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檢索內容: |
---|
檢索範圍: 明實錄仁宗實錄 |
條件: 包含字詞「觉」 |
Total 3 |
《大明仁宗昭皇帝實錄(卷一)》
19 | 一、自永乐二十二年八月十五日昧爽以前,官吏军民人等有犯,除谋反大逆、子孙谋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奴婢杀主不赦外,其余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罪无大小,咸赦除之,敢有指告赦前事者,以其罪罪之。 |
71 | 黜工部右侍郎伏伯安为荆门州知州。初,伯安督运木,潞河止通州驿舍,驿丞有美妾,伯安私焉,驿丞觉而杀其妾,事闻,伯安坐罚筑城。至是,遇赦应复职,上曰:「淫秽之人,不宜以玷朝行。」遂黜之。 |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 | 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s://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