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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舊唐書 |
條件: 提到「平章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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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二 韋思謙子承慶 嗣立 陸元方子象先 蘇瑰子頲》
27 | 陸元方,蘇州吳縣人。世為著姓。曾祖琛,陳給事中黃門侍郎。伯父柬之,以工書知名,官至太子司議郎。元方舉明經,又應八科舉,累轉監察御史。則天革命,使元方安輯嶺外。將涉海,時風濤甚壯,舟人莫敢舉帆。元方曰:「我受命無私,神豈害我?」遽命之濟,既而風濤果息。使還稱旨,除殿中侍御史。即以其月擢拜鳳閣舍人,仍判侍郎事。俄為來俊臣所陷,則天手敕特赦之。長壽二年,再遷鸞臺侍郎、同鳳閣鸞臺平章事。延載初,又加鳳閣侍郎。證聖初,內史李昭德得罪,以元方附會昭德,貶綏州刺史。尋復為春官侍郎,又轉天官侍郎、尚書左丞,尋拜鸞臺侍郎、平章事。則天嘗問以外事,對曰:「臣備位宰臣,有大事即奏,人間碎務,不敢以煩聖覽。」由是忤旨,責授太子右庶子,罷知政事。尋轉文昌左丞,病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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