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司篇》 |
1 | 有司,政之綱紀也。 |
2 | 素習其事,則大綱具悉。 |
3 | 始為政者,未暇論其賢否,必先正之, |
4 | 正其職掌。 |
5 | 求得賢才而後舉之。 |
6 | 為政者迫於有為,急取有司而更易之以快一時之人心,而新進浮薄之士驟用而不習於綱紀,廢事滋甚。惟任有司而徐察之,知其賢不肖而後有所取舍,則事之利病,我既習知,人之賢否,無所混匿,此遠大之規存乎慎緩也。 |
7 | 為政不以德,人不附且勞。 |
8 | 勞,為民擾也。不本諸心得之理,非其至當,雖善而拂人之性。 |
9 | 「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欲。」生於不足則民盜,能使無欲則民不為盜。假設以子不欲之物賞子,使竊其所不欲,子必不竊。故為政者在乎足民,使無所不足,不見可欲,而盜必息矣。 |
10 | 田疇易,稅斂薄,則所可欲者已足;食以時,用以禮,已足而無妄欲,即養以寓教,民不知而自化矣。 |
11 | 為政必身倡之,且不愛其勞,又益之以不倦。 |
12 | 以乾乾夕惕之心臨民,則民化;以無為清靜自逸,則民偷。 |
13 | 天子討而不伐,諸侯伐而不討; |
14 | 自合六師曰討,奉詞合眾曰伐。 |
15 | 故雖湯、武之舉,不謂之討而謂之伐。 |
16 | 「伐夏救民」,「變伐大商」,皆曰「伐」是也。雖無可奉之命,必正告諸侯,眾允而後連師以伐。 |
17 | 陳恆弒君,孔子請討之, |
18 | 聖人於名必正,不輕言討,必有所據。 |
19 | 此必因周制鄰有弒逆,諸侯當不請而討。 |
20 | 胡氏曰:先發後聞可也。 |
21 | 孟子又謂「征者上伐下,敵國不相征」,然湯十一征,非賜鈇鉞,則征討之名,至周始定乎! |
22 | 疑湯之已賜鈇鉞,又疑夏、商未定征伐之名,皆正名必謹乎微之意。 |
23 | 「野九一而助」,郊之外助也;「國中什一使自賦」,郊門之內通謂之國中,田不井授,故使什而自賦其一也。 |
24 | 助九一、賦十一者,助則公田之耕其種饁,皆上給也。郊,近郊。滕地方五十里,三十里外之遠郊,非其境矣。 |
25 | 「道千乘之國」,不及禮樂刑政,而云「節用愛人,使民以時」,言能如是則法行,不能如是則法不徒行,禮樂刑政亦制數而己爾。 |
26 | 節用,禮之本;愛人,樂之本;使民以時,則政簡而刑不濫;制數皆藉此以行慈儉,存心於萬物之原也。 |
27 | 富而不治,不若貧而治; |
28 | 事得其理曰治。國不治,雖富而國必危。 |
29 | 大而不察,不若小而察。 |
30 | 盡民之情曰察。地大民眾而不得民之情,民必不附。 |
31 | 報者,天下之利,率德而致。 |
32 | 自有德於人,不求報而自致。 |
33 | 善有勸,不善有沮,皆天下之利也。小人私己,故利於不治; |
34 | 治,明辨也。德怨不報,苟利目前而已。 |
35 | 君子公物,利於治。 |
36 | 使天下樂於德而憚於怨,與人為善之公也。此明以德報怨為小人之術。 |
《張子正蒙卷七下 船山遺書二十八》 |
《大易篇》 |
1 | 此篇廣釋《周易》之指,有大義,有微言,旁及於訓詁,而皆必合於道。蓋張子之學,得之《易》者深,與周子相為發明。而窮神達化,開示聖學之奧,不拘於象數之末以流於術數,則與邵子自謂得伏羲之秘授,比擬分合,有鬻術射覆之俑者迥異,切問近思者所宜深究也。 |
2 | 《大易》不言有無,言有無,諸子之陋也。 |
3 | 明有所以為明,幽有所以為幽;其在幽者,耳目見聞之力窮,而非理氣之本無也。老、莊之徒,於所不能見聞而決言之曰無,陋甚矣。《易》以乾之六陽、坤之六陰大備,而錯綜以成變化為體,故乾非無陰,陰處於幽也;坤非無陽,陽處於幽也;剝、複之陽非少,夬、姤之陰非微,幽以為縕,明以為表也。故曰「《易》有太極」,乾、坤合於太和而富有日新之無所缺也。若周子之言無極者,言道無適主,化無定則,不可名之為極,而實有太極,亦以明夫無所謂無,而人見為無者皆有也。屈伸者,非理氣之生滅也;自明而之幽為屈,自幽而之明為伸;運於兩間者恆伸,而成乎形色者有屈。彼以無名為天地之始,滅盡為真空之藏。猶瞽者不見有物而遂謂無物,其愚不可瘳已。 |
4 | 《易》語天地陰陽,情偽至隱賾而不可惡也。 |
5 | 神化雖隱,變合雖賾,而皆本物理之固然,切生人之利用,故不可厭惡。 |
6 | 諸子馳騁說辭,窮高極幽,而知德者厭其言。 |
7 | 諸子論天人之理而終於無所行者,必不能與之相應,則又為遁辭以合於流俗,使人喪所守而波靡以浮沉於世。知德者,知其言之止於所不能見聞而非其實,故厭之。 |
8 | 故言為非難,使君子樂取之為貴。 |
9 | 可以通天下之志,成天下之務,盛德大業資焉,而有益於學,則君子樂取之。 |
10 | 《易》一物而三才:陰陽,氣也,而謂之天;剛柔,質也,而謂之地;仁義,德也,而謂之人。 |
11 | 才以成乎用者也。一物者,太和氤氳合同之體,含德而化光,其在氣則為陰陽,在質則為剛柔,在生人之心,載其神理以善用,則為仁義,皆太極所有之才也。故凡氣之類,可養而不可強之以消長者,皆天也;凡質之類,剛柔具體可以待用,載氣之清濁、柔強而成仁義之用者,皆地也;氣質之中,神理行乎其間,而惻隱羞惡之自動,則人所以體天地而成人道也。《易》備其理,故有見有隱而陰陽分,有奇有偶而剛柔立,有德有失而仁義審,體一物以盡三才之撰也。「謂之」云者,天、地、人亦皆人為之名,而無實不能有名,無理不能有實,則皆因乎其才也。 |
12 | 《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 |
13 | 若火珠林之類,有吉凶而無善惡,小人資之謀利,君子取之,竊所未安。 |
14 | 故撰德於卦, |
15 | 不但言吉凶,而必明乎得失之原,乾且曰「利貞」,況其餘乎!貞雖或凶,未有言利而不貞者也。 |
16 | 雖爻有小大, |
17 | 陰過為小,陽勝為大,失其時位,則得失殊矣。 |
18 | 及繫辭其爻,必諭之以君子之義。 |
19 | 有小人之爻,而聖人必繫之以君子之辭。剝之六五,陰僭之極,而告以貫魚之義,或使君子治小人,或使小人知懼,不徇其失而以幸為吉。若火珠林之類,謀利計功,盜賊可以問利害,乃小人僥幸之術,君子所深惡也。 |
20 | 一物而兩體,其太極之謂與!陰陽天道,象之成也;剛柔地道,法之效也;仁義人道,性之立也。 |
21 | 成而為象,則有陰有陽;效而為法,則有剛有柔;立而為性,則有仁有義;皆太極本所並有,合同而化之實體也。故謂「太極靜而生陰,動而生陽」。自其動幾已後之化言之,則陰陽因動靜而著;若其本有為所動所靜者,則陰陽各為其體,而動靜者乃陰陽之動靜也。靜則陰氣聚以函陽,動則陽氣伸以盪陰,陰陽之非因動靜而始有,明矣。故曰兩體,不曰兩用。此張子之言所以獨得其實,而非從呼吸之一幾,測理之大全也。 |
22 | 三才兩之,莫不有乾、坤之道。 |
23 | 三才各有兩體,陰陽、柔剛、仁義,皆太和之氣,有其至健,又有其至順,並行不悖,相感以互相成之實。 |
24 | 陰陽、剛柔、仁義之本立,而後知趨時應變。 |
25 | 三才之道,氣也,質也,性也,其本則健順也。純乎陽而至健立,純乎陰而至順立,《周易》並建乾、坤於首,無有先後,天地一成之象也。無有地而無天、有天而無地之時,則無有有乾而無坤、有坤而無乾之道,無有陰無陽、有陽無陰之氣,無有剛無柔、有柔無剛之質,無有仁無義、有義無仁之性,無陽多陰少、陰多陽少、實有而虛無、明有而幽無之理,則屯、蒙明而鼎、革幽,鼎、革明而屯、蒙幽,六十四卦,六陰六陽具足,屈伸幽明各以其時而已。故小人有性,君子有情,趨時應變者惟其富有,是以可日新而不困。大易之蘊,唯張子所見,深切著明,盡三才之撰以體太極之誠,聖人復起,不能易也。邵子謂天開於子而無地,地闢於丑而無人,則無本而生,有待而滅,正與老、釋之妄同,非《周易》之道也。 |
26 | 故「乾、坤毀則無以見《易》」。 |
27 | 乾、坤非有毀也,曲學之士,執所見聞偶然之象,而雜以異端之小慧,見乾則疑無陰,見坤則疑無陽,見夬、姤則疑無剝、復,見屯、蒙則疑無鼎、革,因幽之不可見而疑其無,則是毀之矣。毀乾、坤十二位之實體,則六十二位之錯綜,何據以趨時應變哉? |
28 | 六爻各盡利而動, |
29 | 筮之策,老則動而變,蓋道至其極而後可以變通,非富有不能日新。堯仁極矣,而後舜可用其竄殛;文王順極矣,而後武王可行其燮伐;德未盛而變,則妄矣。 |
30 | 所以順陰陽、剛柔、仁義、性命之理也。 |
31 | 其動也有大有小,有當位有不當位,蓋在天之氣有溫肅,在地之質有利鈍,在人之性有偏倚,化不齊而究無損於太極之富有,其理固然。則雖凶而無悔,雖吝而無咎,善用之者皆可以盡天道人事之變而反其大經。故父頑而有至孝之子,國亡而有自靖之臣,極險阻以體易簡,則何屈非伸,而天下之理無不得。《易》之為君子謀者,順性命而變不失常也。 |
32 | 故曰「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
33 | 天、地、人所必有之變也。 |
34 | 陽遍體眾陰,眾陰共事一陽,理也。 |
35 | 體者,為之乾而達其情以治之也。順事,而承之也。此因時之變而言之,震、巽、坎、離、艮、兌,皆乾、坤之變也。若《易》之全體,乾、坤合德,君子小人同歸於道,天理人欲,從心不踰,則為理之大宗,無所容其亢抑矣。 |
36 | 是故二君共一民, |
37 | 爭亂之端。 |
38 | 一民事二君, |
39 | 立心不固。 |
40 | 上與下皆小人之道也; |
41 | 上無讓德,下有貳心,亂世之道,小人之時為之。以此而推,心無定主,而役耳目以回惑於異端,氣不輔志,而任其便以張弛,皆小人之道。而忠信以為主,博學詳說以反約,斯君子之所尚。明體適用之學,於此辨之而已。 |
42 | 一君而體二民, |
43 | 容保者大。 |
44 | 二民而宗一君, |
45 | 大一統。 |
46 | 上與下皆君子之道也。 |
47 | 上不泄忘,下無異志,治世之道,君子之時為之。 |
48 | 吉凶、變化、悔吝、剛柔,《易》之四象與!悔吝由贏不足而生,亦兩而已。 |
49 | 天地之四象,陰、陽、剛、柔也;易之四象,則吉、凶、悔、吝也。吉凶,天之命,陰陽之變化也;悔吝,剛柔、贏不足之情,因乎地之質也:皆自兩儀而生。純陽為天,純陰為地,而天有陰,地有剛,又各自為陰陽;二而四,四而合二,道本如是,非判然一分而遂不相有也。在天有陰陽,在陽有老少,在數有九七,在地有柔剛,在陰有老少,在數有六八,於是而四象成。故《易》一爻之中,自陰有陽,有老有少,而四象備焉。震、坎、艮之一陽,老陰所變;巽、離、兌之一陰,老陽所變:故曰「四象生八卦」。邵子乃畫奇耦各一之象為兩儀,增為二畫之卦為四象,又增三畫之卦為四畫之卦凡十六,又增為五畫之卦凡三十有二,苟合其加一倍之法,立無名無象無義之卦,則使因倍而加,極之萬億而不可象,非所謂致遠恐泥者歟! |
50 | 尚辭則言無所苟, |
51 | 尚,謂尊信而效法之。《易》辭本陰陽之定體以顯事理之幾微,尚之,修辭皆誠矣。 |
52 | 尚變則動必精義, |
53 | 少不變,以循禮之中也;老變,以達事之窮也;尚之,隨時而求當,義必精矣。 |
54 | 尚象則法必致用, |
55 | 推陰陽、剛柔、動止以制器,其用必利。 |
56 | 尚占則謀必知來。 |
57 | 因其時義以定吉凶,君子之謀與神合,知屈伸自然之理而順之也。 |
58 | 四者非知神之所為,孰能與於此! |
59 | 《易》具其理而神存乎其中,必知神之所為,顯於象數而非徒象數,然後能學《易》而盡四者之用。王輔嗣之流,脫略象占,固有所末盡;而謂《易》但為占用,幾與壬遁、火珠林等,則健順毀而幾無以見《易》。然則四尚之義,缺一而不足以知《易》,故善言《易》者,其唯張子乎! |
60 | 《易》非天下之至精,則詞不足待天下之問; |
61 | 假設以啟疑而斷其必然也。天下之問至賾,《易》以易簡之詞盡之,問者各得焉,惟精於義而不倚形象之粗也。此言尚辭。 |
62 | 非深,不足通天下之志; |
63 | 通天下之志,所以窮理也。此言尚變。 |
64 | 非通變極數,則文不足以成物,象不足以制器,幾不足以成務; |
65 | 極數,盡數之損益而止於其則,故大衍止於五十,乾、坤之策止於三百六十,卦止於六十四,爻止於三百八十四,變通而有極,故言而有物,行而有制,制器而適於用。此言尚象。 |
66 | 非周知兼體,則其神不能通天下之敬,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
67 | 乾、坤並建,陰陽六位各至,足以隨時而相為隱顯以成錯綜,則合六十四卦之德於乾、坤,而達乾坤之化於六十有二,道足而神行,其伸不齊,其屈不悔,故於天下之故,遺形器之滯累,而運以無方無體之大用,化之所以不可知也。此明《易》之為道,聖人以天性之神,盡天地之妙,而立為大經,達為百順,非其他象數之學所可與也。焦贛、京房、虞翻之流,惡足以知此,況如火珠林之鄙俗乎! |
68 | 示人吉凶,其道顯矣; |
69 | 貞妄得失,吉凶必應其則,示天下以可知也。 |
70 | 知來藏往,其德行神矣; |
71 | 吉凶未著,從其貞妄之性情而早知其變之必至,所以詔天下於德者,其用神也。 |
72 | 語蓍龜之用也。 |
73 | 用,所以前民而正其行也。 |
74 | 顯道者,危使平,易使傾,懼以終始,其要無咎之道也。 |
75 | 吉凶之變,危而可使平,易而或以傾,得失爭於善惡之幾,能戒懼以持其終始,則要歸於無咎,其道至約而昭示無隱,所謂顯也,乃已成之象占也。 |
76 | 神德行者,寂然不動,冥會於萬化之感而莫知為之者也。 |
77 | 道雖顯於象占,而其所由然,不待事幾之至前,設其理於陰陽未剖之先,豫以應天下之感,人之所以不能知者,《易》已早知而待之。唯其達乎屈伸動靜之妙,故不俟時至事起而謀之,此不測之神固乎誠者也。 |
78 | 受命如響,故「可與酬酢」; |
79 | 天道人事本通一而相酬答也。 |
80 | 曲盡鬼謀,故「可以佑神」。 |
81 | 佑,助也。鬼神之謀,奚能喻於人;而《易》曲盡以著其忠告,是贊助乎神也。 |
82 | 開物於幾先,故曰「知來」;明患而弭其故,故曰」藏往」。 |
83 | 弭患於前而後效著於後,《易》之戒占者,其貽謀久遠也。 |
84 | 極數知來,前知也。 |
85 | 前知者,非偶因一數之盈虛而測之;盡其數之所有,而萬變皆盡,來者無窮,莫之能踰也。 |
86 | 前知其變,有道術以通之,君子所以措於民者遠矣。 |
87 | 變無常而道自行乎其中,勸進其善之利而戒以惡之所自積,則民咸可喻於君子之義,而天下萬世共由以利用安身。 |
88 | 「潔靜精微」,不累其迹,知足而不賊,則於《易》深矣。 |
89 | 此釋《禮記經解》之言而示學《易》之法。潔靜者,不以私瀆亂而潔清其志,靜以待吉凶之至也。精微者,察其屈伸消長之理而研於義之所宜也。不累其迹者,因數而知象,數為象立,不泥於數,固象而窮理,象為理設,不執於象也。知足不賊者,止於義之所可,而不謀利計功、僥幸於吉之先見以害正命也。如此以學《易》,則可以寡過;以占筮,則知懼而無咎矣。彼執象數而役志於吉凶者,固不足以與於《易》也。 |
90 | 「天下之理得」,元也; |
91 | 萬事萬物皆天理之所秩敘,故體仁則統萬善。 |
92 | 「會而通」,亨也; |
93 | 理無不通,故推而行之皆順。 |
94 | 「說諸心」,利也; |
95 | 利合於義,則心得所安。 |
96 | 「一天下之動」,貞也。 |
97 | 大經正,則隨所動而皆不失其正,此推本而言之。謂乾具此四德,故以備萬善而協於一也。四德分而體用自相為因,元、貞,體也;亨、利,用也;惟元統天下之理,故於事通而於心說貞者,貞於其元。惟貞於仁,故通萬變而心常安,乃必通乎事而理始咸得,說乎心而後居正不疑,則亨、利,用也而抑為體。故《文言》分析四德,而彖則大亨而利正,其義一也。孔子之《易》,曾何異於文王哉! |
98 | 乾之四德,終始萬物,迎之隨之,不見其首尾。 |
99 | 天德之生殺,本無畛域;以一歲而言,循環往來,無有顯著之轍跡,非春果為首,冬果為尾;以萬物而言,各以其生殺為春秋,其春榮而冬落者,草木之凋者而已。蓋四德隨時而用,物亦隨所受而見為德,此見為義者彼見為仁,氤氳一氣之中,不倚一理以為先後,唯用之各得而已。故曰「天德不可為首」,有首有尾,則運窮於小成而有間斷矣。 |
100 | 然後推本而言,當父母萬物。彖明萬物資始,故不得不以元配乾;坤其偶也,故不得以元配坤。 |
101 | 推其父母萬物者而言之,則資始之德元為首;天生之,即地成之,故資生之德元為首。然未生而生,已生而繼其生,則萬物日受命於天地,而乾、坤無不為萬物之資,非初生之生理畢賦於物而後無所益。且一物有一物之始,即為一物之元,非天地定以何時為元而資之始生,因次亨、次利,待貞已竟而後復起元也。在人之成德而言,則仁義禮信初無定次。故求仁為本,而當其精義,則義以成仁;當其複禮,則禮以行仁;當其主信,則信以敦仁;四互相為緣起。此惟明於大化之渾淪與心源之寂感者,乃知元亨利貞統於乾、坤之妙,而四德分配之滯說,貞下起元之偏辭,不足以立矣。彖之以乾元坤元言資始資生者,就物之生,借端而言之爾。 |
102 | 此章舊分為二章,今合之。 |
103 | 仁統天下之善,禮嘉天下之會,義公天下之利,信一天下之動。 |
104 | 惟其會於一原,故時措之而無不宜。不然,則一德之用在一事,而能周乎天下哉!先儒皆以智配貞,而貞者正而固;循物無違,正也,終始不渝,固也,則貞之為信,明矣。即以木火金水言之,坎之彖曰「行險而不失其信」,則君子之取於水者,取其不舍晝夜之誠,非取其曲流委順,遇員而員、遇方而方之詭隨也。君子之智以知德;仁而不愚,禮而不偽,義而不執,信而不諒,智可以周行乎四德而聽四德之用。智,知也,四德,行也。匪知之艱,惟行之艱,行焉而後可為德,《易》之言貞,立義精矣。張子之知德,迥出於諸子之上,於此信矣。 |
105 | 六爻擬議,各正性命,故乾德旁通,不失太和而利且貞也。 |
106 | 此釋乾彖「乾道變化」四句之義,以龍德擬議,六爻之道,自潛而亢,各有性命之正;時位不齊,應之異道,而皆不違乎太和之理,則無不利而不失其正,此純乾之所以利貞也。不然,因時蹈利,則違太和之全體而非貞矣。 |
107 | 顏氏求龍德正中而未見其止,故擇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歎夫子之忽焉前後也。 |
108 | 得渾淪合一之理,則隨變化而性命各正,合太和之全體,顏子之所欲幾及而未逮也。 |
109 | 乾三、四,位過中重剛,庸言庸行不足以濟之, |
110 | 九二得中,故庸言庸行足濟。 |
111 | 雖大人之盛有所不安。外趨變化,內正性命,故其危其疑, |
112 | 九三曰「厲」,九四曰「或」。 |
113 | 艱於見德者,時不得舍也。 |
114 | 舍,止也。以庸言庸行為可據之德,止而不疑,則時可舍而舍矣。乾之三四,雖大人之庸德可行,而大經之正,必旁通於危疑,德不易見,安能據自信而釋其憂乎!舜以「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為危疑,而後庸德可見,時為之也。 |
115 | 九五,大人化矣,天德位矣,成性聖矣, |
116 | 歷乎危疑而誠之至者,變無不通,故大化而聖。 |
117 | 故既曰「利見大人」,又曰「聖人作而萬物睹」。 |
118 | 為天下所利見而天下化之,大人之進乎聖也。蓋聖人之德,非於大人之外別有神變不測之道,但誠無不至,用以神而不用以跡,居德熟而危疑不易其心,及其至也,物自順之而聖德成矣。 |
119 | 「亢龍有悔」,以位畫為言,若聖人則不失其正,何亢之有! |
120 | 上九之亢,聖人之窮,亦屈伸之常理,非聖人之亢有以致之。知進退存亡之必有,則安死全歸而道合於太虛,況窮困乎?位畫所直,聖人何疑焉!乾之六爻,純乎龍德。九二之學問寬仁,其本也;三四之危疑,所以通乎變也;九五之利見,變而通也;上九之亢,屈伸之常也;相因而互成,此乾道之旁通而無不利者,不失其正也。 |
121 | 聖人用中之極,不勉而中;有大之極,不為其大。 |
122 | 仁熟則不待勉,義精則下學上達,不顯其大,歷乎危疑而成性,九五之德也。 |
123 | 大人望之,所謂絕塵而奔,峻極于天,不可階而升也。 |
124 | 大人閑邪存誠而後光輝達,故不能測聖之藏。 |
125 | 乾之九五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乃大人造位天德, |
126 | 造,七到反,至也。位,臻其域也。 |
127 | 成性躋聖者爾。 |
128 | 以乾道保合太和,歷危疑而時乎中,大人義精仁熟而至乎聖,此孔子耳順、從心之候也。 |
129 | 若夫受命所出,則所性不存焉。 |
130 | 時至則聖人不違爾。 |
131 | 故不曰「位乎君位」而曰「位乎天德」,不曰「大人君矣」而曰「大人造也」。 |
132 | 乾體本六陽純成,而自爻言之,有漸造之象焉。惟德則日躋而聖,若位則乘時以登,無漸升之理。以為自潛而見,歷危疑躍飛而有天下,則是曹操、司馬懿之妄干神器,皆大人矣。《易》不為小人謀,故必以言德者為正。 |
133 | 庸言庸行,蓋天下經德達道,大人之德施於是者溥矣。 |
134 | 溥,周遍也。明倫察物,無所遺也。 |
135 | 天下之文明於是者著矣。 |
136 | 秩敘明則禮樂興。 |
137 | 然非窮變化之神以時措之宜,則或陷於非禮之禮,非義之義, |
138 | 時變而執其常,則不中而非禮,不宜而非義。惟盡人物之性,善惡、吉凶達乎天之並育並行不相悖害者以貞其大常,而後成己成物無有不化,此乾道之所以必歷三、四之危疑,而始得時中,以造飛龍之天德也。 |
139 | 此顏子所以求龍德正中,乾乾進德,思處其極,未敢以方體之常安吾止也。 |
140 | 顏子庸德已至,閑邪存誠,方進乎九三之惕厲,而未得九五之安止。方體之常,庸德之大綱也,拳拳服膺之善也。 |
141 | 惟君子為能與時消息,順性命,躬天德而誠行之也。 |
142 | 萬物皆備于我而會屈伸於一致,乃能與物消息。若大經未正而急於乘時,則性命不順,聖德之時中,與無忌憚之跡相似而實相違也。誠行之者,無非心理之實然。 |
143 | 精義時措,故能保合太和,健利且貞, |
144 | 時措則利,保合則貞,而聖功唯在精義,精義則入神。 |
145 | 孟子所謂始終條理,集大成於聖智者與!《易》曰:「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其此之謂乎! |
146 | 大明者,智之事也。天下之變不可測,而不能超乎大經,大經之法象有常,而其本諸心之不貳者,變化該焉。故庸德之修,進而歷危疑以盡變,具知萬變之不齊皆屈伸之常,天德之誠不息,則無屈不伸而萬物皆睹;是智之事,非徒聰明之察,乃剛健不息,歷變而常,力行精義而抵乎大明之效也。故乾卦閱潛、見、躍、飛而終始乎剛健,惟其不貳,是以不測,天德聖功,一而已矣。以卦象言之,天之純乎乾,無漸者也;以卦之數言之,筮者自一奇以至於十八變,純乎奇而得乾,有漸者也。卦言乾而不言天,天無為而運行有序,聖有功而成章始達,不得以天之渾成言乾,乾為天而卦非徒言天也。 |
147 | 成性則躋聖而位天德。 |
148 | 謂九五。 |
149 | 乾九二正位於內卦之中,有君德矣,而非上治也。 |
150 | 庸德盡於己,則秩敘正,可以君天下矣。非上治者,未能盡萬物之性,以達其變而使之化也。 |
151 | 九五言上治者,言乎天之德,聖人之性,故捨曰君而謂之天。見大人,德與位之皆造也。 |
152 | 君德正己以正物,天德正己而物自正。位,謂德效之成。 |
153 | 大而得易簡之理,當成位乎天地之中,時舍而不受命,乾九二有焉。 |
154 | 乾以易知,而兼言簡者,九二以陽居陰也。君德成矣而不欲受命,知前之有危疑,必乾惕而不可止故也。 |
155 | 及夫化而聖矣,造而位天德矣,則富貴不足以言之。 |
156 | 善世而不伐,欲罷而不能,加以乾乾夕惕,乃造於聖;聖則無疑於受命,時出則有天下而不與,時未出則以匹夫行天子之事,非徒富貴也。位天德者,德即其位也。 |
157 | 「樂則行之,憂則違之」,主於求吾志而已,無所求於外。 |
158 | 此聖功之始,闇然為己之修也。 |
159 | 故善世博化,龍德而見者也; |
160 | 龍之為龍一也,蟄而見,見而飛,龍無異道,而蟄以求伸,道日盛,善世博化,光輝不能隱也。充實之美而進乎大,可以見矣。 |
161 | 若潛而未見,則為己而已,未及人也。 |
162 | 為己可以及人,然必成章而始達。 |
163 | 「成德為行」,德成自信,則不疑所行,日見乎外可也。 |
164 | 誠有諸己而充實,無疑於見之行矣。此初九之馴至乎九二也。 |
165 | 乾九三修辭亦誠,非繼日待旦如周公,不足以終其業。 |
166 | 修辭所以成天下之務,立誠所以正在己之經。九二德成而可見之行,九三則修應世之業。業因物而見功,事賾而變不測,事變之興,不易以達吾之義;惟處心危而歷事敏,業乃可終。故九二立本,九三趨時,成章而達也。 |
167 | 九四以陽居陰,故曰「在淵」; |
168 | 心隱而不能急喻諸物也。 |
169 | 能不忘於躍,乃可免咎。 |
170 | 含德自信而不求物之喻,可靜而不可動,無以化天下,故必不忘躍。 |
171 | 「非為邪也」,終其義也。 |
172 | 然其不忘於躍,乃義之固然,變而不失其中,及物而非以失己,有密用焉,達此則可造於天德矣。義者,因時大正之謂;終其義,歷險而成乎易也。 |
173 | 至健而易,至順而簡, |
174 | 反天下之大經,無所間雜,故易簡;天不能違,化物而倦,則健順至矣。 |
175 | 故其險其阻,不可階而升,不可勉而至。 |
176 | 心純乎理,天下之至難者也;見聞之知,勇敢之行,不足以企及也。 |
177 | 仲尼猶天,「九五飛龍在天」,其致一也。 |
178 | 聖功熟則不測而天矣。 |
179 | 「坤至柔而動也剛」,乃積大勢成而然也。 |
180 | 惟剛乃可以載物,地之載必積廣厚,故曰地勢坤。順理之至,於物無撓,非老氏致柔之說也。 |
181 | 乾至健無體,為感速,故易知; |
182 | 乾,氣之健也。無體者,至健則不滯於一事,隨方即應,可以御萬理而不窮,故無所遲疑,洞達明示而易知。 |
183 | 坤至順不煩,其施普,故簡能。 |
184 | 坤,情之順也。順天而行,己無專見之能以煩擾爭功,而乾之所至,隨效法焉,故不言勞而功能自著。此以乾、坤之德言。 |
185 | 坤先迷不知所從,故失道;後能順聽,則得其常矣。 |
186 | 以順為德者,無必為之志,而聽乾之生,因而成之,則先無適從,而有所順聽乃得大常之理,所謂「無成有終」也,臣道也,婦道也,下學之道也。君子之學,以乾為主,知之而後效,故大學之始,必知止至善以立大經,而後循循以進,斯善用坤而不迷。 |
187 | 造化之功,發乎動, |
188 | 不動則不生,由屈而伸,動之機為生之始,震也。 |
189 | 畢達乎順, |
190 | 動而順其性,則物各自達,巽也。形諸明。 |
191 | 畢達則形發而神見矣,離也。 |
192 | 養諸容, |
193 | 不息其長養,惟其厚德能容也,坤也。 |
194 | 載遂乎說, |
195 | 能容則物自得而欣暢,兌也。 |
196 | 潤勝乎健, |
197 | 「潤」字疑誤。自得堅勝而成質,乾也。 |
198 | 不匱乎勞, |
199 | 歷險阻而各有以自成,坎也。 |
200 | 終始乎止。 |
201 | 成則止矣。止者,即止其所動之功,終始一,則艮也。此釋「帝出乎震」一章之義,而以動為造化之權輿,則以明夫不動不止,而歷至於止皆以善其動而為功。彼以無為為化源者,終而不能始,屈而不能伸,死而不能生,昧於造化之理而與鬼為徒,其妄明矣。 |
202 | 健、動、陷、止,剛之象;順、麗、入、說,柔之體。 |
203 | 體,謂體性。此言八卦成能之用,故不言陰陽而言柔剛。 |
204 | 「巽為木」,萌於下,滋於上; |
205 | 陰弱為萌,陽盛為滋。益盛也。 |
206 | 「為繩直」,順以達也; |
207 | 陰不違陽,故順而直。達者,順之功效。 |
208 | 「為工」,巧且順也; |
209 | 陰不亢而潛伏,巧也。順者,順物之理。 |
210 | 「為白」,所遇而從也; |
211 | 遇藍則青,遇茜則赤;陰從於陽,無定質也。 |
212 | 「為長,為高」,木之性也;「為臭」,風也,入也; |
213 | 臭因風而入,鼻不因形而達。 |
214 | 「於人為寡髮廣顙」,躁人之象也。 |
215 | 陽亢於陰,故躁。凡言為者,皆謂變化之象也。萬物之形體才性,萬事之變遷,莫非陰陽、屈伸、消長之所成,故《說卦》略言之以通物理,而占者得其事應,皆造化必然之效。然可以理通而不可以象測,執而泥之,則亦射覆之賤術而已矣。 |
216 | 「坎」為血卦,周流而勞,血之象也; |
217 | 入於險阻,故勞。血經營身中,勞則溢。 |
218 | 「為赤」,其色也。 |
219 | 血亦水穀之滋,得勞而赤。 |
220 | 「離為乾卦」,「於木為科上槁」,附且躁也。 |
221 | 「躁」,當作燥。一陰附於兩陽,熯之而燥。 |
222 | 「艮為小石」,堅難入也; |
223 | 陽止於上,下有重陰不能入。 |
224 | 「為徑路」,通或寡也。 |
225 | 止則寡通。 |
226 | 「兌為附決」,內實則外附必決也; |
227 | 陽盛,陰雖附之,必為所決絕。 |
228 | 為毀折,物成則上柔者必折也。 |
229 | 一陰孤立於上,不能自固。 |
230 | 「坤」為文,眾色也;「為眾」,容載廣也。 |
231 | 一色表著曰章,眾色雜成曰文,坤廣容物,多受雜色。 |
232 | 「乾為大赤」,其正色; |
233 | 此取乾南坤北之象。 |
234 | 「為冰」,健極而寒甚也。 |
235 | 又取乾位西北之象。於此見八卦方位,初無定在,隨所見而測之,皆可為方,故曰「神無方,易無體」,無方而非其方,無體而非其體也。分文王、伏羲方位之異,術士之說爾。 |
236 | 「震為萑葦」,「為蒼筤竹」,「為旉」,皆蕃鮮也。 |
237 | 旉,花也。蕃盛鮮明,動則榮也。 |
238 | 一陷溺而不得出為坎,一附麗而不能去為離。 |
239 | 一,奇畫,讀如奇。坎,陽陷陰中,入於坎宮;離,陰為主於內,二陽交附之。二卦皆以陽取義,不使陰得為主,扶陽抑陰之義。 |
240 | 艮一陽為主於兩陰之上,各得其位而其勢止也。易言光明者多艮之象, |
241 | 卦有艮體,則繫之以光明。 |
242 | 著則明之義也。 |
243 | 陽見於外為著。陽明昭示而無所隱,異於震之動也微,坎之陷也匿。 |
244 | 蒙無遽亨之理,由九二循循行時中之亨也。 |
245 | 初生始蒙,其明未著,無能遽通乎萬事,惟九二得中,以陽居陰,循循漸啟其明,則隨時而養以中道,所以亨也。天之生人也,孩提之知識,惟不即發,異於雛犢之慧,故靈於萬物;取精用物,資天地之和,漸啟其明,而知乃通天之中也。聖人之教人,不能早喻以廣大高明之極致,敷五教以在寬而黎民時變,循文禮以善誘而高堅卓立,不使之迫於小成而養之以正,聖人之中也。故曰「大學之教存乎時」。 |
246 | 「不終日貞吉」,言疾正則吉也。 |
247 | 善惡之幾,決於一念;濡滯不決,則陷溺不振。 |
248 | 仲尼以六二以陰居陰,獨無累於四,故其介如石; |
249 | 欲而能反於理,不以聲色味貨之狎習相泥相取,一念決之而終不易。 |
250 | 雖體柔順,以其在中而靜,何俟終日,必知幾而正矣。 |
251 | 小人之誘君子,聲色貨利之引耳目,急與之爭,必將不勝,惟靜以處之,則其不足與為緣之幾自見,故曰「無欲故靜」;靜則欲止不行,而所當為之義以靜極而動,沛然勇為而無非正矣。 |
252 | 坎維心亨,故行有尚;外雖積險,苟處之心亨不疑,則難必濟而往有功也。 |
253 | 陽在內,心象也。二陰陷陽,險矣;而陽剛居中,秉正不撓,直行而無憂疑,忠臣孝子之所以遂志而濟險,行其所當為,泰然處之而已。 |
254 | 中孚,上巽施之,下悅承之,其中必有感化而出焉者。蓋孚者覆乳之象,有必生之理。 |
255 | 中孚二陰在內,疑非施信之道;然以柔相感,如鳥之伏子,有必生之理,光武所謂「以柔道治天下」者,亦治道之一術也。敔按:孟子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中孚者,養道也,必信乃能養也 |
256 | 物因雷動,雷動不妄, |
257 | 以其時出則固不妄。 |
258 | 則物亦不妄, |
259 | 雷出而物生必信。 |
260 | 故曰「物與無妄」。 |
261 | 雷之動也,無恆日,無恆聲,無恆處,此疑於不測而非有誠然,陽氣發以應天,自與物候相感而不忒;聖人之動,神化不測,出人億度之表,而乘時以應天,天下自效其誠。皆天理物性之實然,無所增損也。 |
262 | 靜之動也,無休息之期, |
263 | 眾人之動,因感而動,事至而念起,事去而念息。君子於物感未交之際,耳目不倚於見聞,言動不形於聲色,而不顯亦臨,不諫亦入;其於靜也無瞬息之怠放而息,則其動也亦發邇而不忘遠,及遠而不泄邇,終身終日不使其心饞焉,此存心窮理盡性之學也。 |
264 | 故地雷為卦,言「反」又言「複」; |
265 | 地,靜體也;雷,動幾也。反,止於靜也;復,興於動也。 |
266 | 終則有始,循環無窮。 |
267 | 事物有終始,心無終始。天之以冬終,以春始,以亥終,以子始,人謂之然爾;運行循環,天不自知終始也。謂十一月一陽生,冬至前一日無陽者,董仲舒之陋也。複之為卦,但取至靜而含動之象,豈有時哉!卦氣之說,小道之泥也。 |
268 | 入,指其化而裁之爾; |
269 | 入,非收視反聽,寂靜以守黑之謂也;化之未形,裁之以神而節宣其化,入者所以出也。「入」,坊本作「人」,蓋誤。 |
270 | 深,其反也; |
271 | 極深以窮其理,反求之內也。 |
272 | 幾,其復也; |
273 | 幾,動而應以所精之義,複於外也。 |
274 | 故曰「反複其道」, |
275 | 反而具複之道。 |
276 | 又曰「出入無疾」。 |
277 | 其人不忘,故其出不妄,動靜一致,而靜不偏枯,動不凌競矣。 |
278 | 「益長裕而不設」,益以實也; |
279 | 益,損外卦四爻之陽以益初爻,使群陰得主,陽以富有之實而益人,故施之可裕,而非所不可損者強與之。蓋益者否之變,益之以陽,所以消否。敔按:三陽三陰之卦,皆自否、泰而來,故曰「益者否之變」 |
280 | 妄加以不誠之益,非益也。 |
281 | 非所當得而益之為不誠。 |
282 | 井渫而不食,強施行,惻然且不售,作《易》者之歎與! |
283 | 強施行,不忍置也;惻然,不食而情愈迫也。作《易》者,謂周公。周公盡心王室而成王不受訓,心懷耿憂,所以嘆也。其後孔子於魯,孟子於齊,知不可而為之,世終莫知,聖賢且無知之何。故竭忠盡教而人不寤,君子之所深惻也。 |
284 | 闔戶,靜密也;闢戶,動達也; |
285 | 陰爻耦,闢象也;而言闔戶者,坤之德順,以受陽之施,闔而納之,處靜以藏動也。陽之爻奇,闔象也;而言闢戶者,乾之德健而發,施於陰者無所吝,而動則無不達也。陰、陽,質也;乾、坤,性也;闔闢之體用,互用不倚於質之所偏,此乾、坤之互為質性,不爽夫太和也。 |
286 | 形開而目睹耳聞,受於陽也。 |
287 | 形,陰之靜也。開者,陽氣動而開之,睹聞乘其動而達焉。雖陰魄發光,而必待開於陽,故闢者陽之功能,寐則陰函陽而閟之於內,陰之效也。靜以居動,則動者不離乎靜,動以動其靜,則靜者亦動而靈,此一闔一闢所以為道也。敔按:莊子曰:「其寐也魂交,其覺也形開」,張子蓋取交言,而以《易》闔其闢之義通之 |
288 | 辭各指其所之,聖人之情也。 |
289 | 指,示也;所之者,人所行也。吉凶存乎命而著乎象,人所攸往之善,存乎性而親其所趨。聖人正天下以成人之美、遠人之惡者,其情於辭而見。故《易》之《繫辭》,非但明吉凶,而必指人以所趨向。 |
290 | 指之以趨時盡利,順性命之理,臻三極之道也。 |
291 | 指示占者使崇德而廣業,非但告以吉凶也。趨時,因時擇中,日乾夕惕也;盡利,精義而行,則物無不利也。能率吾性之良能以盡人事,則在天之命,順者俟之,逆者立之,而人極立,贊天地而參之矣。蓋一事之微,其行其止,推其所至,皆天理存亡之幾。精義以時中,則自寢食言笑以至生死禍福之交,皆與天道相為陟降。因爻立象,因事明占,而昭示顯道,無一而非性命之理。《易》為君子謀,初非以趨利避害也。 |
292 | 能從之,則不陷於凶悔矣, |
293 | 因所占以進退精義,則無不利矣。 |
294 | 所謂「變動以利言」者也。 |
295 | 變動,謂占者玩占而徙義;利者,利用而合於義也。 |
296 | 然爻有攻取愛惡,本情素動,因生吉凶悔吝而不可變者; |
297 | 時位不相當,陰陽不相協,故天數人事,有攻取愛惡之不同,性情動於積素以生吉凶悔吝,旦夕莫可挽回者,非天數之固然,攻取愛惡,所釀成者漸也。 |
298 | 乃所謂「吉凶以情遷」者也。 |
299 | 君子之情豫定,則先迷而後必得;小人之情已淫,則惡積而不可掩。故履信思順,則天佑而無不利,迷復則十年有凶;非理無可復,情已遷則不可再返也。 |
300 | 能深存《繫辭》所命,則二者之動見矣。 |
301 | 命,告也,爻所告人者也。二者,盡利之道,遷變之情也。情遷者,君子安命而無求,利告者,君子盡道以補過,惟深察乎《繫辭》,則自辨其所之矣。 |
302 | 又有義命當吉、當凶、當否、當亨者,當吉則居富貴而不疑,當凶則罹死亡而不恤,當否則退藏以聽小人之利,當亨則大行而司袞鉞之權。 |
303 | 聖人不使避凶趨吉,一以貞勝而不顧。 |
304 | 辭明示以凶而不為謀趨吉之道,貞勝則凶不避也。 |
305 | 如「大人否亨」、 |
306 | 雖否而亨。 |
307 | 「有損自天」、 |
308 | 禍福忽至而不知所自來。 |
309 | 「過涉滅頂凶無咎」、雖凶無咎。 |
310 | 損益「龜不克違」, |
311 | 福至非其所欲而不能辭。 |
312 | 及「其命亂也」之類。 |
313 | 雖吉而非正命。 |
314 | 三者情異,不可不察。 |
315 | 有隕自天不克違,則慎所以處之;其命亂,則必去之;否亨、凶無咎,則決於赴難而不懼。三者,天數物情之所必有,貞勝而不為所動,聖人之情亦見乎辭。此《大易》所以與術數之說喻義喻利之分也。 |
316 | 因爻象之既動,明吉凶於未形,故曰「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 |
317 | 爻象以理而生象數,在人為善惡得失之幾初動於心,故曰內;吉凶因象數而成得失之由,在人為事起物應而成敗著見,故曰外。 |
318 | 「富有」者,大無外也; |
319 | 神行於天地之間,無所不通,天之包地外而並育並行者,乾道也。 |
320 | 「日新」者,久無窮也。 |
321 | 順受陽施以成萬化而不息,榮枯相代而彌見其新,坤道也。 |
322 | 顯,其聚也;隱,其散也。 |
323 | 聚則積之大而可見,散則極於微而不可見。顯且隱,幽明所以存乎象;於其象而觀之,則有幽明之異,人所知也。 |
324 | 聚且散,推盪所以妙乎神。 |
325 | 其聚其散,推盪之者神為之也,而其必信乎理者誠也。以《易》言之,乾陽顯而陰隱,坤陰顯而陽隱,屯、蒙、鼎、革、剝、復、夬、姤之屬相錯而迭為隱顯,聚之著也。乾、坤並建,而大生廣生以備天下之險阻,位有去來,時有衰王,維之盪之,日月、雷風、男女、死生、榮謝,同歸而殊塗,萬化不測而必肖其性情,神之妙也,非象所得而現矣。 |
326 | 「變化進退之象」云者,進退之動也微,必驗之於變化之著,故察進退之理為難,察變化之象為易。 |
327 | 變者,陰變為陽;化者,陽化為陰;六十四卦互相變易而象成。進退者,推蕩而屈伸也;推之則伸而進,盪之則屈而退,而變化生焉。此神之所為,非存神者不能知其必然之理。然學《易》者必於變化而察之,知其當然而後可進求其所以然,王弼「得言忘象,得意忘言」之說非也。 |
328 | 「憂悔吝者存乎介」,欲觀《易》象之小疵,宜存志靜,知所動之幾微也。 |
329 | 悔吝非凶,故曰小疵。爻之有悔吝,動違其時,在幾微之間爾。靜察其理,則正而失宜,過不在大,審之於獨知之際,以消息其應違,不容不戒懼矣。 |
330 | 往之為義,有已往, |
331 | 如「素履往」之類。 |
332 | 有方往, |
333 | 如「往蹇」之類。 |
334 | 臨文者不可不察。 |
335 | 已往則保成而補過,方往則勉慎以圖功,察其文,可以因其占而得所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