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眾》 |
1 | 家大人曰:終,詞之「既」也。僖二十四年《左傳注》曰:「終,猶已也。」「已止」之「已」曰「終」,因而「已然」之「已」亦曰終。故曰,詞之既也。《詩·終風》曰:「終風且暴。」毛《傳》曰:「終日風為終風。」《韓詩》曰:「終風,西風也。」此皆緣詞生訓,非經文本義。終,猶「既」也。言既風且暴也。《燕燕》曰:「終溫且惠,淑慎其身。」言既溫且惠也。《北門》曰:「終寠且貧,莫知我艱。」言既寠且貧也。《伐木》曰:「神之聽之,終和且平。」言既和且平也。《甫田》曰:「禾易長畝,終善且有。」言既善且有也。《正月》曰:「終其永懷,又窘陰雨。」言既長憂傷,又仍陰雨也。「終」與「既」同義,故或上言「終」而下言「且」,或上言「終」而下言「又」。說者皆以「終」為「終竟」之「終」,而經文上下相因之指,遂不可尋矣。又《葛藟》曰:「終遠兄弟,謂他人父。」言既遠兄弟也。《鄭·揚之水》曰:「終鮮兄弟,維予與女。」言既鮮兄弟也。《定之方中》曰:「卜云其言,終然允臧。」然,猶「而」也。言既而允臧也。說者以「終」為「終竟」,亦失之。引之謹案,《載馳》曰:「許人尤之,眾稚且狂。」眾,讀為「終」。終,既也。稚,驕也。此承上文而言。女子善懷,亦各有道,是我之欲歸,未必非也。而許人偏見,輒以相尤,則既驕且妄矣。蓋自以為是,驕也;以是為非,妄也。毛公不知「眾」之為「終」,而云「是乃眾幼稚且狂」。許之大夫,豈必人人皆幼邪? |
《誰》 |
1 | 《說文》曰:「誰,何也。」常語。 |
2 | 《爾雅》曰:「誰昔,昔也。」郭注曰:「誰,發語辭。」《詩·墓門》曰:「知而不已,誰昔然矣。」鄭《箋》用《爾雅》。邵氏二雲《爾雅正義》曰:「《釋詁》云:『疇,誰也。』誰、疇,一聲之轉,詩言『誰昔』,猶《檀弓》言『疇昔之夜』也,故為發語辭。」 |
《孰》 |
1 | 《爾雅》曰:「孰,誰也。」常語。 |
2 | 孰,猶「何」也。家大人曰:孰、誰,一聲之轉。「誰」訓為「何」,故「孰」亦訓為「何」。《晉語》曰:「惠公出共世子而改葬之,臭達於外。國人誦之曰:『孰是人斯,而有是臭也?』」孰,何也。斯,詞也。言何是人而有是臭也。《越語》曰:「孰是君也而可無死乎?」言有君如是,何可不為之死也。昭二十五年《公羊傳》曰:「孰君而無稱?」言何君而無稱也。《論語·八佾》篇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楚辭·九章》曰:「孰兩東門之可蕪?」《呂氏春秋·知接》篇曰:「孰之壤壤也,可以為之莽莽也?」「孰」字並與「何」同義。又《大戴禮·曾子制言》篇曰:「則雖女親,庸孰能親女乎?」庸、孰,皆「何」也。連言「庸孰」者,古人恒有複語。若《莊子》言「庸詎」矣。又書傳中言「孰與」者,皆謂「何如」也。《廣雅》曰:「與,如也。」《秦策》曰:「秦昭王謂左右曰:『今日韓、魏孰與始強?』對曰:『弗如也。』王曰:『今之如耳、魏齊,孰與孟嚐、芒卯之賢?』對曰:『弗如也。』」《齊策》曰:「田侯召大臣而謀曰:『救趙孰與勿救?』」《趙策》曰:「趙王與樓緩計之曰:『與秦城何如不與?』」是「孰與」即「何如」也。故《漢書·司馬相如傳》:「楚王之獵,孰與寡人?」《史記》作「何與寡人」。 |
《者、諸》 |
1 | 《說文》:「者,別事詞也。」或指其事,或指其物,或指其人。或言「者」,或言「也者」,皆常語也。又為起下之詞,或上言「者」而下言「也」,或上言「也者」而下言「也」。亦常語也。字或作「諸」。《禮記·郊特牲》曰:「不知神之所在,於彼乎?於此乎?或諸遠人乎?」或諸,即「或者」。僖九年《左傳》曰:「以是藐諸孤。」藐,小也。藐諸,即「藐者」。藐者孤,猶言「羸者陽」耳。《爾雅·釋魚》:「龜:俯者,靈。仰者,謝。前弇諸,果。後弇諸,獵。」諸,亦「者」字。 |
2 | 者,猶「也」也。《禮記·射義》:「射之為言者繹也。」猶曰射之為言也繹也。《鄭語》:「公曰:『周其弊乎?』對曰:『殆於必弊者。』」言殆於必弊也。又書傳中凡言「何者」者,並與「何也」同義。《論語·陽貨》篇:「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惡利口之覆邦家者。」者,與「也」亦同義,故皇侃本作「惡利口之覆邦家也。」 |
《諸》 |
1 | 《士昏禮記注》曰:「諸,之也。」常語。《鄉射禮注》曰:「諸,於也。」亦常語。 |
2 | 《小爾雅》曰:「諸,乎也。」《詩·日月》曰:「日居月諸,照臨下土。」毛《傳》曰:「日乎月乎,照臨之也。」《禮記·祭義》曰:「齊齊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又曰:「孝弟發諸朝廷,行乎道路,至乎州巷,放乎蓃狩,修乎軍旅。」諸,亦「乎」也,互文耳。故《祭義》「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禮器》「諸」作「乎」。《樂記》「理發諸外」,《祭義》「諸」作「乎」。 |
3 | 諸,之乎也。急言之曰「諸」,徐言之曰「之乎」。《禮記·檀弓》曰:「吾惡乎哭諸?」又曰:「《書》雲:高宗三年不言,言乃讙。有諸?」《文王世子》曰:「君王其終撫諸?」僖二十三年《左傳》曰:「天其或者將建諸?」《論語·雍也》篇曰:「山川其舍諸?」此皆「之乎」二字之合聲。 |
4 | 諸,語助也。文五年《左傳》:「皋陶庭堅不祀忽諸!」服注曰:「諸,辭。」 |
《之》 |
1 | 之,言之間也。若「在河之洲」之屬,是也。常語也。之,指事之詞也。若「左右流之」之屬,是也。亦常語。之,是也。故《爾雅》曰:「之子者,是子也。」亦常語。 |
2 | 之,猶「諸」也。諸、之,一聲之轉。《禮記·少儀》曰:「僕者負良綏,申之面。拖諸幦。」《孟子·滕文公》篇曰:「禹疏九河,瀹濟、漯而注諸海,決汝漢,排淮、泗而注之江。」之,亦「諸」也,互文耳。故《詩·伐檀》篇「寘之河之側兮」,《漢書·地理志》「寘之」作「寘諸」。襄二十六年《左傳》「棄諸堤下」,《五行志》「棄諸」作「棄之」。 |
3 | 之,猶「於」也。諸、之,一聲之轉。「諸」訓為「於」,故「之」亦訓為「於」。《禮記·檀弓》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言於死而致死之,則不仁。於死而致生之,則不知也。鄭訓「之」為「往」,失之。《大學》曰:「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言於其所親愛而辟也。鄭訓「之」為「適」,亦失之。《大戴禮·事父母》篇曰:「養之內,不養於外,則是越之也。養之外,不養於內,則是疏之也。」之,亦「於」也,互文耳。 |
4 | 《呂氏春秋·音初》篇注曰:「之,其也。」《書·西伯戡黎》曰:「殷之即喪。」言殷其即喪也。《詩·旄邱》曰:「旄邱之葛兮,何誕之節兮!」上「之」字,句中語助也。下「之」字,則訓為「其」。言旄邱之葛,何疏闊其節而不相附。以喻衛之諸臣,何多日而不相救也。《碩鼠》曰:「樂郊樂郊,誰之永號?」言樂郊之民,誰其悲歎而長號者。明皆喜樂也。《禮記·檀弓》曰:「公再拜稽首請於尸曰:『有臣柳莊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聞之死,請往。』」言聞其死也。《郊特牲》曰:「天子樹瓜華,不斂藏之種也。」言天子但樹瓜華以供食而已,不收藏其種,以與民爭利也。昭十六年《左傳》曰:「斬之蓬蒿藜藋而共處之。」言斬其蓬蒿藜藋也。《莊子·至樂》篇曰:「壽者??,久憂不死,何之苦也。」言何其苦也。《荀子·王制》篇曰:「之所以接下之人百姓者。」之所以,其所以也。《詩·采綠》曰:「之子于狩,言篸其弓。之子于釣,言綸之繩。」之,亦「其」也,互文耳。故《孟子·公孫丑》篇:「天下之民,皆悅而願為之氓。」《周官·載師》注引此「為之氓」作「為其民」。「之」可訓為「其」,「其」亦可訓為「之」,互見「其」字下。 |
5 | 之,猶「若」也。《書·盤庚》曰:「邦之臧,惟女眾。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罰。」言邦若臧,邦若不臧也。《牧誓》曰:「牝雞之晨,惟家之索。」言牝雞若晨也。《洪範》曰:「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國。」言臣若有作福作威玉食也。《金縢》曰:「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言爾若許我也。又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言我若弗辟也。僖三十三年《左傳》曰:「寡君之以為戮,死且不朽。若從君惠而免之,三年將拜君賜。」宣十二年《傳》曰:「楚之無惡,除備而盟,何損於好。若以惡來,有備不敗。」成二年《傳》曰:「大夫之許,寡人之願也。若其不許,亦將見也。」皆上言「之」而下言「若」。之,亦「若」也,互文耳。《荀子·正名》篇曰:「假之有人欲南而惡北。」《性惡》篇曰:「假之有弟兄資財而分者。」假之,皆謂「假若」也。 |
6 | 之,猶「則」也。僖九年《左傳》曰:「東略之不知,西則否矣。」《晉語》曰:「華則榮矣,實之不知。」之,亦「則」也,互文耳。 |
7 | 之,猶「與」也。《書·立政》曰:「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獄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又曰:「其勿誤于庶獄,惟有司之牧夫。」皆謂有司與牧夫也。《考工記·梓人》曰:「必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鱗之而。」謂作其鱗與而也。而,頰毛也。《禮記·月令》曰:「天子親載耒耜,措之於參保介之御間。」謂保介與御者之間也。文十一年《左傳》:「皇父之二子死焉。」二子者,公子穀甥、司寇牛父也。言皇父與此二子皆死也。成十六年《傳》:「潘尫之黨。」襄二十三年《傳》:「申鮮虞之傅摯。」謂潘尫與黨,申鮮虞與傅摯也。 |
8 | 之,猶「兮」也。昭二十五年《左傳》曰:「鴝之鵒之,公出辱之。」三「之」字,並與「兮」同義。 |
9 | 之,語助也。《詩·君子偕老》曰:「比兮比兮,其之翟也。」其之翟,其翟也。之,語助耳。《蓼莪》曰:「鮮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言不如死久矣也。《禮記·射義》「公罔之裘」,鄭注曰:「之,發聲也。」僖二十四年《左傳》「介之推」,杜注曰:「之,語助。」凡《春秋》人名中有「之」字者,皆放此。 |
《旃》 |
1 | 旃,之也,焉也。《詩·陟岵》曰:「上慎旃哉!」毛《傳》曰:「旃,之也。」《采苓》曰:「舍旃舍旃。」《箋》曰:「旃之言焉也。舍之焉,舍之焉。」之、旃聲相轉,旃、焉聲相近,「旃」又為「之焉」之合聲。 |
《是、氏》 |
1 | 《廣雅》曰:「是,此也。」常語。 |
2 | 是,猶「於是」也。《書·禹貢》曰:「桑土既蠶,是降丘宅土。」言於是降丘宅土也。《詩·葛覃》曰:「是刈是。」《正義》曰:「於是刈取之,於是煮之。」 |
3 | 是,猶「寔」也。《詩·宮》曰:「是生后稷。」言薑原寔生后稷也。字或作「氏」。《大戴禮·帝係》篇曰:「黃帝娶于西陵氏之子,謂之嫘祖。氏產青陽及昌意。」言寔生青陽及昌意也。《禮記·曲禮》曰:「五官之長曰伯,是職方。」言寔主東西二方之事也。《論語·季氏》篇曰:「求,無乃爾是過與?」言爾寔過也。寔,字亦作「實」。僖五年《左傳》:「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實,亦「是」也,互文耳。「是」訓為「寔」,故「寔」亦訓為「是」,見「寔」字下。 |
4 | 是,猶「之」也。《詩·氓》曰:「反是不思,亦已焉哉!」言反之不思也。《大戴禮·文王官人》篇曰:「平人而有慮者,使是治國家而長百姓。」使是,使之也。襄十四年《左傳》曰:「晉國之命,未是有也。」言未之有也。「是」訓為「之」,故「之」亦訓為「是」,互見「之」字下。 |
5 | 是,猶「祇」也。《論語·為政》篇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言祇謂能養也。「是」與「祇」同義,故薛綜注《東京賦》曰:「祇,是也。」 |
6 | 是,猶「則」也。《大戴禮·王言》篇「教定是正矣」,《家語》作「正教定則本正矣」。《鄭語》曰:「若更君而周訓之,是易取也。」韋注曰:「更以君道導之,則易取。」 |
7 | 是,猶「夫」也。《禮記·三年問》曰:「今是大鳥獸。」《荀子·禮論》篇「今是」作「今夫」。《荀子·宥坐》篇曰:「今夫世之陵遲亦久矣。」《韓詩外傳》「今夫」作「今是」。《墨子·天志》篇曰:「今是楚王食於楚之四境之內,故愛楚之人。」《荀子·榮辱》篇曰:「今是人之口腹。」《富國》篇曰:「今是土之生五 |
8 | 穀也。」並與「今夫」同義。《孟子·公孫丑》篇曰:「予豈若是小丈夫然哉!」是小丈夫,夫小丈夫也。「是」訓為「夫」,故「夫」亦訓為「是」,互見「夫」字下。 |
9 | 是故、是以,皆承上起下之詞。常語也。 |
《時》 |
1 | 《爾雅》曰:「時,是也。」《書·堯典》曰:「黎民於變時雍。」 |
《寔、實》 |
1 | 《爾雅》曰:「寔,是也。」《春秋》桓六年:「寔來。」《公羊傳》曰:「寔來者何?猶曰是人來也。」《穀梁傳》曰:「寔來者,是來也。」「寔」與「是」同義,故《秦誓》「是能容之」,《大學》「是」作「寔」。經傳作「實」者,借字耳。。 |
《只、旨、咫、軹》 |
1 | 《說文》:「隻,語已詞也。」《詩·燕燕》曰:「仲氏任只。」《馢·柏舟》曰:「母也天只,不諒人隻。」字亦作「軹」。《莊子·大宗師》篇曰:「而奚來為軹。」《楚辭·大招》句末皆用「只」字。 |
2 | 隻,亦句中語助也。《詩·樛木》及《南山有台》《采菽》並曰:「樂只君子。」《北風》曰:「既亟只且。」《君子陽陽》曰:「其樂只且。」字亦作「旨」。《左傳》襄十一年、二十四年及昭十三年,引《詩》並作「樂旨君子」。 |
3 | 隻,詞之「耳」也。襄二十七年《左傳》曰:「諸侯歸晉之德只,非歸其尸盟也。」隻,猶「耳」也。《晉語》曰:「文公學讀書於臼季,三日,曰:『吾不能行咫,聞則多矣。』」咫,與「隻」同。言吾但不能行耳,所聞則已多矣。《楚語》曰:「是知天咫,安知民則。」咫,亦與「只」同。 |
4 | 咫,詞之「則」也。《賈子·淮難》篇曰:「陛下於淮南王,不可謂薄矣。然而淮南王,天子之法,咫蹂促而弗用也。皇帝之令,咫批傾而不行也。」又曰:「陛下無負也如是,咫淮南王,罪人之身也。淮南王子,罪人之子也。」又曰:「是立咫泣沾衿,臥咫泣交項。」以上諸「咫」字並與「則」同義。故《連語》篇:「墻薄咫亟壞,繒薄咫亟裂,器薄咫亟毀,酒薄咫亟酸。」《新序·雜事》篇「咫」並作「則」。 |
《啻、翅、適》 |
1 | 《說文》:「啻,語時不啻也。」《一切經音義》卷三引《蒼頡篇》曰:「不啻,多也。」《書·多士》曰:「爾不啻不有爾土。」《無逸》曰:「不啻不敢含怒。」《秦誓》曰:「不啻如自其口出。」《多士釋文》曰:「啻,徐本作翅。」《孟子·告子》篇曰:「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食重。」《莊子·大宗師》篇曰:「陰陽於人,不翅於父母。」翅,並與「啻」同,字亦作「適」。家大人曰:《說文》:「適,從辵啻聲。」適、啻聲相近,故古字或以「適」為「啻」。《秦策》曰:「疑臣者不適三人。」不適,與「不啻」同。故高注讀「適」為「翅」。《史記·甘茂傳》作「疑臣者非特三人」。非特,猶「不啻」也。《孟子·告子》篇曰:「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適,亦與「啻」同。故趙注曰:「口腹豈但為肥長尺寸之膚邪!」「但」字正釋「適」字。而孫宗古不為「適」字作音,蓋已不知其為「啻」之借字矣。又曰:《莊子·胠篋》篇:「跖之徒問於跖曰:『盜亦有道乎?』跖曰:『何適而無有道邪?夫妄意室中之藏,聖也。入先,勇也。出後,義也。知可否,知也。分均,仁也。』」案,「何適而無有道邪」,本作「何適其有道邪」。適,與「啻」同。言豈但有道而已哉,乃聖、勇、義、知、仁五者皆備也。後人不知「適」與「啻」同,而誤讀為「適齊適楚」之「適」,因妄改之耳。《淮南·道應》篇作「奚適其無道也」,「無」字亦後人所改。《呂氏春秋·當務》篇作「奚啻其有道也」,足正後人妄改之非。而陸氏《莊子釋文》不為「適」字作音,則所見本已非其舊矣。 |
《衹、多》 |
1 | 《詩·我行其野》曰:「成不以富,亦衹以異。」毛《傳》曰:「衹,適也。」常語也。字或作「多」。襄二十九年《左傳》: |
2 | 衹見疏也。」正義「衹」作「多」,云:「多見疏,猶《論語》云『多見其不知量也』。服虔本作『衹見疏』,解云:『衹,適也。晉、宋、杜本皆作『多』。古人多、衹同音。」家大人曰:襄十四年《左傳》,荀偃曰:「吾令實過,悔之何及?多遺秦禽。」多,讀為「衹」。衹,適也。言若不班師,則適為秦所禽獲而已。杜注曰:「恐多為秦所禽獲。」非也 |
3 | 。又昭二十五年《公羊傳》,子家駒曰:「季氏得民眾久矣,君無多辱焉。」多,亦讀為「衹」。言君無適自取辱也。昭二十九年《左傳》曰:「君衹辱焉。」是也。《釋文》「多」字無音,蓋不知為「衹」之借字。引之謹案,定十五年《左傳》:「存亡有命,事楚何為?多取費焉。」多,亦讀為「衹」。言事楚,則適自取貢獻之費也。昭十三年《傳》曰:「衹取辱焉。」二十六年《傳》曰:「衹取誣焉。」定四年《傳》曰:「衹取勤焉。」哀十四年《傳》曰:「衹取死焉。」文義正相合也。哀八年《傳》:「不足以害吳,而多殺國士,不如已也。」多,亦讀為「衹」。言不足以害吳人,而適傷魯之國士也。僖十五年《傳》曰:「晉未可滅而殺其君,衹以成惡。」哀十三年《傳》曰:「無損於魯而衹為名。」文義正相合也。《釋文》「多」字無音,皆失之。 |
《適》 |
1 | 適,謂「適然」也。《詩·伐木》曰:「寧適不來,微我弗顧。」昭十七年《左傳》曰:「鳳鳥適至。」是也。 |
2 | 適,猶「是」也。《荀子·王霸》篇:「孔子曰:『審吾所以適人,適人之所以來我也。』」上「適」字訓為「往」,下「適」字訓為「是」。言我之所以往,即是人之所以來,不可不審也。《呂氏春秋·胥時》篇曰:「王子光見伍子胥而惡其貌,不聽其說而辭之。曰:『其貌適吾所甚惡也。』」言是吾所甚惡也。劉歆《與揚雄書》曰:「今聖朝留心典誥,發精於殊語。欲以驗考四方之事,適子雲攘意之秋也。」言是子雲攘意之秋也。 |
3 | 適,猶「若」也。《韓子·內儲說》:「鄭袖誡御者曰:『王適有言,必亟聽從王言。』」言王若有言也。又曰:「秦侏儒善於荊王左右,荊適有謀,侏儒常先聞之。」言荊若有謀也。《外儲說右》篇:「國羊謂鄭君曰:『臣適不幸而有過,願君幸而告之。』」言臣若不幸而有過也。 |
《識》 |
1 | 識,猶「適」也。家大人曰:成十六年《左傳》:「識見不穀而趨,無乃傷乎?」言適見不穀而趨也。《晉語》作「屬見不穀而下」,韋注曰:「屬,適也。」「適」與「識」之同訓,猶「適」與「直」之同訓也。《孟子·告子》篇曰:「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言豈直為尺寸之膚也。識、直二字,於古音屬職部。「適」於古音屬錫部。「適」之為「識」,猶「適」之為「直」也。「識」與「適」同義而不同音。《九經古義》謂「識」當為「適」,非也。 |
《屬》 |
1 | 屬,適也。成二年《左傳》曰:「下臣不幸,屬當戎行。」杜注曰:「屬,適也。」昭四年《傳》曰:「屬有宗祧之事於武城。」《魯語》曰:「吾屬欲美之。」韋注亦曰:「屬,適也。」 |
2 | 屬,猶今人言「適才」也。《晉語》曰:「屬見不穀而下,無乃傷乎?」韋注曰:「屬,適也。」《史記·留侯世家》曰:「天下屬安定,何故反乎?」 |
3 | 屬,猶「祇」也。昭二十八年《左傳》及《晉語》並云:「願以小人之腹,為君子之心,屬厭而已。」言祇取厭足而已也。韋注曰:「屬,適也。適小飽足,則自節止。」近之。杜以「屬」為「足」,古無此訓,非也。 |
《止》 |
1 | 《詩·草蟲》曰:「亦既見止,亦既覯止。」毛《傳》曰:「止,辭也。」 |
《所》 |
1 | 所者,指事之詞。若「視其所以,觀其所由」之屬,是也。常語也。 |
2 | 所,猶「可」也。《晏子春秋·雜篇》曰:「聖人非所與嬉也。」非,猶「不」也。言聖人不可與戲也。《墨子·天志》篇曰:「今人處若家得罪,將猶有異家,所以避逃之者矣。今人處若國得罪,將猶有異國,所以避逃之者矣。今人皆處天下而事天,得罪於天,將無所以避逃之者矣。」所以,可以也。《莊子·知北遊》篇曰:「人倫雖難,所以相齒。」言可以相齒也。《鹽鐵論·未通》篇曰:「民不足於糟糠,何橘柚之所厭?」言何橘柚之可厭也。《史記·淮陰侯傳》曰:「非信無所與計事者。」言無可與計事者也。《漢書》「所」作「可」,是其證矣。「所」與「可」同義,故或謂「可」為「所」,或謂「所」為「可」,互見「可」字下。 |
3 | 所,猶「若」也,或也。《書·牧誓》曰:「爾所弗勖,其于爾躬有戮!」言爾若弗勖也。《詩·牆有茨》曰:「所可道也,言之醜也。」言若可道也。僖二十四年《左傳》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言若不與舅氏同心也。《論語·雍也》篇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言予若否也。又宣十年《左傳》曰:「所有玉帛之使者則告,不然則否。」言若有玉帛之使也。《孟子·離婁》篇曰:「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小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言國之或存者幸也。 |
4 | 所,語助也。《書·無逸》曰:「烏呼,君子所其無逸。」言君子其毋逸也。君子,謂人君也。所,語助耳。《禮記·檀弓》曰:「君之臣免於罪,則有先人之敝廬在。君無所辱命。」言君毋辱命也。成二年《左傳》曰:「能進不能退,君無所辱命。」義與此同。襄二十七年《公羊傳》曰:「無所用盟,請使公子襜約之。」言毋用盟也。昭二十五年《傳》曰:「君無所辱大禮。」言君毋辱大禮也。 |
《矧》 |
1 | 《爾雅》曰:「矧,況也。」常語。 |
2 | 矧,猶「亦」也。《書·康誥》曰:「元惡大憝,矧惟不孝不友。」言元惡大憝者,亦惟此不孝不友之人。又曰:「不率大戛,矧惟外庶子訓人,惟厥正人,越小臣諸節,乃別播敷,造民大譽,弗念弗庸,〈疒眾〉厥君。」言不率大戛者,亦惟此〈疒眾〉厥君之人。下云「亦惟君惟長」,文義正相近也。《君奭》曰:「百姓王人,罔不秉德明恤,小臣屏侯甸,矧鹹奔走。」言亦鹹奔走也。 |
3 | 矧,猶「又」也。《大誥》曰:「寧王惟卜用,克綏受茲命。今天其相民,矧亦惟卜用。」言又亦惟卜用也。《酒誥》曰:「女劼毖殷獻臣,侯、甸、男、衛,矧大史友、內史友,越獻臣、百宗工,矧惟爾事,服休服采,矧惟若疇,圻父薄違、農父若保、宏父定辟:矧女剛制于酒。」矧惟,又惟也。下云「又惟殷之迪諸臣惟工」,是也。《召誥》曰:「今沖子嗣,則無遺壽耇,曰,其稽我古人之德,矧曰其有能稽謀自天。」言既曰稽古人之德,又曰稽謀自天也。以上二條,皆非「況」之一訓所能該也。 |
《爽》 |
1 | 爽,發聲也。《書·康誥》曰:「爽惟民,迪吉康。」又曰:「爽惟天其罰殛我。」皆是也。某氏《傳》訓「爽」為「明」,則義不可通。凡書言「洪惟」、「爽惟」、「丕惟」、「誕惟」、「迪惟」、「率惟」,皆詞也。解者皆失之。 |
《庶》 |
1 | 《論語·先進》篇曰:「回也其庶乎!」《易·係辭傳》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爾雅》曰:「庶,幸也。庶幾,尚也。」常語也。 |
《尚上》 |
1 | 《說文》曰:「尚,庶幾也。」字亦作「上」。《詩·陟岵》篇「上慎旃哉」,《漢石經》作「尚」。《詩·小弁箋》曰:「尚,猶也。」常語。 |
2 | 《說文》曰:「尚,曾也。」又曰:「曾,詞之舒也。」 |
《逝噬》 |
1 | 逝,發聲也。字或作「噬」。《詩·日月》曰:「乃如之人兮,逝不古處。」言不古處也。《碩鼠》曰:「逝將去女,適彼樂土。」言將去女也。《有杕之杜》曰:「彼君子兮,噬肯適我。」言肯適我也。《桑柔》曰:「誰能執熱,逝不以濯。」言不以濯也。「逝」皆發聲,不為義也。《傳》《箋》或訓為「逮」,或訓為「往」,或訓為「去」,皆於義未安。 |
《率》 |
1 | 率,用也。《詩·思文》曰:「貽我來牟,帝命率育。」毛《傳》曰:「率,用也。」《正義》曰:「《釋詁》云:率,由,自也。由、自俱訓為用,故率為用也。」家大人曰:《書·堯典》曰:「蠻夷率服。」率,用也。言為政如此,則蠻夷用服也。又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率,用也。百獸用舞,猶上文言神人以和耳。又《皋陶謨》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庶尹允諧。」下二句相對為文。「率」與「允」,皆用也。《盤庚》曰:「率籲眾戚,出矢言。」率,用也。籲,呼也。戚,貴戚也。矢,誓也。言民不肯遷,盤庚用呼眾貴戚之臣,出誓言以曉喻之也。《多士》曰:「予惟率肆矜爾。」率,用也。肆,緩也。言予惟用肆赦矜憐爾也。《君奭》曰:「予惟用閔于天越民。」句法與此相似。《呂刑》曰:「故乃明於刑之中,率乂于民棐彝。」率,用也。言能明于刑之中正,用治于民,輔成常教也。《詩·載見》曰:「率見昭考,以孝以享。」亦謂用見昭考也。「載見辟王」,「率見昭考」,皆指諸侯言之。 |
2 | 家大人曰:率,語助也。《文選·江賦》注引《韓詩章句》曰:「聿,辭也。」「聿」與「率」聲近而義同。《書·湯誓》曰:「夏王率遏眾力,率割夏邑,有眾率怠弗協。」《君奭》曰:「率惟茲有陳,保乂有殷。」《立政》曰:「亦越武王,率惟敉功,不敢替厥義德,率惟謀從容德。」《逸周書·祭公》篇曰:「俾百僚乃心率輔弼予一人。」以上諸「率」字,皆語助耳。解者皆失之。 |
《式》 |
1 | 式,語詞之「用」也。《詩·斯幹》曰「式相好矣」,是也。常語也。 |
2 | 式,發聲也。《爾雅》曰:「式微式微者,微乎微者也。」《詩·式微箋》用《爾雅》雲:「式,發聲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