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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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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明史
條件: 提到「王錫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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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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鯨性剛果,帝倚任之。其在東廠兼掌內府供用庫印,頗為時相所憚。而其用事司房邢尚智,招權受賕。萬曆十六年冬,御史何出光劾鯨及其黨鴻臚序班尚智與錦衣都督劉守有相倚為奸,專擅威福,罪當死者八。帝命鯨策勵供事,而削尚智、守有職,餘黨法司提問。給事中陳尚象、吳文梓、楊文煥,御史方萬策、崔景榮復相繼論列,報聞。法司奏鯨等贓罪,尚智論死,鯨被切責。給事中張應登再疏論之,御史馬象乾并劾大學士申時行阿縱。帝皆不聽,命下象乾詔獄。以時行及同官許國、王錫爵等申救,象乾疏乃留中。給事中李沂至謂帝納鯨金寶,故寬鯨罪。帝大怒,言沂等為張居正馮保報復,杖六十,削其官,鯨亦私家閒住。已而南京兵部尚書吳文華率南九卿請罪鯨而宥言者,帝亦不聽。尋復召鯨入。給事中陳與郊御史賈希夷、南京吏部尚書陸光祖給事中徐常吉、御史王以通等言益力,俱不報。最後大理評事雒于仁上酒色財氣四箴,指鯨以賄復進。帝怒甚,召申時行等於毓德宮,命治于仁罪,而召鯨,令時行等傳諭責訓之,鯨寵遂衰。尚智後減死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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