書之時。李光地奏曰:令習武者,讀左𫝊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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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曰:「左傳浮誇,昔人曽議之,孟子有言:可使制挺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矣。若知此意而用兵,方是總之。仁者無敵,此是王道與其用權謀詐偽無稽之言,不若行王道,則不戰而敵兵自敗矣。王道二字即是極妙,兵法從古,窮兵黷武,皆非美事善戰者,皆時至事迫,不得已而後用兵也。昔吳三桂反時,江南徽州所屬叛去,一縣將軍額,楚往征之,有人獻策於賊,云滿洲不能步戰,若令人誘至稻田中,即可勝之矣。豈知滿洲兵強勇爭先,未及稻田,已將誘者盡殺之,此獻策之人亦為我兵所殺。用武經七書之人,皆是此類。今於武經、七書內作何分別出題及論語、孟子一併出題之處。著九卿定議具奏。尋議武經七書,惟孫子、吳子及司馬法議論近正。嗣後考試武生、武童論二篇,一題出論語、孟子,一題出孫子、吳子及司馬法。舊例鄉㑹試論一篇,策二篇。今改出論題二策題一」。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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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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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御暢春院內西厰閲試武舉騎射、技勇,選宋如栢等十五人,再試,以騎、步射,令善射、侍衛等射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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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親射二次,每發,皆中大學士等奉諭㫖:近見直𨽻各省考取武進士額數,或一省偏多,或一省偏少,皆因不知其弓馬武藝,止憑文章取中,以致騎射嫻熟、諳習韜畧之人,多有遺漏,嗣後考取武進士不必拘定額數,俟天下㑹試武舉,齊集京師,令該部將各省赴試到部,武舉照例考試弓馬,將合式武舉等實數查明,預行奏聞。朕計省之大小人之多寡,照考取文進士例,按省酌定,取中額數,則學習武藝、弓馬優長者,不致遺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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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年,定武鄉試日期,自十月初九日至十三日試騎射技勇,十四日入闈,從府尹俞化鵬請也。五十九年,兵部奏定將在部効力之武生及官員子弟,停其取用,専取武舉。其武進士內有情願効力者,亦准收録宗人府鑾儀衛兵科,俱照兵部一體取用効力。三年後,考試武進士一等者,以營守備推。用二等者,以衛守備推。用武舉一等者,亦以營守備推。用二等者,以守禦所千總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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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元年,定滿洲武鄉㑹試中額,八旗滿洲等照漢軍例,考取武舉二十名,武進士四名,編滿字號,至十二年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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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賞㑹試中式武舉銀兩為整理衣服賃取馬匹之用。又兵部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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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諭:「今科中式武進士,係元年所取狀元授為一等侍衛,榜眼、探花授為二等侍衛,二甲十三名授為三等侍衛令戴孔雀翎。三甲記名三十六人,俱授藍翎,餘照例揀選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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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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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陜西地屬雍、凉,人材壯健強勇者多,騎射嫻熟,勝於他省。每科鄉試,取中不過三十名,而入學額數亦與他省不相上下,額少人多,不無屈抑。自雍正四年鄉試為始,西安、甘肅、武舉各加中十名,其武童入學額數,若通省俱加,恐有冒濫,照文童改學例,令督撫㑹同學臣查明技勇最優之州縣酌量,奏請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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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立武闈好字號,取中外場,兵部議覆。吏部侍郎史貽直條奏武闈直省鄉試,請照㑹試例,擇其弓馬嫻熟技勇出羣者,另立好字號,以便取拔,應如所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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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武舉議定編好字號,在京武鄉試,朕派信用大臣考試,嗣後各省武鄉試,或以好字號取中,或以文章好取中之處,著於解部武鄉試録內註明,以便㑹試時查對。至雍正四年,定鄉㑹試外場弓馬、技勇,好者另編好字,且分別雙單好字,移送內簾,先於好字號卷內選取,如不足數,乃選取餘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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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兵部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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㫖議准每科武進士前半以營守,備用,後半以衛守備用。今衛守備之缺,既經裁減,嗣後將衛守備用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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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士內再分十五名,以營守備用,於雙月營守備各班之末,另立一班推補守禦所千總,裁減之外,存缺無幾。舊例糧船回空,隨帮千總以衛千總推用。此等人員總漕稱為明季世職子孫,今既非世職,應停其頂補將揀選之武舉候推守禦所千總人員內頂補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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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定補授管門千總人員京師、外城七門,內九門每門額設千總二員。嗣後千總缺,出停止補授漢人將滿洲、漢軍武舉並漢軍捐千總者補授。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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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給、㑹試下第武舉回籍路費如文㑹試例。五年,定武進士授官例。一甲進士照元年例補授侍衛。二甲挑選十名,授三等侍衛,三甲挑選十名,授藍翎侍衛,俱俟補授營缺時,照侍衛品級兼銜。其三,甲武進士候選守備者,兵部奏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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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㸃大臣㑹同兵部,揀選一等二等者以營守備,註冊三等者以衛守備註冊,得缺之日,俱兼以署守、備管。
110
事如有弓馬生疎者,令其回籍學習,俟騎射可觀,再行赴部考騐」。
111
112
勅浙江武舉,照舊㑹試時停止浙江文㑹,試兵部奏浙江武舉㑹試應一,併停,止得。
113
㫖士習澆漓,不干武途,況浙省文有餘而武不足,武科著照舊㑹試。
114
又八旗都統奉。
115
諭㫖:厯來滿洲技勇,罕與比倫,前令八旗查得親軍䕶軍內能開硬弓者,現有一萬八千餘人。昨在瀛臺,令八旗人等校射衆,武舉等咸驚異,以為從來罕覩朕心,深為喜悅,著分別賞給銀兩,伊等藝勇超羣,是其盡心學習所致,嗣後務更加勉勵,不可以弓力相爭,尚將此通諭八旗知之」。
116
又兵部奉
117
諭㫖:前科武進士,大半皆授為侍衛,餘亦依次俱得選用。今科進士,朕恐其多選侍衛,反不能盡心學習,所以揀選侍衛者甚少,但伊等未得一時録用,置之閑散,殊為可惜。今特廣為加恩,將未選侍衛之滿洲䝉古進士,授為藍翎,交與領侍衛內大臣効力行走。漢軍進士交與該旗,以驍騎校補用。其餘漢進士有人材可用者,分發各省賞食千總俸,令督、撫、提、鎮試看。如果材力壯勇,効力勤謹者,以守備題補。
118
七年,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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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向例武舉在本省學習之後,遇有千把總缺出,未免鑚營倖進,且該管官之秉公拔補與否,亦無從考騐。嗣後將隨標差操學習之武舉等,令該撫等看其材技,優嫻曉習營伍者,照年滿千總例,送部考騐,分發別省,遇有千把缺出,即行補授,則人材既可造就,而拔補亦得公平,將此永著為例。
120
又兵部遵。
121
㫖議定滿洲武舉,補授內九門千總者,遇㑹試之年,仍准入場考試,平時令步軍統領考騐,限以三年材技。
122
優長者,補授巡捕營守備,中平者,補授本佐領下䕶軍校,并本旗驍騎校等缺。平常者,留門當差,學習有成,再行保送。至滿洲武進士,除選授侍衛外,其餘仍以京營守備與驍騎校、䕶軍校等缺補授。又兵部奉。
123
諭㫖各省每科武、鄉試,例用巡撫為主考官,朕思各省巡撫多有未曽習學騎射技勇者,何以定優劣,從今科為始,各省著就近省城之提督總兵一員,同考外場,秉公拔取。若駐劄路逺,或因公他出,則令派委副將一員代之。
124
九年,大學士等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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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各省督撫,著於所屬地方召募,揀選人材壯健技勇可觀者百餘人,咨送兵部奏聞,候朕㨂派官員,訓練教習,以備軍旅之用。武生童生及鄉勇、民壯等,俱可入選。每人本籍額外,給與守糧一分,以養贍其家口。本人進京之時,著督撫動支公用銀兩,賞給路費。
126
十年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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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向因落第武舉,其中不無才力可用之人,是以令本省督、撫、提、鎮,秉公考騐,將年力精壯弓馬可觀者,留營給與額外馬糧一分,令其差操學習,俾得熟練營伍,以備將來將弁之用。原令該管大臣慎重遴選,使人材有所造就也。今聞外省庸劣無能之人,頗有濫充者,著該部通行各省將技勇可用之武舉,令其充補經制馬糧,其不願留營及騎射生疎材力不及者,令其回籍自行學習,不得留營虛佔額糧之數。
128
又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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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凡分發各省試用之武進士原令其學習營務,必須弓馬優嫻熟諳營伍,方可題補。近見爾部於武進士題補守備時,不計科分之淺深、弓馬之優劣,概以為合例以致督、撫、提、鎮,因一時營員內不得合例之人,遽將科分尚淺,營伍未諳之武進士題補,轉不如用久厯行伍之人,於營務有裨益也。嗣後武進士題補守備,若科分不及應選之期,即屬不合例,可𫝊諭各省知之」。
130
又兵部奉。
131
諭㫖:「朕看滿洲、武舉等,於緑旗營不甚相宜,嗣後將如何補用及如何陞轉之處,詳議具奏」。尋議八旗武舉有人材出衆者除。
132
特恩選用外,其餘俱請交各該處以應得之缺補用。但伊等品級不同,則陞用亦宜分別嗣後應照漢人例。
133
請派大臣騐看,分別等次,交與該旗,於䕶軍驍騎等缺,挨次委署試用,入於應陞人員內帶領引見,補授平常者,駮回學習,以圖上進,內有願在旗當䕶軍前鋒効力之人,亦著挑取,令其當差行走挨次補。
134
用行走三年,諳練稱職者,入於應陞人員,內帶領引。
135
見再此等人員係實授者,自有應得之俸,其委署給與錢糧米石所服頂帶,悉照委署之例。現任內九門滿。
136
千總應請改補,以昭畫一。嗣後內九門千總缺出,請照外七門、千總例,將漢軍武舉及捐納人員補用」。從之。
137
十一年奉。
138
諭㫖武場鄉㑹兩試,原期選俊儲材,所以人材壯健、技勇兼優者,外場考試,另編好字號,並分別雙單,令入內場,再考試文藝,比較取中,以杜冒濫倖進諸弊。本年武㑹試有頂替進場作弊者,當經查出交部治罪,又有人材技勇,皆屬平常,而考試大臣濫列好字號入場取中者,現在查㕘黜革議處,俾各知儆戒。至於各省學臣考試,聞有弓馬平庸文理粗通之人,混入內場,越號換卷,𫝊遞代筆,賄囑倩代,揆厥所由,總由府、州、縣考試時,每以廣收博取市寛大之名,無論騎射優劣,悉行録送,遂令技藝不堪漢仗猥𤨏之輩,混入內場種種作弊。嗣後府、州、縣官考試武童,倘不悉心校閲,濫行録送者,著該學政題㕘議處。其學政校閲外場,尤當加意選擇。若將平常懦弱之人,濫列好字號,入場取中,亦著督撫查㕘。乾隆元年奉。
139
諭㫖:今科武舉殿試,照該部所擬日期舉行,朕在三年服制之內,其考試弓馬等項,著派王大臣在紫光閣閲看,將擬在前列者帶至養心殿,候朕親定掲曉之日,照今年文殿試之例,𫝊臚朕不陞殿。
140
五年,准武進士隨營差操,各省兵丁應鄉試者,於中式武舉之後,仍准食本身馬糧,隨營差操。若中式武進士除選取侍衛外,餘皆離營候選,開除名糧奉。
141
諭㫖:「伊等開糧之後,衣食匱乏,未免拮据,且恐離營日久,漸疎技藝,應酌量變通辦理。嗣後兵丁中式武進士之後,有情願回營効力者,准仍留本身馬糧,隨營差操。遇有署事之處,准一體酌量委署學習。
142
八年,疏通武舉隨帮効力人員定例,漢軍、漢人武舉,及各省世職,隨帮於㑹試之年,赴部報名,足有百人之數,兵部奏請恭候。
143
欽㸃大臣㑹同兵部、堂官考試馬步箭,分別等第,其馬步箭俱優者列為一等,馬箭尚優步箭平常步箭尚優,馬箭平常者列為二等,馬步箭俱平,常者列為三等,均註冊,歸入各班內選用。衛千總如弓馬生疎者,列為四等,令其回籍學習,下次再行揀選。其弓馬甚劣人,衰老不堪者,列為五等,黜退」。至是,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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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武舉內隨帮効力年滿人員,應以衛千總用者,其選用之法,按其從前揀選等第,分班銓選一等,人數無多,選期尚速,其二等者有數十人,三等者多至二百餘人,每年選用,不過三四人,甚為壅滯。朕思衛千總與營千總,雖屬有間,但武職人員俱尚技勇,亦當及其強壯而用之。且此項武舉,既係隨帮年滿,非閑散,武舉可比,若遲至二三十年之久,方得録用,未免精力就衰,難為國家宣力,所當酌量疏通」。下部議行。二十一年,安徽巡撫髙晉奏:「武闈鄉試頭二兩場,合式舉子例於左右兩頰用以印記,以杜頂替代倩之弊,法誠善也。第首場印面之後,計至三場㸃名之時,將及經旬之久,始則一面有印,繼則兩頰皆然,日則不能盥洗,夜則難以就枕,旬日之內,必致模糊。臣愚以為與其印面不若即以印面之印印記於各舉子左右小臂面臂,雖更例實相符」。從之。
145
二十四年,御史戈濤奏:「武闈應試之人,必弓、刀、石三項技勇有一項在頭號二號者,方准合式,令入內場,列於甬道西,號房。其雙單好字號者,列於甬道東號房,以絶代倩之弊。再武場以武經為重,應裁汰四書論題,止存武經論及策問題一道」。下部議行。
146
二十五年,更定外場事宜,外場向例馬箭連射,三回共九箭,中四者為合式,試技勇,合式後復射地毬一回,又例載逺把以五十步為程,髙七尺、寛五尺,每人各射九箭,中二者為合式,試技勇,後復射近把,又應試弓力硬軟,向聽自便。至是,江蘇巡撫陳宏謀奏請馬箭止射二回,共六箭,再射地毬,一回三回,共中三箭者為合式。其試技勇後再試地毬之例,應行停止。又逺把酌改三十步,每人各射六箭,以中二者為合式,射把不得隨意損益。其試技勇後再試近把之例,應併停止。至馬弓以三力為率,步弓以五力為率,其不及者不准合式,有能加重者聽」。下部議行。
147
二十七年,兵部議覆侍郎王際華奏:武科取中原以弓馬技勇為主,至內場文藝,祗以㕘核去取,並非専重,是以考試外場定有雙單好及合式字號,密印於監箭冊籍之上。內場閲文,先就雙好中儘數,取擇始及單好,如中額不敷方及合式字號,其實雙單好字號中挑選之數,視中額原自有餘。其文理平順之卷儘數中式,以致合式字號,幾成虛設。就中文理稍優之人,為他人代倩罔利,弊竇叢生。應如所請,竟行裁去合式字號,庶可以慎考核而肅場規」。從之。
148
三十三年,改定江南武鄉試,令總督主考例,從兩江總督髙晉請也。
149
設立武鄉㑹,試內場,監試兵部議覆,江南道御史覺羅敦岱疏稱:「武鄉㑹試內場,應設立監試,専司其事,嗣後鄉㑹,試臣部咨取滿、漢御史職名開列,具題恭候。
150
欽㸃滿、漢各一員,令其入場監試。其場外墻垣,俱照文場之例,派弁兵員役,晝夜巡查,以昭嚴密」。從之。
151
三十六年,停現任官員子弟入伍食糧應試兵部議覆,兩江總督髙晉疏言:「現任官員子弟,既准其入伍食糧,復准其入場應試有佔武舉名額,嗣後籍𨽻他省官員隨任子弟,概不准其就現任本省應試,併不准其入伍食糧有佔,該省兵額至籍𨽻本省員弁子弟,俱令各歸本縣,不准於現在任所地方入伍應試」。從之。
152
又兵部議覆署雲南巡撫諾穆親條奏武闈內場主考等官改用筆色,請嗣後武闈鄉㑹試內場閲卷房,考官定以紫筆,主考官定以赭黃。其印卷戳記及一切應用藍色之處,俱照文闈之例,改用紫色,以歸畫一」。從之。
153
又兵部議:「工部尚書兼步軍統領忠勇公福隆安奏,巡捕營馬步兵丁由大、宛兩縣之人挑補後情願考試者,令其與武童一體應試,果能取中再准鄉試。其馬兵准鄉試之例,永行停止。至營員子弟拔補弁兵,令改調營汛不屬父兄,考核管轄,均應如所請」。從之。
154
又順天府尹裘曰修等奏:「武闈鄉試,嚴飭各州縣將應解鄉廚鄉皂、雜夫等役,造具年貎清冊,面用印記,填給腰牌。再查外場監試御史向例十月十一日外場事竣,十三日始行入闈。應請嗣後令該御史等,於外場完竣後,即日先入內闈,將應進各項夫役,由該御史騐明腰牌印記,搜檢放入。其中倘有印記模糊及並無印記者,立時查究。至㑹試事同一例。所有廚皂等役,應請照鄉試畫一辦理」。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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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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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馬步兵均屬行伍馬兵考取武生,既准其仍留原糧,則步守兵丁原可毋庸歧視。至向例,武生不准入伍食糧,必須註銷武生,方准充補,不過以武生名列膠庠,稍存優異,甚屬無謂。況武生鄉㑹試中式後,其所得官職,亦不過緑營弁員,則以武生在營學習當差尤屬有益。嗣後如武生有情願入伍食糧者,准其呈報學政,即令兼充,毋庸將武生註銷。著為令」。
157
四十年,兵部議覆鴻臚寺卿江蘭奏請㑹試武舉於試,期前一日酌量各省人數多寡,分為四冊,繕籖,封固於宣。
158
㫖後,分圍考試,再於考試之後,將六部滿、漢堂官開列奏請。
159
欽㸃二三員𫝊集中式武舉,按照㑹試原冊弓刀石觔重號數,令其逐一演試。如有前後參差者,即行㕘奏,將該武舉照文㑹試磨勘之例罰停。
160
殿試仍將原挑之,監射大臣交部議處」。從之。又兵部議覆:江南道御史李廷欽條奏:監射大臣各圍箭冊,俱係自行登記,毋庸假手。官員應請概不准,隨帶至隨帶跟役概,不得過四名之外。其監射大臣及兵部、堂官,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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㫖後即不准歸私宅,亦不准在外圍附近武舉之處居住。武闈鄉試亦照此辦理」。從之。
162
又尚書公福隆安奏:「嗣後每遇武㑹試時,監射大臣較准弓力,即親畫押外場,事畢,將原弓存貯兵部俟。
163
殿試後再交本處領回,如此似覺更為詳慎」。從之。四十五年。
164
諭向來武鄉㑹試考試技勇內硬弓一項,原以十二力為頭號,如果從容滿引可以中式,即力量較優,亦不過多加二三力足以見長。近來士子每多熱中競勝,且得失之念太重,輒填註十七八力。及至較試時,類皆勉強從事,并竟有不能者殊屬無謂嗣後考試武場硬弓,務以滿足入彀為度。其註考冊內有能過頭號弓十二力以上者,亦不得出十五力。著為令。四十七年,兵部議覆:山東道御史楊九思奏,武鄉㑹試內場出題之日,令監試御史偕同提調等官親入號舍,照例挨查。倘有坐號不對,立即究治。至水火夫役於白晝差使完畢,即扄閉空房外,加封鎖,不許擅行出入。其圍墻以外,嚴飭巡綽員弁,多派兵丁,晝夜巡邏,以肅場規」。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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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中樞政考,直省武鄉試中額,順天一百五十一名,內漢軍四十名,奉天三名,江南六十三名,浙江五十名,江西四十四名,湖北二十五名,湖南二十四名,福建五十名,山東四十六名,山西四十名,西安五十名,甘肅五十名,四川四十名,廣東四十名,河南四十七名,雲南四十二名,貴州二十三名,廣西三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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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文獻通考卷五十三
URN: ctp:ws51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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