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景德元年 |
3 | 十一月乙卯,遣使安撫河北。 |
8 | 癸亥,遼馬軍都指揮使耶律珂禮遇南師於洛州,勝之。甲子,東京留守蕭巴雅爾獲魏府官吏田逢吉,獻於行帳。 |
9 | 戊辰,以山南東道節度使李繼隆為駕前東面排陣使,馬軍都指揮使葛霸副之,西上閤門使孫全照為都鈐轄,南作坊使張旻為鈐轄;武寧節度使石保吉為駕前西面排陣使,步軍都虞候王隱副之,入內副都知秦翰為鈐轄。 |
13 | 庚午,車駕北巡。司天言:「日抱珥,黃氣充塞,宜不戰而卻,有和解之象。」 |
14 | 曹利用至天雄,孫全照疑契丹不誠,勸王欽若留之。遼師數攻城不克,復令王繼忠具奏議和,帝因賜繼忠手詔,云已遣利用,且使告遼人遣使抵天雄受之。繼忠聞利用至天雄不行,復具奏,乞自澶州別遣使者至北朝,免致緩誤。辛未,車駕次長垣縣,得其奏,遂以前意答焉。 |
15 | 壬申,次韋城縣。詔知滑州張秉、齊州馬應昌、濮州張晟往來河上,部丁夫鑿冰,以防敵騎之渡。 |
18 | 庚午,遼蕭巴雅爾、蕭觀音努率渤海兵攻德清軍,城破,知軍、尚食使張旦及其子三班借職利涉、虎冀都虞候胡福等十四人並死之。 |
21 | 甲戌,晨發,左右以塞甚,進貂裘絮帽。帝卻之,曰:「臣下暴露寒苦,朕獨安用此邪!」夕,次衛南縣,遣翰林侍讀學士潘慎修先赴澶州。詔澶州北寨將帥及知州不能擅離屯所迎駕。 |
25 | 丙子,車駕發衛南。李繼隆等使人告捷,又言:「澶州北城,門巷湫隘,且於南城駐蹕。」是日,駐南城,以驛舍為行宮,將止焉。寇準固請幸北城,曰:「陛下不過河,則人心益危,敵氣未懾,非所以取威決勝也。且王超領勁兵屯中山以扼其吭,李繼隆、石保吉分大陣以扼其左右肘,四方征鎮赴援者日至,又何疑而不往?」高瓊亦固請,僉署樞密院事馮拯在傍呵之,瓊怒曰:「君以文章致位兩府,今敵騎充斥如此,猶責瓊無禮,君何不賦一詩退敵邪?」即麾衛士進輦扣陛。帝遂幸北城。至浮橋,猶駐車未進,瓊乃執楇築輦夫背曰:「何不亟行!今已至此,尚何疑焉!」帝乃命進輦。既至,登北城門樓,張黃龍旂,諸軍皆呼萬歲,聲聞數十里,氣勢百倍。帝覽觀營壁,召見李繼隆已下諸將,撫慰者久之,賜諸軍酒食緡錢。 |
26 | 戊寅,移御北城之行營。 |
28 | 十二月庚辰朔,韓杞入對于行宮之前殿,跪授書函於閤門使,使捧以升殿,內侍省副都知閻承翰受而啟封,宰相讀訖,命杞升殿起居。其書復以關南故地為請,帝謂輔臣曰:「吾固慮此,今果然,將奈何?」輔臣請答書,言:「關南久屬朝廷,不可擬議,或歲給金帛,助其軍資,以固歡盟。惟陛下裁度。」帝曰:「朕守祖宗基業,不敢失墜。 |
30 | 是日,日有食之。帝懼甚,司天言主兩國和解,帝意稍釋。 |
31 | 癸未,幸北寨,又幸李繼隆營,命將校從官飲,犒賜諸軍有差。 |
35 | 甲申,利用即與其右監門衛大將軍姚柬之持國書俱還,并獻御衣、食物,其郊勞館穀,並如韓杞之禮,命趙安仁接伴。 |
36 | 乙酉,柬之入對於行宮中,使受其書,書辭猶言:「曹利用所稱,未合王繼忠前議;然利用固有成約,悉具繼忠密奏中矣。」是日,帝御行宮之南樓,觀大河,宴從臣,召柬之與焉。 |
37 | 丙戌,柬之入辭,命西京左藏庫使李繼昌假左衛大將軍,持誓書與柬之俱往報聘,稱遼太后為叔母,金帛之數如利用所許,其他亦依繼忠所奏云。柬之又言:「收眾北歸,恐為緣邊邀擊。」乃詔諸路部署及諸州軍,勿輒出兵馬以襲遼歸師。 |
38 | 丁亥,以曹利用為東上閤門使、忠州刺史,賜第京師。利用之再使也,面請歲賂金帛之數,帝曰:「必不得已,雖百萬亦可。」寇準召至幄次,語之曰:「雖有旨許百萬,若過三十萬,將斬汝!」利用果以三十萬成約而還。入見行宮,帝方進食,未即見,使內侍問所賂。利用曰:「此機事,當面奏。」復使問曰:「姑言其略。」利用終不肯言,而以三指加頰。內侍入曰:「三指加頰,豈非三百萬乎?」帝失聲曰:「太多!」既而曰:「姑了事,亦可耳。」帷宮淺迫,利用具聞其語。及對,帝亟問之,利用再三稱罪,曰:「臣許之銀絹過多。」帝曰:「幾何?」曰:「三十萬」。帝不覺喜甚,故利用被賞特厚。 |
39 | 戊子,帝作《回鑾詩》,命近臣和。幸北寨勞軍,遣雷有終領所部兵還并州屯所。 |
41 | 己丑,遼詔諸軍解嚴。 |
42 | 壬辰,赦河北諸州死罪以下。民經遼師蹂踐者,給復二年。死者官吏,追錄子孫。 |
43 | 癸巳,大宴於行宮。 |
47 | 甲午,車駕發澶州。大寒,賜道傍貧民襦褲。 |
49 | 戊戌,車駕至自澶州。 |
55 | 辛丑,錄契丹誓書頒河北、河東諸州軍。 |
56 | 甲辰,改威虜軍曰廣信,靜戎曰安肅,破虜曰信安,平戎曰保定,寧邊曰永寧,定遠曰永靜,定羌曰保德,平虜城曰蕭寧。 |
58 | 乙巳,以天雄軍鈐轄孫全照知軍府事,召王欽若歸闕。 |
59 | 戊申,帝覽河北奏報,諸州多被蹂踐,通利軍傷殘尤甚,慘然形於顏色,乃下詔罪己。王旦、寇準等皆上疏待罪,慰勞之。 |
60 | 是月,遼班師,太后賜太丞相韓德昌姓耶律,徙王晉。 |
61 | 是歲,遼放進士張可封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