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檢索內容: |
---|
檢索範圍: 明史 |
條件: 包含字詞「date:824453/2」 |
Total 1 |
《志第三十五 禮十三兇禮二》
35 ![]() | 正統十三年,定親王塋地五十畝,房十五間。郡王塋地三十畝,房九間。郡王子塋地二十畝,房三間,郡主、縣主塋地十畝,房三間。天順二年,禮部奏定,親王以下,依文武大臣例。或王、或妃先故者,合造其壙。後葬者,止令所在官司安葬。繼妃則祔葬其旁,同一享堂。 |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 | 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s://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