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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史記 漢書》[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漢書移置史記文》

1
《漢書》武帝以前紀傳,多用《史記》原文,惟移換之法,別見翦裁。
如鴻門之會,沛公危急,賴項伯、張良、樊噲等得免。
彭城之敗,漢王道逢孝惠、魯元,載以俱行。
陳平間楚,使去范增。
鴻溝解兵,張良、陳平勸漢王追楚。
漢王至固陵,彭越、韓信兵不至,用張良策,分地王之,遂皆會兵等事。
《史記》皆詳於《項羽本紀》中。《漢書》則《項羽傳》略敘數語,而此等事皆詳於《高祖紀》內。蓋《史記》為羽立紀,在《高紀》前,故大事皆先載羽紀,使閱者得其大概,而其下諸紀傳,自可了然。《漢書》則項羽改作列傳,次於帝紀世家之後,而《高紀》則在首卷,故此等事,必先於《高紀》詳之,而《羽傳》不必再敘也。
2
呂后殺戚夫人及趙王如意
3
《史記》載《呂后紀》內,而《外戚傳》敘呂后處不復載。
《漢書》《呂后紀》,專載臨朝稱制之事,而殺戚姬等事,則入《外戚傳》中。蓋紀以記朝政,傳以詳細事,固各有所當也。
4
齊悼惠王來朝,惠帝庶兄也。帝以家人禮,使坐上坐。呂后怒,欲酖之。帝起取卮酒杯為壽。呂后恐,急自起泛卮。
此事《史記》在《呂后紀》內。
《漢書》則入於《齊悼惠傳》,而《呂紀》不載。
5
韓信從至漢中,不見用亡走,蕭何自追之,薦於漢王,遂拜大將。
《史記》在《信傳》內。
《漢書》己詳其事於《高紀》,故《信傳》不復敘。
6
蒯通說範陽令降武信君,又說武信君以侯印封范陽令。
《史記》在《張耳、陳餘傳》內。
《漢書》另立通傳詳其事,故耳餘傳僅摘敘數語。
7
盧綰反,高祖親擊邯鄲,即用趙人為將。
《史記》詳於綰傳。
《漢書》入高紀,故綰傳不載。
8
《史記韓信傳贊》,另提出信貧時葬母,度其旁可置萬家,以見其志度不凡。
《漢書》則以此敘入《信傳》。
9
韓信將擊齊,聞酈食其已說下齊,欲止。蒯通曰:「將軍受詔擊齊,寧有詔止將軍乎?何得無行也?」
《史記》詳信傳內。
《漢書》另入通傳。
10
蒯通說信三分鼎足之計至數千言。
《史記》在信傳內。
《漢書》亦另入通傳。
11
吳、楚反,袁盎對景帝,以為不足憂。晁錯在旁善其語。上問盎計安出,盎請屏人語,惟錯尚在,盎又謂:「臣所言,人臣不得知。」乃并屏錯避入東廂。盎遂請斬錯以謝七國,上因斬錯。
《史記》以此事敘在吳王濞傳內。
《漢書》敘入錯傳而濞傳刪之。
12
淮南王安被謀反。被先諫之,繼又為畫策。其文甚麗。
《史記》載入淮南王世家內。
《漢書》另立伍被傳,載此文而安傳刪之。
13
田叔傳
《史記》載高祖過趙,嫚罵趙王。王之臣趙午、貫高等不平,謀逆。後事發,收捕趙王等。
《漢書》以此事敘入趙王傳,故田叔傳不復詳敘。

漢書多載有用之文》

1
張輔論史、漢優劣,謂「司馬遷敘三千年事,惟五十餘萬言;班固敘二百年事,乃八十餘萬言。」以此分兩人之高下。然有不可以是為定評者。
2
蓋遷喜敘事,至於經術之文,幹濟之策,多不收入,故其文簡。固則於文字之有關於學問,有繫於政務者,必一一載之。此其所以卷帙多也。
今以《漢書》各傳,與史記比對,多有史記所無而漢書增載者,皆係經世有用之文,則不得以繁冗議之也。摘開于後:
3
《賈誼傳》
《史記》與屈原同傳。以其才高被謫,有似屈原,故列其《弔屈賦》、《鵩鳥賦》,而《治安策》竟不載。案此策皆有關治道,經事綜物,兼切於當日時勢。文帝亦多用其言,何得遺之?
《漢書》全載。
4
晁錯傳》載其教太子一疏,言兵事一疏,募民徙塞下等疏,賢良策一道。皆有關世事國計。
5
《路溫舒傳》
載尚德緩刑疏。
6
賈山傳》
載其至言。
7
鄒陽傳》
載其諷諫吳王濞邪謀一書。
8
枚乘傳》
載其諫吳王謀逆一書。
9
韓安國傳》
載其與王恢論伐匈奴事。恢主用兵,安國主和親。反覆辯論,凡十餘番。皆邊疆大計。
10
公孫弘傳》
載其賢良策,并待詔時上書一道,帝答詔一道。
11
以上皆《史記》無而《漢書》特載之者。其武帝以後諸傳,亦多載有用章疏。
12
韋元成傳》
載其宗廟議禮之文。原本經義,可為後世法。而并及匡衡王舜劉歆等所論廟制。案匡衡等皆元成以後之人,與元成何涉?以其於禮制互相發明,故並載元成傳內。
13
匡衡傳》
載其所上封事,元帝時論教化之原,成帝時論燕私之累,皆有關君德。
14
總計《漢書》所載文字,皆有用之文。至如《司馬相如傳》所載《子虛賦》、《喻蜀文》、《諫獵疏》、《宜春宮》賦、《大人賦》史記亦載。
揚雄傳》載其《反離騷》、《河東賦》、《校獵賦》、《長楊賦》、《解嘲》、《解難》、法言序目,此雖無關於經術政治,而班固本以作賦見長,心之所好,愛不能舍,固文人習氣,而亦可為後世詞賦之祖也。

漢書增傳》

1
《漢書》武帝以前王侯公卿,皆用《史記》舊文,間有《史記》無傳而增立者。今列於後:
2
《史記》無《吳芮傳》,蒯通則附《韓信傳》內,伍被則附《淮南王傳》內。
《漢書》俱另立傳。
3
《史記》有《齊悼惠王世家》,而趙隱王如意趙共王恢燕靈王建,皆無傳。趙幽王友附于《楚元王世家》內。然皆高帝子也,何得闕之?
《漢書》皆立傳。
4
景帝子為王者十三人。
《史記》以同母者為一宗,作《五宗世家》。
《漢書》則十三王各立傳,而《河間獻王傳》,詳敘其好古愛儒,所積書與漢朝等。《魯共王傳》敘其好治宮室,壞孔子宅,廣其宮。因得壁中古書。《史記》皆不載。
5
《史記》張騫附《衛青傳》後,寥寥數語,而詳其事于《大宛傳》。
《漢書》另立《騫傳》。
6
《史記》李陵附《李廣傳》後,但云陵將步騎五千人,出居延,與單于戰,殺傷萬餘人,兵食盡,欲歸,匈奴圍陵,陵降匈奴,其兵遂沒。得還者,四百餘人。蓋遷以陵事得禍,故不敢多為辨雪也。
《漢書》特為陵立傳,詳敘其戰功,極有精采。并述司馬遷對上之語,為之剖白。
7
《史記》無《蘇武傳》,蓋遷在時,武尚未歸也。
《漢書》為立傳,敘次精采,千載下猶有生氣,合之《李陵傳》,慷慨悲涼。使遷為之,恐亦不能過也。
8
魏禧謂固密於體,而以工文專屬之遷,不知固之工於文,蓋亦不減子長耳。

漢書增事跡》

漢書增事跡·韓信傳》

1
信貧時葬母營高燥地,度其旁可置萬家。
《史記》以此事作贊。
《漢書》則敘於傳內。
又增漢王使信擊魏豹。信問酈生:「魏得無用田叔為將乎?」曰:「柏直也。」信曰:「豎子耳。」遂進兵。
又增信既虜豹,使人請漢王願益兵三萬,北舉趙,東擊齊,絕楚糧道,與大王會滎陽。漢王即與兵三萬。
《史記》但云:「漢王遣張耳,與信北擊趙、代。」
2
《漢書高帝紀》:漢王以韓信為左丞相,與曹參、灌嬰俱擊魏。食其還,漢王問「魏大將誰也?」對曰:「柏直。」王曰:「是口尚乳臭,不能當韓信。」

漢書增事跡·楚元王傳》

1
《史記》但載其封國生卒,及子孫承襲之事。
《漢書》增元王少時,嘗與穆生、申生受詩於浮邱伯。後隨高祖軍中,出入臥內。及封楚王,又遣子郢至長安,與申公仍從浮邱卒業修畢學業。申公好詩,為魯詩,元王次之,其詩傳號曰元王詩。并其孫戊襲位,初為穆生設醴,後竟胥靡申公以申公為服役之囚等事。

漢書增事跡·蕭何傳》

1
《漢書》增項羽負約,封沛公於巴蜀為漢王。漢王怒,欲攻羽。蕭何力言不可,乃之國。

漢書增事跡·王陵傳》

1
《史記》:呂后欲王諸呂。問,陵曰:「不可。」問陳平,平曰:「可。」
《漢書》增陵責平負先帝約,及平自解之語。

漢書增事跡·淮南王傳》

1
淮南王安好文學及神仙之事,其始固賢王也。
2
《史記》世家,開首即敘其以父厲王死,怨望欲叛,初不述其賢行。並其諫伐南粵一書最可傳者,亦但載入嚴助傳,而安世家內不載。
《漢書》則增其好學,作內書二十一篇,外書甚多,中書八篇,言神仙黃白將丹藥燒煉成金銀之事。武帝好文,每作報書,必令司馬相如等視草。及安入朝獻賦頌等事。

漢書增事跡·石慶傳》

1
《漢書》增武帝責丞相一詔。

漢書增事跡·李廣傳》

1
《漢書》增廣斬霸陵尉自劾。武帝不責,反加獎譽一詔。

漢書增事跡·衛青傳》

1
《漢書》增青初為平陽公主騎奴,及後貴為大將軍。而平陽主以夫曹壽有惡疾,當另嫁,問左右列侯誰賢?左右皆以大將軍對。主笑曰:「是常騎從我,奈何用為夫!」左右曰:「於今尊貴無比。」遂以青尚主。案此事,本在褚少孫外戚世家遺事內。
史遷是時,目擊其事而不載入傳。蓋其時,青王貴盛,不敢直書以取怨也。《漢書》蓋即取少孫所補。

漢書增事跡·公孫弘傳》

1
《漢書》增沒後為相者,李蔡等十餘人盡誅,惟石慶得善終。正以見弘之能得君也。
2
鄭當時傳
3
鄭當時傳》末,《漢書》增翟公罷官,賓客皆散。後復官,舊時賓客又將來。乃署其門,有「一貴一賤,交情乃見。」等語。此本史記引之作贊語,已無甚關涉,而漢書增入當時傳中,尤覺無謂。

《漢書》書恒山王》

1
《漢書呂后紀》:孝惠帝張后無子,取後宮美人子,殺其母,名之,立為太子。惠帝崩,太子立,太后稱制。立孝惠後宮子強為淮陽王,不疑為恒山王,為襄城侯,朝為軹侯,武為壺關侯。四年,帝自知非皇后子,而所生母被殺,出怨言,太后乃廢之,以幽死。更立恒山王弘為帝。太后崩,大臣以弘及三弟皆非孝惠子,共誅之。《恩澤表》、《五行志》並云皆呂氏子。《周勃傳》亦云:呂后以計詐名他人子,殺其母,令孝惠子之。
由前所書,則弘等孝惠後宮子也;由後所書,則皆非孝惠子也。此已屬岐互。
且先所書恒山王,則不疑也,弘則襄成侯也。後忽云立恒山王弘為帝,更不朋析。據《史記》則襄城侯本名山,因常山王即恆山王不疑薨,以山改封常山,王更名義,後立為帝,又名弘。始覺了了。此雖小節,亦見《史記》之密。

漢書武帝記贊不言武功》

1
《漢書武帝紀贊》謂:「帝罷黜百家,表章六經,興太學,修郊祀,改正朔,定歷數,協音律,作詩樂,舉封禪,紹周後,號令文章,煥焉可述。後嗣得遵洪業,有三代之風。以帝之雄才大略,不改文景之恭儉,雖詩書所稱,何以加焉。」是專贊武帝之文事,而武功則不置一詞。抑思帝之雄才大略,正在武功。
2
因匈奴屢入寇,則使衛青七出塞,擊收河南地,置朔方郡。公孫敖築受降城,徐自為築五原塞千餘里,列亭障至盧朐,徙貧民實之。又使霍去病六出塞,擊匈奴右地,降渾邪王,築令居以西,置酒泉、武威、張掖、敦煌四郡。又使李廣利伐大宛,斬其王母寡。自敦煌西至鹽澤起亭障,屯田於輪臺、渠黎。此開境於西與北者也。
3
使伏波將軍路博德、樓船將軍楊僕等取南粵,以其地為儋耳、珠崖、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九郡。此開境於極南者也。
4
又使楊僕及橫海將軍韓說等擊東越,東越人殺其王餘善降,遂徙東越之民於江淮而空其地。此開境於東境者也。
5
又使唐蒙、司馬相如諷諭西南諸夷,繼遣中郎郭昌、衛平等,平南夷為牂柯郡,邛都為越嶲郡,莋都為沈黎郡,冉駹為文山郡,白馬為武都郡。夜郎、滇王先後入朝,以滇地為益州郡。此開境於西南者也。
6
又使楊僕及左將軍荀彘擊朝鮮,以其地為真番、臨屯、樂浪、玄菟四郡。此開境於東北者也。
7
又使張騫等通西域,而三十六國君長皆慕化入貢。此開境於極西者也。
8
其中有秦所本有,已淪入外國而武帝恢復之者,如朔方、朝鮮、南越、閩越,秦時雖已內屬,然不過羈縻牽制維系附隸,至武帝始郡縣其地也。
9
並有秦所本無而新闢之者。西北則酒泉、敦煌等郡,南則九真、日南等郡,西南則益州等郡。而西域三十六國,又秦時所未嘗聞也。
10
統計武帝所闢疆土,視高惠文景時,幾至一倍。西域之通,尚無與中國重輕。其餘所增地,永為中國四至,千萬年皆食其利。故宣帝時韋元成等議,以武帝豐功偉烈,奉為世宗,永為不毀之廟。
11
乃班固一概抹煞,并謂其不能法文景之恭儉,轉以開疆闢土為非計者。蓋其窮兵黷武,敝中國以事四夷,當時實為天下大害。故宣帝時議立廟樂,夏侯勝已有「武帝多殺士卒,竭民財力,天下虛耗」之語。至東漢之初,論者猶以為戒。故班固之贊如此。其西域傳贊,亦謂「光武閉玉門關,謝外國朝貢。雖大禹之敘西戎,文帝之卻走馬,殆無以過。」其持論猶此意也。

漢帝多自立廟》

1
西漢諸帝,多生前自立廟。
2
《漢書》本記「文帝四年,作顧成廟。」註:「帝自為廟,制度狹小,若可顧望而成者。」賈誼策有云:「使顧成之廟,為天下太宗。」即指此也。
3
景帝廟曰「德陽」,武帝廟曰「龍淵」,昭帝廟曰「徘徊」,宣帝廟曰「樂游」,元帝廟曰「長壽」,成帝廟曰「陽池」。俱見《漢書》註。

漢初布衣將相之局》

1
漢初諸臣,惟張良出身最貴,韓相之子也。
其次則張蒼,秦御史。
叔孫通,秦待詔博士。
次則蕭何,沛主吏掾官府屬員
曹參,獄掾監獄管理官
任敖,獄吏監獄管理員
周苛,泗水卒史。
傅寬,魏騎將。
申屠嘉,材官武卒
其餘陳平王陵陸賈、酈商、酈食其、夏侯嬰等皆白徒。
樊噲則屠狗者。
周勃則織薄曲吹簫給喪事者。
灌嬰則販繒者。
婁敬則挽車者。
一時人才皆出其中。致身將相,前此所未有也。
2
蓋秦漢間為天地一大變局。自古皆封建諸侯,各君其國,卿大夫亦世其官,成例相沿,視為固然。其後積弊日甚,暴君荒主,既虐用其民,無有底止。強臣大族,又篡弒相仍,禍亂不已。再并而為七國,益務戰爭,肝腦塗地。
3
其勢不得不變,而數千年世侯世卿之局,一時亦難遽變。於是先從在下者起。游說則範睢、蔡澤、蘇秦、張儀等,徒步而為相。征戰則孫臏、白起、樂毅、廉頗、王翦等,白身而為將。此已開後世布衣將相之例。
4
而兼并之力,尚在有國者。天方藉其力以成混一,固不能一以開一統之局。使秦皇當日發政施仁,與民休息,則禍亂不興。下雖無世祿之臣,而上猶是繼體之主也。惟其威虐毒痡,人人思亂,四海鼎沸,草澤競奮。
5
於是漢祖以匹夫起事,角群雄而定一尊。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作奸犯科,不顧性命之人。無賴之徒立功以取將相,此氣運為之也。
6
天之變局,至是始定。然楚漢之際,六國各立後,尚有楚懷王心、趙王歇、魏王咎、魏王豹、韓王成、韓王信、齊王田儋、田榮、田廣、田安、田布等,即漢所封功臣,亦先裂地以王彭、韓等。繼分國以侯絳、灌等。蓋人情習見前世封建故事,不得而遽易之也。乃不數年而六國諸王皆敗滅。漢所封異姓王八人,其七人亦皆敗滅。則知人情猶狃於故見,而天意已另換新局,故除之易易耳。而是時尚有分封子弟諸國,迨至七國反後,又嚴諸侯王禁制,除吏皆自天朝,諸侯王惟得食租衣稅,又多以事失侯。於是三代世侯世卿之遺法,始蕩然凈盡,而成後世征辟、選舉、科目、雜流之天下矣,豈非天哉!

漢初諸侯王自置官屬》

1
《漢書齊悼惠王傳贊》云:「高祖初定天下,大封同姓諸侯,得自置御史大夫以下,漢但為置丞相而已。」此可見當日法制之疏也。今案悼惠初封,得自置二千石。《悼惠傳》是二千石得自置也。田叔為人廉直,趙相言於趙王,張敖即以為郎中。《田叔傳》是郎中亦自置也。薄昭與淮南厲王書云:「大王逐漢所置相二千石,而請自置,皇帝屈法許之。」是并得自置相矣。昭書又云:「今諸侯子為吏者,御史主;為軍吏者,中尉主;出入殿門者,衛尉大行主;從蠻夷來歸者,內史縣令主。」如淳曰:「御史以下,皆王官也。」是諸侯王有此等官,以主諸事矣。至景帝以梁孝王屬官韓安國為梁內史,孝王則欲以公孫詭為之,竇太后詔不許。是時已在七國反後,故禁令稍嚴。武帝以衡山王驕恣,乃為置吏二百石以上,則禁網更密矣。其後又有左官附益阿黨之法。諸侯王惟得食租衣稅,貧者或乘牛車悼惠傳贊。蓋法制先疏闊而後漸嚴,亦事勢之必然也。

武帝年號系元狩以後追建》

1
古無年號,即有改元,亦不過以某年改作元年。
2
漢文帝十六年,因新垣平侯日再中以為吉祥,乃以明年為後元年。
3
景帝即位之七年,改明年為中元年。又以中元五年,改明年為後元年是也。
4
至武帝始創為年號。朝野上下俱便於記載,實為萬世不易之良法。
5
然武帝非初登極即建年號也。
6
據《史記封禪書》:武帝六年,竇太后崩。其明年徵文學之士。明年,至雍郊,見五畤。以後則但云:其後、其後,而不著某年。
7
下又云:「後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數。一元曰建元。二元以長星見,曰元光。三元以郊得一角獸,曰元狩。』」
8
是帝至元狩始建年號。從前之建元、元光等號,乃元狩後重制嘉號,追紀其歲年也。不然,則武帝六年,即應云建元六年,其下所云明年又明年,皆可書元光幾年、元朔幾年,豈不簡易明白?而乃云明年後年耶!
9
又案武帝自建元至元封,每六年一改元。太初至征和,每四年一改元。征和四年後,但改為後元年而無復年號,蓋帝亦將終矣。

漢儒言災異》

1
上古之時,人之視天甚近。迨人事繁興,情偽日起,遂與天日遠一日。此亦勢之無可如何也。即以六經而論:
2
《易》最先出,所言皆天道。
3
《尚書》次之,《洪範》一篇,備言五福六極之徵。其他詔誥,亦無不以惠迪從逆為吉凶。
4
至《詩》、《禮》、《樂》盛于商周,則已多詳於人事,而天人相應之理略焉。如正月繁霜,諸作不一二見也。
5
惟《春秋》記人事,兼記天變。蓋猶是三代以來記載之古法,非孔子所創也。
6
戰國紛爭,詐力相尚。至於暴秦,天理幾於滅絕。
7
漢興。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為儒者宗。宣元之後,劉向治穀梁,數其禍福,傅以洪範五行志序,而後天之與人又漸覺親切。觀《五行志》所載,天象每一變,必驗一事。推既往以占將來,雖其中不免附會,然亦非盡空言也。
8
昌邑王為帝無道,數出微行。夏侯勝諫曰「久陰不雨,臣下有謀上者。」時霍光方與張安世謀廢立,疑安世漏言。安世實未言,乃召問勝。勝對洪範五行傳云「皇之不極,厥罰常陰,時則有下人謀上者。」光、安世大驚《勝傳》
9
宣帝將祠昭帝廟,旄頭劍落泥中,刃向乘輿。帝令梁邱賀筮之,云「有兵謀,不吉。」上乃還。果有任宣子章匿廟間,欲俟上至為逆。事發伏誅《賀傳》
10
京房以易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風雨寒溫為候,各有占驗。每先上疏,言其將然。近者或數月,遠或一歲,無不屢中《房傳》
11
翼奉以成帝獨親異姓之臣,為陰氣太甚,極陰生陽,恐反有火災。未幾,孝武園白鶴館火《奉傳》
12
是漢儒之言天者,實有驗于人。故諸上疏者,皆言之深切著明,無復忌諱。
13
翼奉謂:「人氣內逆,則感動天地,變見於星氣。猶人之五臟六體,臟病則氣色發於面,體病則欠伸動於貌也。」
14
李尋謂:「日失其度,晻昧無光。陰雲邪氣,在日出時者,為牽於女謁嬪妃之言;日出後者,為近臣亂政;日中者,為大臣欺誣;日入時者,為妻妾役使所營也。」
15
孔光謂:「皇之不極,則咎徵薦臻。」其傳曰:「有日月亂行,諸變異也。」
16
而尤言之最切者,莫如董仲舒,謂:「國家將有失道之敗,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以此見天心之仁愛人君,欲止其亂也。」
17
谷永亦言:「災異者,天所以儆人君過失,猶嚴父之明誡,改則禍消,不改則咎罰。」
18
是皆援天道以證人事,若有秒忽不爽者。而其時人君,亦多遇災而懼。
19
如成帝以災異用翟方進言,遂出寵臣張放於外,賜蕭望之爵,登用周堪為諫大夫。又因何武言,擢用辛慶忌。
20
哀帝亦因災異用鮑宣言,召用彭宣、孔光、何武,而罷孫寵、息夫躬等。
21
其視天猶有影響相應之理,故應之以實不以文。
22
降及後世,機智競興,權術是尚,一若天下事,皆可以人力致,而天無權。即有志圖治者,亦徒詳其法制禁令,為人事之防,而無復有求端於天之意。故自漢以後,無復援災異以規時政者。間或日食求言,亦只奉行故事。而人情意見,但覺天自天,人自人,空虛寥廓,與人無涉。
23
抑思孔子修《春秋》:日食三十六、地震五、山陵崩二、彗星見三、夜恒星不見、星隕如雨一、火災十四,以及五石隕墜、六鷁退飛、多麋、有蜮、鵒來巢、晝暝晦、大雨雹、雨木冰、李梅冬實、七月霜、八月殺菽之類。大書特書不一書,如果與人無涉,則聖人亦何事多費此筆墨哉?
24
《漢書藝文志》,有劉向《五行傳》十一卷。是以言《五行傳》者,皆以為劉向所作。
25
然《漢書五行志》,先引經曰,則《洪範》本文也,次引傳曰。顏師古初未註明何人所作。今觀夏侯勝引《洪範五行傳》以對張安世,則武帝末已有是書,不自劉向始也。
26
漢代言陰陽災異者,惟眭孟與勝同時。其餘京房、翼奉、劉向、谷永、李尋、解光等,皆在勝後見眭、宏、壽傳贊。則勝所引,必非諸人所作也。
27
在勝前者,有董仲舒、夏侯始昌。然仲舒之《陰陽》,本之《春秋》,不出於《洪範》。今仲舒所著《繁露》具在,初無推演五行之處。
28
至《尚書》雖自景帝時伏生所傳,而伏生亦未言《洪範》災異。其弟子作《尚書大傳》,亦無五行之說。
29
惟夏侯始昌以《尚書》教授,明於陰陽,先言柏梁臺災日,至期果驗。自董仲舒、韓嬰死後,武帝甚重始昌。然則勝所引《洪範五行傳》,蓋即始昌所作也。其後劉向又推演之,成十一篇耳。

漢重日食》

1
漢文帝詔曰:「人主不德,則天示之災。今日食適見於天,災孰大焉。」
2
宣帝詔曰:「皇天見異,以戒朕躬。」
3
光武詔曰:「吾德薄致災,謫見日月,戰慄恐懼,夫何言哉。今方念愆,庶消厥咎。其令百官,各上封事。上書者,不得言聖。」
4
明帝詔曰:「朕奉承祖業,無有善政。日月薄蝕,彗孛見天。雖夙夜勤思,而知能不逮。今之動變,倘有可救,其言事者,靡有所諱。」又詔曰:「朕以無德,下貽人怨,上動三光,日食之變,其災尤大。春秋圖讖,所謂至譴。永思厥咎,在予一人。」
5
章帝詔曰:「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慄切切,痛心疾首。前代聖君,博思咨諏,有開匱反風之應。今予小子,徒慘慘而已。」
6
以上諸詔,皆有道之君,太平之世,尚遇災而懼如此。
7
他如西漢成帝建始三年、河平元年、永始二年之詔;哀帝元壽元年之詔、東漢和帝永元六年之詔,雖庸主亦以災異為憂。
8
甚至明帝永平十三年日食,三公亦皆免冠自劾。
9
蓋漢時去古未遠,經傳垂戒之語,師友相傳。
10
如孔光論:「日者眾陽之宗,人君之表。君德衰微,則日蝕應之。」
11
谷永以正月朔日蝕為兵亂將作。
12
劉向并以春秋日食三十六,為弒君三十六之應。
13
鄭興亦疏言:「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今孟夏純乾,陰氣未作,其災尤重。」
14
馬嚴亦疏言:「日者眾陽之長,食者陰侵之徵。是陰盛陵陽之象也。」
15
丁鴻亦以為臣陵君之象。
16
蓋皆聖賢緒論,期於修德弭災,初不以為次舍躔度之常,不關人事也。

漢詔多懼詞》

1
文帝詔曰:「朕以不敏不明,而久臨天下,朕甚自愧。」又詔曰:「間者歲比不登,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其咎。」
2
元帝詔曰:「元元人民大困,盜賊並興,是皆朕之不明。政有所虧,咎至於此,朕甚自恥。為民父母,若是之薄,謂百姓何。」又詔曰:「朕晻於王道,靡瞻不眩,靡聽不惑,是以政令多違,民心未得。」
3
東漢明帝詔曰:「朕承大運,繼體守文,不知稼穡之艱難。懼有廢失,若涉淵冰,而無舟楫。實賴有德,左右小子。」又詔曰:「比者水旱不時,邊人食寡。政失於上,人受其咎。」
4
章帝即位詔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夙夜戰慄,不敢荒寧怠惰縱樂。而災異仍見,與政相應。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官職耗亂,刑章不中。可不憂歟。」岐山得銅器,詔曰:「今上無明天子,下無賢方伯,民之無良,相怨一方。斯器曷為來哉?」
5
和帝詔曰:「朕奉承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歎,用思孔疚。」又詔曰:「比年不登,百姓虛匱,京師去冬無雪,今春無雨,黎民流離,困於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濟。瞻仰昊天,何辜今人。」
6
安帝詔曰:「朕以不德,不能興和降善。災異蜂起,寇賊縱橫,百姓匱乏,疲於徵發。朕以不明,統理失中,亦未獲忠良,以毗輔助闕政。」
7
順帝詔曰:「朕涉道日寡,政失厥中,陰陽氣隔,寇盜肆暴。憂瘁永嘆,疢如疾首。」
8
以上諸詔,雖皆出自繼體守文之君,不能有高、武英氣,然皆小心謹畏,故多蒙業而安。兩漢之衰,但有庸主而無暴君,亦家風使然也。

漢時以經義斷事》

1
漢初法制未備,每有大事,朝臣得援經義,以折衷是非。
2
如張湯為廷尉,每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者,補廷尉史,亭疑奏讞湯傳
3
倪寬為廷尉掾,以古義決疑獄,奏輒報可寬傳
4
張敞為京兆尹,每朝廷大議,敞引古今,處便宜,公卿皆服是也敞傳
5
今見于各傳者:
6
宣帝時,有一男子詣闕,自稱衛太子劉據,即戾太子,舉朝莫敢發言。京兆尹雋不疑至,即令縛之。或以為是非未可知。不疑曰:「昔蒯瞆違命出奔,輒拒而不納,春秋是之。衛太子得罪先帝,已為罪人矣。」帝及霍光聞之曰:「公卿當用經術明大義者。」不疑傳
7
匈奴大亂,議者遂欲舉兵滅之。蕭望之曰:「春秋士侵齊。聞齊侯卒,引師還。君子善其不伐喪。今宜遣使弔問,則四夷聞之,咸服中國之仁義。」宣帝從之,呼韓邪單于遂內屬望之傳
8
朱博、趙元、傅晏等奏:「何武、傅喜雖已罷退,仍宜革爵。」彭宣劾奏:「博、元、晏等欲禁錮大臣以專國權。」詔下公卿議。龔勝引「叔孫僑如欲專國,譖季孫行父於晉。晉人執囚行父。春秋重而書之。今傅晏等職為亂階,宜治其罪。」哀帝乃削晏封戶,坐元罪朱博傳
9
哀帝寵董賢,以武庫兵送其第。毋將隆奏:「春秋之誼,家不藏甲,所以抑臣威也。孔子曰:『奚取於三家之堂』,臣請收還武庫。」隆傳
10
賈捐之與楊興迎合石顯,上書薦顯,為顯所惡,下獄定讞。引書「讒說殄行,王制順非而澤,請論如法。」捐之遂棄市,興減死一等捐之傳
11
此皆無成例可援,而引經義以斷事者也。援引古義,固不免於附會。後世有一事,即有一例,自亦無庸援古證今。第條例過多,竟成一吏胥之天下,而經義盡為虛設耳。
12
漢賢良方正茂材直言多舉現任官
13
漢時賢良方正等人,大抵從布衣舉者甚少。今見于各列傳者,賢良惟公孫弘由布衣起。
14
晁錯則已為太子家令。
15
董仲舒已為博士。
16
馮唐已為騎都尉,歸家。群臣舉為賢良,唐年九十餘,不能為官。
17
王吉已為雲陽令,舉賢良,為昌邑中尉。
18
貢禹已為涼州刺史,病去官。復舉賢良,為河南令。
19
此賢良之多已仕者也。
20
杜欽舉方正時,已為武庫令。
21
朱雲舉方正時,已為槐里令。
22
孔光已為議郎,舉方正,遷諫大夫。
23
蓋寬饒亦已為郎,舉方正,對策高第,亦遷諫大夫。
24
陳咸已為九卿,罷歸,舉方正直言,為光祿大夫給事中。
25
此方正之多已仕者也。
26
薛宣為不其丞,舉茂才,遷樂浪都尉。
27
尹賞為樓煩長,舉茂材,遷粟邑令。
28
此茂材之多已仕者也。
29
至于孝廉之舉,其名雖合為一,而廉與孝又分。大約舉孝者少,而察廉者多。
30
如平陵令薛恭,乃本縣孝者,不能繁劇。
31
其他如趙廣漢,以察廉為陽翟令尹。
32
翁歸舉廉,為緱氏尉,又舉廉為弘農尉。
33
張敞察廉,為泉倉長。
34
蕭望之察廉,為大行治禮丞。
35
王尊察廉,為鹽官長。
36
黃霸察廉,為太守丞是也。

漢時諸王國各自紀年》

1
三代諸侯,各自紀年。孔子志在尊王,而修春秋亦以魯公編年。蓋成例相沿,雖聖人不能改也。至漢猶然。
2
史記諸侯王世家,紀年不用帝年,而仍以諸侯王之年紀事。
3
如楚元王傳「元王子戊二十一年,景帝之三年也。」
4
又梁孝王傳「十四年入朝,二十二年孝文帝崩,二十四年入朝,二十五年復朝。」最後云「梁共王三年景帝崩。」是轉以侯國歲年,記天子之事矣。
5
漢書亦同。蓋當時雖已大一統,而列國紀載,猶用古法也。
6
案漢書齊悼惠傳「城陽景王章,孝文二年,以朱虛侯與東平侯興居俱立。二年薨。子喜嗣。孝文十二年,徙王淮南。」是又以帝年紀侯國事。

三老孝悌力田皆鄉官名》

1
漢文帝詔曰:「孝悌,天下之大順也;力田,為生之本也;三老,眾民之師也。其以戶口率置常員。」章懷後漢書註:「三老、孝悌、力田皆鄉官之名也。三老,高帝置;孝悌、力田,高后置。」云。
2
而其時孝與悌,又稍有差別。
3
文帝賜三老及孝者帛,人五匹;弟及力田,人一匹。
4
武帝賜縣三老、孝者帛,人五匹;鄉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
5
元帝詔賜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人三匹。
6
東漢章帝詔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勞也,其賜帛人各一匹。」

漢三公官》

1
二府、三公
2
漢承秦制,設丞相、御史大夫,以理朝政,謂之二府。劉向封事所云:「今二府奏佞諂,不當在位。」是也。
3
亦稱三公。晁錯之父謂錯曰:「人口議多怨公者」,以父而呼子為公,徐孚遠曰:「御史大夫,三公也。錯父蓋以官稱之。」又汲黯謂公孫弘:「身為三公而猶布被。」是時,弘為御史大夫。是御史大夫,已稱三公也。
4
太尉大司馬
5
其掌兵者,則曰太尉。武帝改為大司馬,而冠以將軍之號。如衛青為大司馬大將軍,霍去病為大司馬驃騎將軍
6
御史大夫大司空
7
成帝以何武言:「政事煩多,丞相一人,事多廢滯。」于是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與丞相、大司馬,備三公官。
8
丞相大司徒
9
哀帝又改丞相為大司徒。
10
太尉、大司徒、大司空
11
至東漢光武,又改大司馬為太尉。于是太尉、大司徒、大司空,稱為三公。
12
建武二十七年,詔大司徒、大司空去「大」字。故劉昭百官志稱太尉公、司徒公、司空公。
13
此三公亦曰三司。安帝以旱蝗詔責三公曰:「三司之職,內外是監。」順帝詔亦云:「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是也。
14
儀同三司
15
鄧騭以車騎將軍儀同三司。于是三司之外,又有儀同之號,自騭始也。
16
太傅
17
東漢諸帝,多幼年嗣位。於是三公之上,又以太傅錄尚書事。如和帝初,竇太后臨朝,以鄧彪為太傅,錄尚書事。殤帝初,鄧太后臨朝,以張禹為太傅,錄尚書事是也。于是太尉、太傅、司徒、司空,又稱四府。種皓疏:「請敕四府,條舉近臣之親為二千石殘穢者」是也。
18
大將軍
19
至大將軍、驃騎、車騎將軍,本由太尉改為大司馬而冠以此號,後省大司馬,仍為太尉,則將軍之號可不必設。然自霍光以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輔政,自後外戚輔政者,往往為是官。於是大將軍之權又在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四府之上。
20
舊制,大將軍位在三公下。明帝以弟東平王蒼為驃騎將軍輔政,故位在三公上。後仍復舊制。
21
和帝初,竇憲以大將軍輔政,權勢既盛。公卿希旨,奏憲位在太傅下、三公上。嗣後梁商、梁冀為大將軍皆因之。故順帝舉將帥,選武猛等詔,皆以大將軍列三公之首。
22
終漢之世,以外戚秉權者為大將軍,以老臣錄尚書者為太傅。否則不設。惟三公官,常為宰相之任。
23
相國
24
至獻帝時,董卓自為相國相國又在丞相上,蕭何由丞相進位相國,而太尉、司徒、司空之官仍舊。
25
迨曹操柄國,慮人分權,乃復漢初舊制,罷三公官,專設丞相、御史大夫,而自為丞相,於是大權盡歸於操矣。
26
三公二府秦、漢初丞相御史大夫太尉西漢武帝大司馬冠將軍號西漢成帝大司空西漢哀帝大司徒東漢光武太尉司徒司空三司東漢和帝太傅錄尚書事大將軍四府東漢殤帝儀同三司東漢獻帝相國

災異策免三公》

1
案周官三公之職,本以論道經邦,燮理陰陽為務。漢初猶重此說。
2
陳平謂文帝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遂萬物之宜者也。」
3
丙吉問牛喘,以為:「三公調和陰陽,今方春,少陽用事,未可大熱,恐牛因暑而喘,則時節失氣,有所傷害。」
4
魏相亦奏:「臣備位宰相,陰陽未和,災害未息,咎在臣等。」
5
是漢時三公官,猶知以調和陰陽,引為己職。因而遇有災異,遂有策免三公之制。
6
徐防傳:「防為太尉,與張禹參錄尚書事。後以災異寇賊,策免三公。以災異策免,自防始也。」防傳。然薛宣為丞相,成帝冊曰:「災異數見,比歲不登,百姓飢饉,盜賊並興,君為丞相,無以帥示四方,其上丞相印綬罷歸。」是防之先,已有此制。
7
如淳漢書注,謂:「天文大變,天下大禍,則使侍中以上尊養牛賜丞相,策告殃咎,丞相即日自殺。」則并有不止策免者矣。
8
亦有不待免而自劾者。
9
如元帝永光元年,春霜、夏寒,日青無光。丞相于定國,自劾歸侯印,乞骸骨。
10
明帝永平十三年,日蝕,三公免冠自劾是也。
11
蓋西漢三公之官,無所不統。
12
觀安帝詔謂:「三司之職,內外是監。」順帝詔謂:「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此雖東漢之詔,而職任實自西京。可見選用牧守,舉劾奸邪,皆三公之責。
13
朱浮傳:「漢故事,刺史奏二千石不任職者,事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吏案實,然後黜退。」
14
武帝又置丞相司直,助丞相舉不法者。如鮑宣為冀州牧,司直奏宣舉錯煩苛,代二千石置吏。
15
又王商為丞相,有瑯邪太守楊彤,其郡有災十四以上。商部屬案實,商遂奏免彤官。此可見西漢三公之任也。
16
自光武躬親吏事,三府任輕,機事轉委尚書陳忠傳
17
其刺史劾二千石,亦不復下三公,而權歸刺舉之吏。故朱浮謂:「帝以使者為腹心,使者以從事為耳目,是謂尚書之平,決於百石之吏。」浮傳
18
自和、安以後,女后臨朝,外戚輔政,三公之任益輕。
19
如鄧彪年老,竇太后兄憲,以其柔和易制,讓彪為太傅錄尚書事。而憲實握事權,有所施為,外令彪奏,內白太后,事無不從。是錄尚書者,且聽命于戚臣矣。
20
三公之輕如此,而策免三公,則沿為故事,此實非事理之平。
21
故陳忠以為非國體。而仲長統謂:「光武雖置三公,權歸臺閣謂尚書也,然政有不理,猶加譴責。」如韓歆、歐陽歙、戴涉等先後為司徒,皆坐事死
22
以後則權移外戚之家,寵被近習之豎,及至災異屢見,反以策讓三公,至於死免。
23
往者任之重而責之輕,今者任之輕而責之重。此兩漢三公,輕重不同之大概也。

上書無忌諱》

1
賈誼治安策:願文帝「生而明帝,沒為明神,使顧成之廟稱為太宗,上配太祖,與天無極。」又曰:「若畜亂宿禍,使萬年之後,傳之老母弱子,將使不寧,不可謂仁。」是直謂帝必早崩於太后之前,太子未成人之時也。
2
又谷永奏成帝曰:「漢興九世,百九十餘歲,繼體之主七,皆順承天道。至陛下獨違道縱慾,輕身妄行,積失君道,不合天意,亦已多矣。為人後嗣,守人功業,如此豈不負哉。」永傳
3
劉向奏成帝亦曰:「陛下為人子孫,而令國祚移于外家,降為皂隸,縱不為身,奈宗廟何!」
4
此等狂悖無忌諱之語,敵以下所難堪,而二帝受之不加譴怒,且歎賞之,可謂盛德矣。然文帝以誼所言分封王國子弟等事,多見之施行。成帝則徒嘆向之忠,而不能收外家之權,卒至日後篡奪之禍。是徒受直言亦無益也。

上書召見》

1
漢高祖駐軍,酈食其謁見,帝方洗足,即召入。酈生責以不宜倨見長者。帝又改容謝之。
2
陳平以魏無知入見,即召賜食,遣出,平曰:「臣所言不可過今日。」遂欣然留使盡言平傳
3
帝在洛陽,婁敬脫挽輅,謂虞將軍曰:「臣願見上。」虞將軍欲為易衣,敬曰:「臣衣帛,帛見;衣褐,褐見。」將軍入言上,上即召見,賜食。敬傳
4
此高祖創業時,固以收攬人才為急也。
5
至武帝則繼體已五世,朝廷尊嚴,宜與臣民闊絕矣。
6
乃主父偃上書,朝奏入,暮即召見。同時徐樂、嚴安亦上書,俱召見。曰:「公等皆安在,何相見之晚也。」主父偃傳
7
終軍上書言事,帝奇其文,即拜為謁者軍傳
8
甚而東方朔上書,自言:「年十三學書,十五學劍,十六學詩書,誦二十二萬言,十九學孫、吳,亦誦二十二萬言。今年二十三,長九尺三寸,目若懸珠,齒若編貝,勇若孟賁,捷若慶忌,廉若鮑叔,信若尾生。若此可為天子大臣矣。」其狂肆自舉如此,使在後世,豈不以妄誕得罪。乃帝反偉之,而令待詔金馬門,遂以進用東方朔傳
9
史稱武帝招英俊,程其器能,用之如不及。宜乎興文治,建武功,為千古英主也。
10
又戾太子死巫蠱之禍。車千秋上書為太子訟冤,帝大感悟,召見,即拜為大鴻臚。不數月,遂為丞相。
11
帝之度外用人如此,而當時禁網疏闊,懷才者皆得自達,亦於此可見矣。

漢武用將》

1
武帝長駕遠馭,所用皆跅弛之士放蕩不羈之人,不計流品也。
2
張騫傳:「自騫開外國道,致尊貴,吏士爭上書,言外國利害。天子為其絕遠,輒予節使者之信物募吏民,無問所從來,為備人眾遣之。或道中被侵盜,失物及失指未達目的,天子為其習之,輒案致重罪以激之,令贖賠償抵罪復求使。大者予節,小者為副。故妄言無行之徒爭應募。」此其鼓動人材之大略也。
3
至其操縱賞罰,亦實有足以激勸者。
4
如衛青、霍去病等,屢經出塞,為國宣力,固貴之寵之,封侯增邑不少靳吝惜
5
或奮身死事。
6
如韓千秋戰死南越,帝曰:「千秋功雖不成,然亦軍鋒之冠。」則封其子為成安侯。
7
或在軍有私罪而功足錄者。
8
如李廣利伐大宛,斬其王母寡,而私罪惡甚多,則以其萬里征伐,不錄其過。
9
甚至失機敗事,而其罪可諒,其才尚可用者,亦終不刑戮,使得再自效。
10
如張騫與李廣,俱出右北平擊匈奴,廣失亡多,騫後期遲誤預定會合之期限,皆當斬,皆許贖為庶人。
11
廣又全軍覆沒,身為匈奴所得,佯死奪其馬奔歸,當斬,亦贖為庶人。
12
他如公孫敖亡七千人;趙食其迷失道;樓船將軍楊僕擊朝鮮,坐兵至列口,不待左將軍,以致失亡多,皆當斬,皆許贖為庶人,後皆重詔起用,使之立功。
13
且任用時,不拘以文法法令
14
如李廣夜行,為灞陵醉尉所辱。及為將,請尉俱行,至即斬以報怨。上疏自言,帝不惟不以為罪,反獎譽之,以成其氣。
15
其有恃功稍驕蹇者,則又挫折而用之。
16
如楊僕已破南越,會東越反,帝欲以為將,為其伐恃功自誇前勞,特詔責之,又數其受詔不至蘭池宮等罪,激使立功自贖。其駕馭豪傑如此,真所謂滌旋在手,操縱自如者也。
17
而於畏懦者則誅無赦。
18
如大司農張成、山州侯劉齒擊東越,畏賊不敢進,卻就便處,即立誅之。
19
又或冒功行詐。
20
如左將軍荀彘擊朝鮮,與楊僕爭功嫉妒,雖克朝鮮,終坐棄市。以上皆見各本傳
21
賞罰嚴明如此,孰敢挾詐避險而不盡力哉。史稱雄才大略,固不虛也。

武帝三大將皆由女寵》

1
漢武帝三大將,皆從嬖寵擢用。
2
衛青父鄭季,給事平陽侯家。與衛媼通,生青。故青冒姓衛氏,為平陽主騎奴。而衛媼先有女子夫,以主家謳者歌奴,得幸于帝,立為后。青以後同母弟,見用為大將軍,征匈奴有功,封長平侯。平陽主寡居,青即尚焉。
3
霍去病父霍仲孺,先與衛子夫之姊少兒通,生去病。去病以皇后姊子,見用為驃騎將軍,征匈奴有功,封冠軍侯。
4
李廣利之進也。其女弟本倡,後得幸于帝為李夫人。帝用廣利為貳師將軍,伐大宛,得其王母寡頭以歸,封海西侯。
5
三大將皆出自淫賤茍合,或為奴僕,或為倡優,徒以嬖寵進,後皆成大功,為名將,此理之不可解者也。
6
且衛媼一失節僕婦。生男為大將軍。生女長君孺嫁公孫賀,官至丞相。次少兒生去病,又嫁陳掌,亦為詹事太子東宮之庶務官。小女子夫,且為皇后。而去病異母弟光,又因去病入侍中,後受遺輔政,封博陸侯,為一代名臣。其始皆由賤婦而起,閑氣所鐘,固有不擇地者哉。大臣乃應天地氣運而生,所謂「正氣為帝,間氣為臣,秀氣為人。」

與蘇武同出使者》

1
蘇武使匈奴,守節不屈,十九年始得歸,人皆知之。然是時守節絕域,或歸或不得歸,不止武一人也。
2
先是長史任敞使匈奴,欲令單于為外臣,單于怒,留敞不遣。
3
又郭吉諷單于,單于亦留吉,辱之於北海上。
4
路充國為單于所留,且鞮侯單于立,始得歸。
5
是諸人皆在武之先。
6
又匈奴傳,匈奴欲和親,先歸蘇武、馬宏等以通善意。馬宏者,前副光祿任忠使西域,為匈奴所遮,忠戰死,宏被擒,不肯降,至是得歸。是武之外,尚有馬宏也。
7
趙破奴以浚稽將軍與匈奴戰,為所得,在匈奴中十年,與其子定國逃歸。是破奴亦守節不屈者也。
8
張騫先使月氏,道半為匈奴所得,留十年,持漢節不失。後乃逃出,由大宛、康居至月氏、大夏,從羌中歸,又為匈奴所得。歲餘,乘其國內亂乃脫歸。是騫之崎嶇險阻,更甚於武也。
9
即與武同時出使者,有中郎將張勝及假吏常惠等。後勝為匈奴所殺,惠仍在匈奴。教漢使言天子在上林,射得雁足書,知武等所在。故武得歸。是惠在匈奴,亦十九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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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隨武還者九人,見於武傳者,常惠、徐聖、趙終根,然至今但稱武而已。惠後以軍功封長羅侯,尚在人耳目閑,聖、終根雖附書於傳,已莫有知之者,其餘尚有六人,并氏名亦不載,則同一使也,而傳不傳亦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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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況是時二十餘年閑,漢留匈奴使,匈奴亦留漢使以相當,前後凡十餘輩,則其中守節不屈者,亦必有人,而皆不見於史籍,則有幸有不幸,豈不重可嘆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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