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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困學紀聞 |
條件: 包含字詞「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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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18 | 範蜀公《正書》曰:「舜之五刑:流也,官也,教也,贖也,賊也。流宥五刑者,舜制五流,以宥三苗之劓、刵、剕、宮、大辟也。」《皇王大紀》之說本諸此,而以墨、劓、剕、宮、大辟為賊刑之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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