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洪武三年十二月丙辰朔 |
2 | ○戊午,宥松江盗钱鹤皋馀党。 |
3 | 初,鹤皋作乱伏诛,其党株连不已。至是,复逮至百五十四人,法皆当死,上曰:「贼首既诛,此胁从者,俱贷其死,谪戍兰州。」 |
4 | ○中书省臣言:「西北诸虏归附者,不宜处边,盖夷狄之情无常,方其势穷力屈,不得已而来归,及其安养闲暇,不无观望于其间,恐一旦反侧,边镇不能制也!宜迁之內地,庶无后患。」 |
5 | 上曰:「凡治胡虏,当顺其性,胡人所居,习于苦寒,今迁之內地,必驱而南,去寒凉而即炎热,失其本性,反易为乱。不若顺而抚之,使其归就边地,择水草孳牧,彼得遂其生,自然安矣。」 |
6 | ○上闻指挥有笞虐军士者,乃召羽林卫指挥使叶升等谕之曰:「尔等指挥之职,五千人之长也,简阅士伍,当示以恩信抚而教之,不可恃威势辄加凌虐!且居京师治军,与阃外行军之法不同,彼号令不严,则失机误事,在京唯当勤操练、善抚绥而已。近闻指挥多以细故暴楚军士,尔辈独不念所得名爵皆军士之力也?今天下无事,尔既各享富贵,军士无预,乃不加抚恤,反凌虐之,大失人心。汝等其戒之,若复尔罪,必不宥!」 |
7 | ○己未,上谓诸武臣曰:「治定功成,颁爵受禄,尔等享有富贵,正当与贤人君子讲学以明道理、以广见闻,通达古今之务,以成远大之器,岂可茍且自足,止于武夫而已?夫位隆而不知学,徒长骄傲之心;生今而不知古,岂识成败之迹?古之良将,皆文武相资,尔等不可以为两涂?有识者,必然吾言;其次,在从违之间;其下者,耳若不闻。吾言谆切,尔等其勉识之。」 |
8 | ○庚申,元宗王也先帖木等自大同来降,诏授管军百户,仍给赏劳之。 |
9 | ○户部言:「陕西察罕脑儿之地有大小盐池,请设盐课提举司,捞盐夫百馀人,蠲免杂役,专事煎办。行盐之地,东至庆阳,南至凤翔、汉中,西至平凉,北至灵州。募商人入粟中盐,粟不足,则以金银布帛、马驴牛羊之类验直准之。如此则军储不乏,民获其利。」从之。 |
10 | ○辛酉,《大明志》书成。 |
11 | 先是,命儒士魏俊民、黄篪、刘俨、丁凤、郑思先、郑权六人,编类「天下州郡地里形势」、「降附始末」为书,凡天下行省十二府、一百二十州、一百八县、八百八十七安抚司、三长官司,一东至海,南至琼崖,西至临洮,北至北平。 |
12 | 至是书成,命送秘书监锓梓颁行,俊民等皆授以官。 |
13 | ○命军人月粮于每月初给之,著为《令》。 |
14 | ○命中书追赠巩昌卫指挥佥事陈德成官。时德成以征西战没,故有是命。就命立庙于其地,岁时致祭,仍以其子袭职。 |
15 | ○壬戌,命造骑兵文绮战衣五万领,步兵开癸战衣三十万领,先制成式,颁布郡县均造之。 |
16 | ○是夜,大河、长淮二卫军营火。 |
17 | ○癸亥,故元主之子失笃儿、国舅阿里麻思海牙、驸马忙哥剌失等来降,诏各赐第宅。 |
18 | ○遣使致书元太子,并招谕和林诸部。 |
19 | ○甲子,上退朝,从容与诸将论起兵以来征伐之事,谓中山侯汤和等曰:「朕赖诸将佐成大业,今四方悉定,征伐休息,卿等皆爵为公侯,安享富贵,当保此禄位传之子孙,与国同久。然须安分守法,存心谨畏,则自无过举。朝廷赏罚,一以至公,朕不得而私也!昔尉迟敬德见唐太宗危迫,单骑入王世充阵中与单雄信力战,翼卫太宗以出,其功大矣。及太宗宴群臣,敬德与任城王道宗争长,击其目几眇,太宗怒,欲寘之法,非群臣力谏,太宗肯惜其功而贷其罪乎?又如长孙无忌,文德皇后亲弟也,尝佩刀入禁门,监门者失于觉察,后请治以法,太宗特命释之。帝室亲姻有罪,犹不可免,况其他乎?卿等能谨其所守,则终身无过失矣!」 |
20 | ○遣官祭南海。 |
21 | ○中书省臣言:「民有贩卖私盐者,于法当诛,请如《律》。」 |
22 | 上曰:「彼皆细民,恐衣食不足而轻纪法,姑杖之,发戍兰州。」 |
23 | 既又有潭州民艾立五等以私铸钱亦论当死,上亦命免其死,杖发宝源局充工。 |
24 | ○定武臣世袭之制: |
25 | 凡授诰敕世袭武官,身殁之后,子孙应继袭职者,所司核实,仍达于都督府,试其骑射闲习,始许袭职。若年尚幼,则闻于朝,纪其姓名,给以半俸,俟长,仍令试艺,然后袭职。 |
26 | ○以翰林侍读学士魏观为国子祭酒,编修宋濂为国子司业。 |
27 | ○凤台门军营火,延烧民舍及武德卫军器局甲杖。 |
28 | ○命建奉先殿。 |
29 | 上谓礼部尚书陶凯曰:「事死如事生,朕祖考陟遐已久,不能致其生事之诚,然于追远之道岂敢怠忽?」 |
30 | 复感叹曰,「养亲之乐不足于生前,思亲之苦徒切于身后。今岁时致享,则于太庙,至于晨昏谒见、节序告奠,古必有其所,尔考论以闻。」 |
31 | 于是,凯奏:「宋太庙,一岁五享,宫中自有奉先天章阁、钦先孝思殿、奉神御画像,天子日焚香、时节、朔望、帝后生辰,皆遍祭用常馔,行家人礼。古者宗庙之制,前殿后寝,《尔雅》曰『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庙是栖神之处,故在前,寝是藏衣冠之处,故在后。自汉以来,庙在宫城外已非一日,故宋建钦先孝思殿于宫中崇政之东以奉神御。今太庙祭祀已有定制,请于乾清宫左别建奉先殿以奉神御,每日焚香、朔望荐新、节序及生辰皆于此,祭祀用常馔,行家人礼。」上从之。 |
32 | ○乙丑,以吏部尚书商皓为侍御史,邵武府知府周时中为吏部尚书,磨勘司令郭曾为治书侍御史,礼部郎中王宗为磨勘司令,召延平府知府唐铎入为殿中侍御史,以故元集贤院学士张脱欢为温州卫镇抚。 |
33 | ○故元降将左丞哈里沙等自大同来献马二十疋。 |
34 | ○故元平章汪祥庆奴弟左丞汪桑哥赵敏安答儿等来降贡马。 |
35 | ○广西阳山县十万山寨群盗作乱,南宁卫发兵讨平之。 |
36 | ○雷州卫指挥同知张秉彛言便易四事: |
37 | 一、预造战船以防海道之寇; |
38 | 二、增兵屯雷州以为钦、廉诸州缓急之援; |
39 | 三、雷州之地当广海之冲要,城池、水寨守御之势不得不重,而见在军旅单弱,宜益镇守之兵以重其势; |
40 | 四、本州粮储不足以给兵食,乞以岁办盐课给民间,籴粮以给军。 |
41 | 上从之。 |
42 | ○丙寅,上谕礼官:「凡百官奏对,及班列之中礼节有失当者,即举劾之,庶朝仪整肃。礼仪有当更者,众议以闻。百司奏事,进退皆以次,毋搀越。」 |
43 | ○丁卯,赐征广西官军三千六百六十二人文绮及盐有差。 |
44 | ○戊辰,复以中书省参政李谦为广东行省参政。 |
45 | ○封右丞薛显为永城侯,赐文绮及帛六十匹,俾居海南。 |
46 | 时显有专杀之罪,上召诸将臣谕之曰:「自古帝王有天下,必爵赏以酬功、刑罚以惩恶,故能上下相安,以致治也。朕仿古帝王以制爵命,卿等明听朕言:昔汉高祖非有功不侯,所以重封爵也,而功臣不免于诛戮。侯君集有功于唐,犯法当诛,太宗欲宥之,而执法者不可,卒以见诛。非高祖、太宗忘功臣之劳,由其恃功骄恣,自冒于法耳!今右丞薛显,始自盱眙来归,朕抚之厚而待之至,推腹心以任之。及其从朕征讨,皆著奇绩,自后破庆阳、追王保保、战贺宗哲,其勇略意气迥出众中,可谓奇男子也,朕甚嘉之。然其为性刚忍,朕屡戒饬,终不能悛,至于妄杀胥吏、杀兽医、杀火者及杀马军,此罪难恕,而又杀天长卫千户吴富,此尤不可恕也!富自幼从朕,有功无过,显因租其所获孳畜,杀而夺之。师还之日,富妻、子服衰绖伺之于途,牵衣哭骂,且诉冤于朕。朕欲加以极刑,恐人言『天下甫定,即杀将帅』,欲宥之,则富死何辜?今仍论功封以侯爵,谪居海南,分其禄为三:一以赡富之家,一以赡所杀马军之家,一以养其老母、妻、子。庶几功过不相揜,而国法不废也,若显所为,卿等宜以为戒!」诸将臣皆顿首谢。 |
47 | ○始命祭无祀鬼神。 |
48 | 先是,上以兵革之馀死无后者,其灵无所依,命议举其礼。 |
49 | 至是,礼官奏:「按《祭法》,王祭泰厉,诸侯祭公厉,大夫祭族厉。泰厉谓古帝王之无后者,公厉谓古诸侯之无后者,族厉谓古诸大夫之无后者。又士 丧礼、疾病祷于厉,《郑氏》谓『汉时民家,皆秋祠厉』,则此祀又达于民也。《春秋传》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然则鬼乏祭享而无所归,则必为害。 |
50 | 「古者七祀,于前代帝王、诸侯、卿、大夫之无后皆致其祭,岂无所为而?然哉后世以为,涉于淫谄,非『礼』之正,遂不举行。而此等无依之鬼,乃或依附土木为民祸福以邀享祀者,盖无足怪。今欲举其祀,宜于京都、王国各府州县及里社皆祭祀之,而天下之淫祀一切屏除,使鬼之无所归附者不失祭享,则灾厉不兴,是亦除民害之一也。」上然之。 |
51 | 乃命京都筑坛于玄武湖中,天下府、州、县则皆设坛于城北,其各里內又立祭坛。 |
52 | 岁以三月清明、七月望及十月朔日,长吏率僚佐候晡时致祭,牲用羊、豕各三,以米三石炊饭。 |
53 | 正坛设城隍位,羊一、豕一。 |
54 | 坛下东、西,各席地焚香、列炬,各设羊一、豕一,并设饭羹以祭之。 |
55 | 坛之南,立石刻祭文,京都谓之「泰厉」,王国谓之「国厉」,府州谓之「郡厉」,县谓之「邑厉」,民间谓之「乡厉」。 |
56 | 著为定式。 |
57 | ○延安卫指挥李恪、绥德卫指挥朱明等,追败故元残兵于燕山只斤,禽获五百馀人。又攻阿不剌思寨,获马三百馀匹。 |
58 | ○诏「军官有犯,必奏请,然后逮问」。 |
59 | ○己巳,大都督府臣奏阵亡军士家属之数,上命优给之。若故军之妻愿守节者,则给以薪米,比常例倍之;其愿还乡里者,人给米二石,官给脚力送之。 |
60 | 诏定《公侯仪从》。 |
61 | 礼部尚书陶凯考定,以唐宋之制为准。于是,赐功臣魏国公徐达以下仪从各有差。 |
62 | 上颇闻公侯中有好神仙者,悉召至谕之曰:「神仙之术,以长生为说,而又谬为不死之药以欺人,故前代帝王及大臣多好之,然卒无验,且有服药以丧其身者,盖由富贵之极,惟恐一旦身没,不能久享其乐,是以一心好之。假使其术信然,可以长生,何故四海之內千百年间,曾无一人得其术而久住于世者?若谓神仙混物,非凡人所能识此,乃欺世之言,切不可信。人能惩忿窒欲,养以中和,自可延年有善,足称名垂不朽,虽死犹生,何必枯坐服药以求不死?况万无此理,当痛绝之!」 |
63 | ○儒士严礼等上书言「治道」,上退朝御西阁,因览礼所上书谓侍臣曰:「汝等知古今、达事变,且言元氏之得天下与所以失之之故。」 |
64 | 或言「世祖君贤臣忠以得之,后世君暗臣谀以失之」,或言「世祖能用贤而得之,后世不能用贤而失之」,或言「世祖好节俭而得之,后世尚奢侈而失之」,上曰:「汝等所言,皆未得其要。夫元氏之有天下,固由世祖之雄武;而其亡也,由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今礼所言『不得隔越中书奏事』,此正元之大弊,人君不能躬览庶政,故大臣得以专权自恣。今创业之初,正当使下情通达于上,而犹欲效之,可乎?杭州白塔,乃元时佞臣所作,以谄媚朝廷,今礼欲修之;伯颜之有祠堂,因其初入临安,市不易肆,有德于民,故庙食焉,今礼欲毁之;宋之都杭,僻居一隅,非得已也,朕都建康,抚定四方,经营方始,今礼又欲朕建都于杭,失居重驭轻之宜,皆妄言耳!朕访求人材,欲得识时务俊杰而用之,今观礼所陈,诚未达时务者也!」 |
65 | ○庚午,遣使致祭历代帝王陵寝。 |
66 | 初,上遣使访求古帝王陵寝,河南、陕西各行省具图所在帝王诸陵,凡七十有九以进。 |
67 | 礼官考其功德昭著者,曰「伏羲、神农、黄帝、少昊、颛顼、唐尧、虞舜、夏禹、商汤、中宗、高宗、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汉高祖、文帝、景帝、武帝、宣帝、光武、明帝、章帝、后魏文帝、隋高祖、唐高祖、太宗、宪宗、宣宗、周世宗、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孝宗、理宗」,凡三十有六,各制衮冕服,函香、币。 |
68 | 遣秘书监丞陶谊等往修祀事,每陵以白金二十五两俾其祭物。陵寝之发者、掩瘗之坏者,完筑之;庙之弊者,因其旧而葺之;无庙者,设坛以祭。仍令有司禁樵采。 |
69 | 岁时祭祀以为常,牲用太牢,上亲制祝文。 |
70 | 三皇之陵曰:「朕生后世,为民草野之间。当有元失驭,天下纷纭,乃乘群雄大乱之秋,集众用武,荷皇天后土眷佑,遂平暴乱以有天下,主宰黎庶,今已四年矣。君生上古,继天立极,作生民主,神功圣德,垂法至今。朕典百神之祀,考君陵墓在此,然相去年岁极远,朕观经典所载,虽切慕于心,然禀性之愚时有,古今民俗亦异。仰惟神圣,万世所法,特遣官奠祀修陵,圣灵不昧,尚其鉴纳焉。」 |
71 | 尧、舜之陵曰:「……帝生前世,作烝民主,大德无穷,垂法至今,后人不忘者,以其量同天地故也。朕典百神之祀,考君陵墓在此,然相去三千馀年,观于帝典,大哉圣德,非天而何?虽切慕于心,奈禀性之愚时有,古今民俗亦异,仰惟圣谋,万世所法……」其始末词同三皇。 |
72 | 众帝王之陵曰:「曩者有元失驭,天下纷纭,朕由此集众平乱,统一天下,今已四年矣。稽诸古典,同尧舜继天立极、列圣相传为烝民主者,陵各有在,虽去古千百馀载,时君修祀之。朕典百神之祀,故遣官赍牲醴奠祭修陵,君灵不昧,尚惟歆享。」 |
73 | ○壬申,长沙府洞蛮田某聚众为乱,剽掠旁近州县,江夏侯周德兴平之。 |
74 | ○诏赏福州捕倭军士文绮、金帛。 |
75 | ○命大都督府简阅京卫军士,老弱者以少壮代之。 |
76 | ○癸酉,吏部言:「守令,职主牧民,宜久其任,治效始著。而知府职任尤难,非老成廉能无过者,不可居其任。请自今同知一考无过者,升知府;知县二考无过者,升知州;县丞一考无过者,升知县。」从之。 |
77 | ○殿中侍御史唐铎言:「福建户口食盐,每引收银十两,或钱一万二千,民艰于办纳,请自今以土产物代输为便。」从之。 |
78 | ○甲戌,故元来降太尉沙不丁并将士家属三千馀口至京师,赐沙不丁衣一袭。 |
79 | ○丙子,大都督府言:「自吴元年十月至洪武三年十一月终,军士逃亡者,计四万七千九百八十六人。」诏天下诸司追捕之。 |
80 | ○横海卫千户张捷言,其「始幼孤,赖叔父仲良抚育有成。今仲良为军,年老无子,乞完聚就养,以报私情。」许之。 |
81 | ○丁丑,禁武官纵军鬻贩者,敕都督府曰:「兵卫之设,所以御外侮也,故号令约束常如敌至,犹恐不测之变伏于无事之日。今在外武臣,俸禄非薄,而犹役使所部出境行贾,视小利而忘大防,茍有乘间窃发者,何以御之尔?其榜示中外卫所,自今有犯者,罪之无赦!」 |
82 | ○上谕魏国公徐达等曰:「卿等连年征伐,犯霜露、冒矢石,临危决机之际,死生以之。今天下既定,卿等宜少休息,可自今或三日、五日一朝,有大事则召卿等议之。」 |
83 | 达对曰:「臣等荷陛下威灵,仰奉成算,遂剪群雄。顾臣等愚陋,犬马微劳,何足齿录?伏蒙圣恩,特加优礼,揆之于心,实心愧悚,岂敢自逸?」 |
84 | 上曰:「朕固知卿不忘恭敬之意,但念卿等久劳于外,思有以慰卿之劳耳。」 |
85 | 达等复固辞,弗许。 |
86 | ○定亲王卤簿仪仗。 |
87 | ○戊寅,以宋国公冯胜为大都督府右都督。 |
88 | ○己卯,置诸王府仪卫司:司设正、副各一人,秩比正、副千户;司仗六人,秩比百户。 |
89 | ○赐魏国公徐达以下勋臣田有差。 |
90 | ○放故元臣老疾者王成等二百七人还乡里。 |
91 | ○辛巳,以右丞王溥为河南行省平章,潘原明为浙江行省平章,子孙皆世袭指挥同知。李伯升为中书平章,左丞李思齐升中书平章,方国珍为广西行省左丞,江西行省右丞张麟升本省左丞,子孙皆世袭指挥佥事。溥等皆起兵降附之臣,上欲优待之,故俱令食禄而不视事。 |
92 | ○升巩昌卫指挥佥事周房为指挥使兼都总帅。 |
93 | ○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等一十三人来朝,进马及方物。 |
94 | ○礼部尚书陶凯请「选人专任东宫官属,罢兼领之职,庶于辅导有所责成」,上曰:「古者不备其官,惟贤能是用。朕以廷臣有才望勋德者兼东宫官,非无谓也,尝虑廷臣与东宫官属有不相能,遂成嫌隙,或生奸谋,离间骨肉,其祸非细,若江充之事,可为明鉴。朕今立法,令省台、都督府官兼东宫赞辅之职,父子一体,君臣一心,庶几无相构之患也!」 |
95 | ○升杭州、江西、燕山、青州四卫为都卫指挥使司,以徐司马、濮英等为各卫都指挥使。 |
96 | ○壬午,上以正月至是月日中屡有黑子,诏廷臣言得失,起居注万镒言:「日者,阳之精也,至阳之中而有黑子焉,是阴之奸乎阳也。其在人事,德为阳、刑为阴,君子为阳、小人为阴,刑胜乎德,小人胜乎君子。臣请凡臣民有罪法当死者,宜三覆五奏,毋辄置之;刑小人,而奸君子之位者黜之,庶乎天象可感也。」 |
97 | 吏部尚书郎本中言:「日者,君之象也,在陛下修德以禳之,君德既修,则天变自消。昔宋景公一言之善,荧惑犹为之退舍,况陛下以天赐之资,诚能益加修省,何天变之不可回哉?且河南中原之民未尽安堵,天下才俊及学行纯备之士隐于山林者,宜访求之;仕于朝者,有能加其官,或不能者,加黜罚焉。凡事皆然,天之仁爱,人君眷视,告戒无所不在,则人君体天心而施之于政者,亦当无所不用其情也。《诗》曰『明明在下,赫赫在上』,天人感应之机如此,愿陛下无忽。」 |
98 | 上皆嘉纳其言。 |
99 | ○置河南、西安、太原、武昌四都卫指挥使司。 |
100 | ○置滕县守御千户所。 |
101 | ○西域僧班的达及其徒古麻辣室哩等十二人自中印度来朝。 |
102 | ○赐土蕃宣慰使何锁南普及知院汪家奴等袭衣。 |
103 | ○甲申,享太庙,行家人礼,百官免陪。 |
104 | 享毕,上谕礼部尚书陶凯曰:「《经》言『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人谨方寸于此,而能格神明于彼,由至诚也。然人心操舍无常,必有所警,而后无所放尔。」乃命礼部铸铜人一,高尺有五寸,手执简书,曰:「斋戒三日,凡致斋之期,则置朕前,庶朕心有所警省而不敢放也。」 |
105 | 又谕李善长等曰:「人之一心,极难点检。朕起兵后,年二十七八血气方刚军士日众,若不自省察,任情行事,谁能禁我者?因思,心为身之主帅,若一事不合理,则百事皆废,所以常自点检,此身与心如两敌。然时时自相争战,凡诸事为必求至当,以此号令,得行肇成大业。今每遇祭祀斋戒之时,以为当齐整心志,对越神明,而此心不能不为事物所动,检持甚难,盖防闲此身,使不妄动,则自信己能;若防闲此心,使不妄动,尚难能也。」 |
106 | 凯顿首曰:「陛下此言,乃圣贤治心之道也,心既治,天下无难治矣!」 |
107 | ○是岁,赵王杞薨。 |
108 | ○户部奏:「今岁山东、河南、江西府州县垦田二千一百三十五顷二十亩。」 |
109 | 大明太祖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德成功統天大孝高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九 |
110 | 六十五、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六十 |
111 | 洪武四年春正月乙酉朔,上御奉天殿受朝贺,大宴群臣;命妇朝皇后于坤宁宫,赐宴。 |
112 | ○丙戌,中书左丞相太师韩国公李善长乞致仕,从之。 |
113 | ○以中书右丞忠勤伯汪广洋为中书右丞相,参知政事胡惟庸为中书左丞。 |
114 | ○命在京文武官之未有公服者,复以赐之。 |
115 | ○丁亥,上亲祀上下神祇,告伐明升。 |
116 | ○命中山侯汤和为征西将军,江夏侯周德兴为左副将军,德庆侯廖永忠为右副将军,暨营阳侯杨璟、都督佥事叶升率京卫荆襄(馆本写作「相」)舟师由瞿塘趋重庆。颍川侯傅友德为征虏前将军,济宁侯顾时为左副将军,暨都督佥事何文辉等率河南、陕西步骑由秦陇趋成都。 |
117 | 上谕和等曰:「今天下大定,四海奠安,惟川蜀未平耳!朕以明玉珍尝遣使修好,存事大之礼,故于明升,闵其稚弱,不忍加兵,遣使数加开谕,冀其觉悟。升乃惑于群言,反以兵犯吾兴元,虽败衄而去,然豺狼之心,终怀啮噬,不可不讨。今命卿等率水陆之师分道并进,首尾攻之,使彼疲于奔命,势当必克。但师行之际,在肃士伍、严纪律,以怀降附,无肆杀掠,昔王全斌之事可以为戒,卿等慎之。」 |
118 | 命中书右丞相魏国公徐达往北平操练军马,缮治城池。济南卫指挥佥事盛熙领兵二千人,济宁左卫指挥房宽厉达领兵五千人,青州卫指挥佥事周兴领兵四千人,莱州卫指挥同知胡泉领兵三千人,徐州卫指挥佥事司整李彬领兵二千人,悉听节制。 |
119 | ○戊子,命宋国公冯胜往陕西修城池,卫国公邓愈往襄阳训练军马,运粮饷以给征蜀军士。 |
120 | ○命吏部月理贴黄。 |
121 | 初,吏部以文武百职姓名、邑里及起身、历官、迁次月日,自省、府、部、寺,暨(馆本作「既」)行省、府、州、县等衙门,皆分类细书于黄纸,贴置籍中,而用宝玺识之,谓之「贴黄」。有除拜迁调,辄更贴其处,虽百职繁伙,而此法便于勾稽。然拜罢之数,则贴黄有未及改注更贴者,故命吏部月一更贴之,每岁终以其籍进贮于內库,遂为定制。 |
122 | ○命中书定议亲王宫殿制度,工部尚书张允等议: |
123 | 「凡王城,高二丈九尺五寸,下阔六丈,上阔二丈,女墙高五尺五寸;城河,阔十五丈,深三丈;正殿,基高六尺九寸五分,月台高五尺九寸五分,正门台高四尺九寸五分;廊房,地高二尺五寸;王宫,门、地高三尺二寸五分;后宫,地高三尺二寸五分。 |
124 | 「正门、前后殿四门、城楼饰以青绿点金,廊房饰以青黑,四城正门以红漆金涂铜钉。宫殿窠栱攒顶,中画蟠螭,饰以金,边画八吉祥花。前后殿座,用红漆金蟠螭,帐用红销金蟠螭,座后壁则画蟠螭彩云。立社稷、山川坛于王城內之西南,宗庙于王城內之东南,其彩画蟠螭改为龙。」从之。 |
125 | ○诏礼部参考历代祀郊庙、社稷、日月诸神冕服并百官陪祭冠服之制。于是,礼部与太常司翰林院议奏:「上亲视圜丘、方丘、宗庙及朝日、夕月,服衮冕;祭星辰、社稷、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先农,皆用皮弁服;群臣陪祭,各服本品梁冠祭服。」从之。 |
126 | ○己丑,制「玉图记」一,赐皇太子。其制:蟠龙为纽,方阔一寸二分,高一寸六分,文曰「大本堂记」。 |
127 | ○命中书遣使谕潼关、巩昌、兰州诸处守御官军「修缮武备,讥察奸细」,且命陕西行省绘其山川地理来献。 |
128 | ○赐中书右丞相忠勤伯汪广洋、左丞胡惟庸诰。 |
129 | ○巩昌、临洮、庆阳属县地震。 |
130 | ○命赐征蜀军士夏布,凡三十一万一千六百八十四匹。 |
131 | ○庚寅,建圜丘、方丘、日月、社稷、山川坛及太庙于临濠。礼部奏:「临濠宗庙,宜如唐、宋同堂异室之制,作前殿及寝殿俱一十五间,殿之前俱为侧阶,东西傍各二间为夹室。如晋儒王肃所议,中三间通为一室,奉德祖皇帝神主,以备祫祭;东一间为一室,奉懿祖皇帝神主;西一间为一室,奉熙祖皇帝神主。」从之。 |
132 | ○诏省部议公主、驸马等封称。 |
133 | 礼部奏:「按《唐宋会要》,皇姑、皇姊妹、皇女,皆称公主,其夫称驸马。若王以下女,止称郡主,其夫止称所授官。今皇姑称大长公主,皇姊妹称长公主,皇女称公主,其夫皆称驸马,秩从一品。亲王女,称郡主,夫皆称所授官,秩从二品。亲王孙女,称县主,夫亦称所授官,秩从三品。今南昌王女福成公主、蒙城王女庆阳公主,宜改封郡主,夫驸马都尉王克恭、黄琛宜上驸马诰命,止称所授官。」 |
134 | 上曰:「吾兄俱早亡,惟存此二女耳,吾不忍遽加降夺也!其公主封号不去,岁给禄米五百石,夫王克恭、黄琛仍驸马都尉、镇国上将军。」 |
135 | 克恭,福州卫指挥使;琛,淮安卫指挥使。 |
136 | 琛《诰》曰:「朕稽古典帝王之女别之,以三帝之姊妹皆称大长公主,帝之亲女曰公主,其馀兄弟之女则曰郡主,所以别尊卑、明嫡庶,斯彛伦之大端也。尔黄琛,本朕房兄蒙城王之婿,于礼以职事称之,侄女当名郡主,曩因草创之时,未暇考究,概称驸马。今礼部乃执礼以奏,请去驸马之称。朕思止有侄女,不忍降其旧封,故仍称公主,而无公主之食禄,尔琛亦称驸马,不与驸马之门庭,其禄止食前官指挥使之俸。然公主岁禄五百石,视汉唐郡主之禄亦已多矣,尔其知分守礼,毋骄傲,永保富贵,吉哉!」 |
137 | 克恭《诰》文同。 |
138 | ○命仪鸾司设司仗,改亲王仪卫司司仗为典仗。 |
139 | ○置福州卫指挥使司。 |
140 | ○置武靖、岐山、高昌三卫指挥使司,以卜纳剌为武靖卫指挥同知,桑加朵儿只为高昌卫指挥同知。 |
141 | 上谓侍臣曰:「推诚心以待人,路人可使如骨肉;以嫌猜而御物,骨肉终变为仇雠。朕遇前元亲族,如高昌、岐王等皆授以显职,仍令带刀侍卫,一无所疑,朕待之如此,彼岂肯相负哉?」 |
142 | 侍臣对曰:「陛下此心,实古帝王一视同仁之心也!」 |
143 | ○辛卯,礼部奏言:「古者元圭之制:天子,一尺二寸;皇太子,九寸五分;亲王,桓圭九寸。今制,上亲见郊庙及受群臣朝,则服衮冕、执大圭,独奠镇圭于郊庙,礼尚未举行。」 |
144 | 上曰:「镇圭,乃奠于缫,藉以为贽,礼不必行。」 |
145 | ○以何琐南普为河州卫指挥,同知朵儿只汪家奴为佥事。置所属千户所八,曰铁城、曰岷州、曰十八族、曰常阳、曰积石州、曰蒙古军、曰灭乞军、曰招藏军。军民千户所一,曰洮州。百户所七,曰上寨、曰李家五族、曰七族、曰番客、曰化州等处、曰常家族、曰爪黎族。汉番军民百户所二,曰阶文扶州、曰阳咓等处。仍令何琐南普子孙世袭其职。 |
146 | ○壬辰,以湖州府知府侯善为山东行省参政。 |
147 | ○河南府知府徐麟以母老居蕲之广济请终养,上命刑部侍郎左安善为河南府知府,改麟为蕲州府知府,俾就养其母。 |
148 | ○以浙江按察司副使傅让为松江府知府,户部员外郎刘文为湖州府知府。 |
149 | ○甲午,置建宁都卫指挥使司。 |
150 | ○诏「复阙里孔氏子孙二十六户徭役」。 |
151 | ○丙申,命中书省定王国宗庙及社稷坛壝之制。 |
152 | 礼部尚书陶凯等议:「于王国宫垣內,左立宗庙,右为社稷庙,为殿五间,东西为侧阶,后为寝殿五间,前为门三间。社稷之制,古者王爵不以封,止有诸侯社稷之制。汉皇子始封为王,得受茅土,而社稷之制无闻,其他封公侯者无茅土,而社以木,后世因之以州县比古诸侯,故其制皆方二丈五尺。唐制州县社稷坛,方二丈五尺,高三尺五寸,四出陛,三等门,北、东、西三面各一,为屋各三间,每门二十四戟,其南无屋。宋制州县社稷坛率如唐制,而高不及者五寸。其社主用石,如钟形,长二尺五寸,方一尺,剡其上、培其下半。今定亲王社稷坛:方三丈五尺,高三尺五寸,四出陛,两坛相去亦三丈五尺,壝四,围广二十丈,坛居壝內稍南,居三分之一,壝墙高五尺,各置灵星门,外垣北、东、西门置屋,列十二戟,南门无屋。社主用石,长二尺五寸,阔一尺五寸,剡其上、埋其半。已上丈尺,并用营造尺。上不同于太社,下有异于州县之制。」从之。 |
153 | ○诏免绍兴府诸暨县水灾田租。 |
154 | ○丁酉,享太庙。始行祼礼,命中书省给乐生钱人二千四百,舞生半之。 |
155 | ○遣官祭功臣于鸡笼山庙。 |
156 | ○戊戌,制玉图记二,俱以蟠龙为纽,其一方一寸五分,文曰「广运之记」,其一方一寸二分,以赐中宫,文曰「厚载之记」。 |
157 | ○诏立《內城门禁之法》:守门指挥、千/百户,日一更代;士卒,三日一更代。凡內官、內使出入,皆用号牌,若有以兵器、杂药到门者,论如《律》。守门军士失于觉察者,罪如之。若车驾出行,则以御史一员临门察视。」 |
158 | ○己亥,中书省臣上天下府州县官之数,府、州、县凡一千二百三十九,官五千四百八十八员。 |
159 | ○诏「京卫军士犯罪笞四十以上者,发补外卫」。 |
160 | ○御史台进拟宪纲四十条,上览之,亲加删定,诏刊行颁给。因谓台臣曰:「元时任官,但贵本族,轻中国之士,南人至,不得入风宪,岂是公道?朕之用人,惟才是使,无间南北。风宪,作朕耳目,任得其人,则自无壅蔽之患。」 |
161 | 殿中侍御史唐铎对曰:「臣闻元时遣使宣抚百姓,初出之日,四方惊动,及至,略无所为。百姓为之语曰『奉使宣抚,问民疾苦,来若雷霆,去若败鼓』,至今传以为笑。今陛下一视同仁,任官惟贤,尤重风宪,明立法度,所以安百姓、兴太平,天下幸甚,臣等敢不精白一心?钦承圣意!」 |
162 | ○以建宁卫正千户宋晟为建宁都卫指挥同知。 |
163 | ○以刘惟俊为真定府知府。 |
164 | ○龙州知州赵帖坚遣其弟帖从来朝贡方物。 |
165 | ○壬寅,赐故元臣秃鲁书曰:「大明皇帝记问元臣秃鲁,近者圣保自尔营中归,云尔『执持其志,将欲有为』,此大丈夫之事,朕甚有取焉。但尔之所处,度之所不成者有四,且又将不得其死,何以见之?尔素为元臣,累效力王家,畔隙一生,君臣间隔已将三年,以人臣论之,君有难为,臣不卫君而自处利便,果臣耶、逆耶?此不成一也。方今元运已终,天命不留,幼君昏弱,而邪正莫知,尔君不离左右,非为谗所杀幸矣!今流窜远方,将何所图?此不成二也。孤处沙塞,步骑不满万数,部下之人,口无充腹之飨,体无御寒之服,人将离散,而尔不能独居,将何恃乎?此不成三也。若严号令、律士卒,使饥寒逼身不敢旋足,人情不堪,朕又恐尔又为部下所谋,此不成四也。犯是四者而犹徘徊顾恋,可谓不知机者,此朕知尔不得其死明矣。当此之时,身名俱泯,忠顺两亡,其与秋草同属,终为小人之归,虽欲悔之,盖亦晚矣!若省朕所言,自度力有不及,他无所往,则诚心来归,待尔之意,必不薄也!尔其思之,馀不多及。」 |
166 | ○癸卯,上谓中书省臣曰:「今日天寒,有甚于冬,京师尚尔,况北边荒漠之地,冰厚雪深,吾守边将士甚艰苦!尔中书省其以府库所储布帛制棉袄,运赴蔚、朔、宁夏等处以给将士。」 |
167 | 省臣对曰:「守边将士衣袄,岁有常供,无庸再运。」 |
168 | 上曰:「将士虽有常供,朕固知之,特以今天寒异于常时,故命加给耳!古人一夫不获,引咎在躬,况守边将士尤朕所深念者?其给之勿缓!」 |
169 | ○以故元降臣沙不丁为骁骑前卫副千户。 |
170 | ○西番十八族元帅包完卜癿、七汪肖,遣侄打蛮及各族都管哈只藏卜、前军民元帅府达鲁花赤坚敦肖等来朝,诏以包完卜癿为十八族千户所正千户,七旺肖为副千户,坚敦肖为岷州千户所副千户,哈只藏卜等为各族都管,各赐袭衣靴袜。 |
171 | ○故元枢密都连帖木儿等自东胜州来降,诏置失宝赤千户所一、百户所十一,五花城千户所一、百户所五,干鲁忽奴千户所一、百户所十,燕只千户所一、百户所十,瓮吉剌千户所一、百户所六。 |
172 | 以都连帖木儿、刘朵儿、只丑的为千户,给三所印,人赐文绮帛十一匹,金绣盘龙衣及文绮绵衣、银碗、靴袜有差。 |
173 | 复遣侍仪司通事舍人马哈麻赍燕只、瓮吉剌千户所印二往东胜州,命伯颜帖木儿答海马里卜兰歹、也里沙朵列图阔阔歹为千户,赐文绮帛人十二匹、银碗一。官属卜颜帖木儿等四十三人,赐文绮帛人八匹。特赐都连帖木儿之父阔阔帖木儿银碗一、文绮帛十匹。 |
174 | ○诏工部改建皇外祖考扬王庙于泗州盱眙县之墓所,皇外舅徐王庙于宿州之墓所。 |
175 | ○甲辰,吏部奏,定內宫散官:正四品,中正大夫,从四品,中侍大夫;正五品,中卫大夫,从五品,侍直大夫;正六品,內侍郎,从六品,內直郎;正七品,正奉郎,从七品,正卫郎;正八品,司奉郎,从八品,司直郎。 |
176 | ○陕西行省以所获故元西安王、卫王印来献。 |
177 | ○修治广西兴安县灵渠三十六。兴安,属桂林府,其水出海洋山,自秦开桂林、象郡,凿渠兴安,分为湘、漓二水,建三十六,甃石为闸,以防水泄。汉马援尝修筑之,故世传为援所立,岁久,堤岸圮坏。至是,始修治之,水可溉田万顷。 |
178 | ○长兴侯耿炳文自陈禄赐,愿得陕西田租,命以陕西田租五百石、浙西田租千石兼赐之。 |
179 | ○乙巳,中书省臣奏宦官月俸。初,宦者为监官,月支廪米九斗,中书议「今既为官,宜量给以月俸米三石」,上曰:「內使辈衣食,于內自有定额,彼得俸将焉用之?但月支廪米一石足矣,卿等不宜问此端也!」 |
180 | ○刑部奏:「自今在京及在外仓库,有放支钱粮金帛等物,內则中书,外则行省,第其字号为符券而后出之,庶免侵欺之弊。」从之。 |
181 | ○丙午,安南国王陈日熞遣其臣陶宗会等奉表贡训象,贺克沙漠故也。 |
182 | ○丁未,上谓中书省臣曰:「今天下已定,致治之道在于任贤,既设科取士,令各行省连试三年,庶贤才众多而官足任使也,自后则三年一举。」著为定例。 |
183 | ○置大同卫都指挥使司,以耿忠为都指挥使。 |
184 | ○戊寅(原版影印有误,应为戊申),山西丰州、东胜州、太原府兴县以去年旱灾诏免其田租。 |
185 | ○雨水,冰。 |
186 | ○己酉,诏诸处领兵镇守屯戍诸将:「遇境內有警,许乘机调兵剿捕。若失误致使滋蔓者,罪之!馀事不许专擅调遣。其改除起取,非奉制书亦毋得辄自离职,违者论如《律》」。 |
187 | ○庚戌,命中书省户部定文武官岁禄:正一品九百石,从一品七百五十石;正二品六百石,从二品五百石;正三品四百石,从三品三百石;正四品二百七十石,从四品二百四十石;正五品一百八十石,从五品一百六十石;正六品一百石,从六品九十石;正七品八十石,从七品七十五石;正八品七十石,从八品六十五石;正九品六十石,从九品五十石。省部、府州县卫所、台宪诸司,官验数月支。其太常司、钦天监、侍仪司、太医院等并各库局,官量裁有差。 |
188 | ○辛亥,享先农。 |
189 | ○升东胜卫指挥佥事程暹为巩昌卫指挥使。 |
190 | ○是月,广信府弋阳县民方谷华聚众为盗,劫掠商民,通判宋裕率民捕戮之。 |
191 | 大明太祖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德成功統天大孝高皇帝實錄卷之六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