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祭祀、樂。 |
2  | 祭祀。 |
3  | ○按新羅宗廟之制,第二代南解王三年春,始立始祖赫居世廟,四時祭之,以親妹阿老主祭。第二十二代智證主,於始祖誕降之地奈乙,創立神宮,以享之。至第三十六代惠恭王,始定五廟。以味鄒王為金姓始祖,以太宗大王、文武大王,平百濟、高句麗,有大功德,●為世世不毀之宗,兼親廟二為五廟。至第三十七代宣德王,立社稷壇。又見於祀典,皆(+祭)境內山川,而不及天地者,蓋以『王制』曰:「天子七廟,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又曰:「天子祭天地、天下名山大川,諸侯祭社稷、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是故,不敢越禮而行之者歟。然其壇堂之高下、●門之內外、次位之尊卑、陳設登降之節、尊爵、●豆、牲牢、冊祝之禮,不可得而推也,但粗記其大略云爾。 |
4  | ○一年,六祭五廟,謂正月二日、五日,五月五日,七月上旬,八月一日、十五日。十二月寅日,新城北門,祭八●,豊年用大牢,凶年用小牢。 |
5  | 立春後亥日,明活城南熊殺谷,祭先農;立夏後亥日,新城北門,祭中農;立秋後亥日,●園祭後農;立春後丑日,犬首谷門,祭風伯;立夏後申日,卓渚祭雨師;立秋後辰日,本彼遊村祭靈星。 |
6  | ○三山五岳已下名山大川,分為大、中、小祀。 |
7  | ○大祀,三山:一奈歷,二骨火,三穴禮。 |
8  | ○中祀,五岳:東吐含山,南地理山,西鷄龍山,北太伯山,中父岳。四鎭:東溫沫懃,南海恥也里,西加耶岬岳,北熊谷岳。四海:東阿等邊,南兄邊,西未陵邊,北非禮山。四瀆:東吐只河,南黃山河,西熊川河,北漢山河。俗離岳,推心,上助音居西,烏西岳,北兄山城,淸海鎭。 |
9  | ○小杞:霜岳,雪岳,花岳,鉗岳,負兒岳,月奈岳,武珍岳,西多山,月兄山,道西城,冬老岳,竹旨,熊只,岳髮,于火,三岐,卉黃,高墟,嘉阿岳,波只谷原岳,非藥岳, |
10  | 加林城,加良岳,西述。 |
11  | ○四城門祭:一大井門,二吐山良門,三習比門,四王后梯門。部庭祭:梁部。四川上祭:一犬首,二文熱林,三靑淵,四樸樹。文熱林行,日月祭;靈廟寺南,行五星祭;惠樹,行祈雨祭。四大道祭:東古里,南●幷樹,西渚樹,北活倂岐。壓丘祭,●氣祭。上件,或因別制,或因水旱,而行之者也。 |
12  | ○高句麗、百濟祀禮不明,但考古記及中國史書所載者,以記云爾。 |
13  | ○『後漢書』云:「高句麗,好祠鬼神、社稷、靈星。以十月祭天大會,名曰東盟。其國東有大穴,號●神,亦以十月迎而祭之。」 |
14  | ○『北史』云:「高句麗常以十月祭天,多淫祠。有神廟二所:一曰夫餘神,刻木作婦人像;二曰高登神,云是始祖夫餘神之子。竝置官司,遣人守護,蓋河伯女、朱蒙云。」 |
15  | ○『梁書』云:「高句麗,於所居之左,立大屋,祭鬼神,冬祠零星、社稷。」 |
16  | ○『唐書』云:「高句麗俗多淫祠,祀靈星及日、箕子、可汗等神。國左有大穴,曰神隧,每十月,王皆自祭。」 |
17  | ○古記云:「東明王十四年秋八月,王母柳花薨於東扶餘,其王金蛙以大后禮葬之,遂立神廟。大祖王六十九年冬十月,幸扶餘,祀大后廟;新大王四年秋九月,如卒本,祀始祖廟;故國川王元年秋九月,東川王二年春二月,中川王十三年,秋九月,故國原王二年春二月,安臧王三年,夏四月,平原王二年春二月,建武王二年夏四月,●如上行。故國壤王九年春三月,立國社。」又云:「高句麗,常以三月三日,會獵樂浪之丘,獲豬鹿,祭天及山川。」 |
18  | ○『冊府元龜』云:「百濟每以四仲之月,王祭天及五帝之神,立其始祖仇台廟於國城,歲四祠之。」 |
19  | ○古記云:「溫祚王二十年春二月,設壇祠天地。三十八年冬十月,多婁王二年春二月,古●王五年春正月,十年春正月,十四年春正月,近肖古王二年春正月,阿莘王二年春正月,●支王二年春正月,牟大王十一年冬十月,●如上行。多婁王二年春正月,謁始祖東明廟。責稽王二年,春正月,汾西王二年春正月,契王二年夏四月,阿莘王二年春正月,●支王二年春正月,●如上行。」 |
20  | 樂。 |
21  | ○新羅樂:三竹、三絃、拍板、大鼓、歌舞。舞:二人,放角●頭、紫大袖公●、紅●鍍金●腰帶、烏皮靴。三絃:一玄琴,二加耶琴,三琵琶。三竹:一大●,二中●,三小●。 |
22  | ○玄琴,衆中國樂部琴,而為之。按『琴操』曰:「伏犧作琴,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眞也。」又曰:「琴長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六日;廣六寸,象六合。文上曰池;下曰濱。前廣後狹,象尊卑也;上圓下方,法天地也。五絃,象五行。大賢為君,十(+二)絃(+琴以象十二月)為臣,文王、武王加二絃。」又『風俗通』曰:「琴長四尺五寸者,法四時五行,七絃,法七星。」 |
23  | ○玄琴之作也,新羅古記云:「初,晉人以七絃琴,送高句麗。麗人雖知其為樂器,而不知其聲音及鼓之之法,購國人能識其音而鼓之者,厚賞。時,第二相王山岳,存其本樣,頗改易其法制而造之,兼製一百餘曲,以奏之。於時,玄鶴來舞,遂名玄鶴琴,後但云玄琴。」 |
24  | ○羅人沙●●永子玉寶高,入地理山雲上院,學琴五十年,自製新調三十曲,傳之續命得,得傳之貴金先生。先生亦入地理山,不出。羅王恐琴道斷絶,謂伊●允興,方便傳得其音,遂委南原公事。允興到官,簡聰明少年二人,曰安長、淸長,使詣山中傳學。先生敎之,而其隱微不以傳。允興與婦偕進曰:「吾王遣我南原者,無他,欲傳先生之技,于今三年矣,先生有所秘而不傳,吾無以復命。」 |
25  | 允興捧酒,其婦執盞膝行,致禮盡誠。然後,傳其所秘飄風等三曲。安長傳其子克相、克宗,克宗制七曲,克宗之後,以琴自業者,非一二,所製音曲有二調,一平調,二羽調,共一百八十七曲。其餘聲遺曲流傳,可記者無幾,餘悉散逸,不得具載。 |
26  | ○玉寶高所制三十曲:上院曲一,中院曲一,下院曲一,南海曲二,倚●曲一,老人曲七,竹庵曲二,玄合曲一,春朝曲一,秋夕曲一,吾沙息曲一,鴛鴦曲一,遠岵曲六,比目曲一,入實相曲一,幽谷淸聲曲一,降天聲曲一。克宗所製七曲,今亡。 |
27  | ○加耶琴,亦法中國樂部箏而為之。『風俗通』曰:「箏,秦聲也。」『釋名』曰:「箏施絃高,箏箏然,幷、梁二州,箏形如瑟。」傅玄曰:「上圓象天,下平象地,中空准六合,絃柱擬十二月,斯乃仁智之器。」阮瑀曰:「箏長六尺,以應律數;絃有十二,象四時;柱高三寸,象三才。」加耶琴,雖與箏制度小異,而大槪似之。 |
28  | ○羅古記云:"加耶國嘉實王,見唐之樂器,而造之。王以謂諸國方言各異聲音,豈可一哉,乃命樂師省熱縣人于勒,造十二曲。後,于勒以其國將亂,攜樂器,投新羅眞興王。王受之,安置國原,乃遣大奈麻注知、階古、大舍萬德,傳其業。三人旣傳十一曲,相謂曰:'此繁且淫,不可以為雅正。'遂約為五曲。于勒始聞焉而怒,及聽其五種之音,流淚歎曰:'樂而不流,哀而不悲,可謂正也,爾其奏之王前。'王聞之大悅。 |
29  | 諫臣獻議:加耶亡國之音,不足取也。王曰:'加耶王,淫亂自滅,樂何罪乎。蓋聖人制樂,緣人情以為●節,國之理亂,不由音調。'遂行之,以為大樂。"加耶琴有二調,一河臨調,二嫩竹調,共一百八十五曲。 |
30  | ○于勒所製十二曲:一曰下加羅都,二曰上加羅都,三曰寶伎,四曰達己,五曰思勿,六曰勿慧,七曰下奇物,八曰師子伎,九曰居烈,十曰沙八兮,十一曰爾赦,十二曰上奇物。泥文所製三曲:一曰烏,二曰鼠,三曰●。 |
31  | ○琵琶,『風俗通』曰:「近代樂家所作,不知所起。長三尺五寸,法天地人與五行。四絃,象四時也。」『釋名』曰:「琵琶,本胡中馬上所鼓,推手前曰琵,引手卻曰琶,因以為名。」鄕琵琶,與唐制度,大同而少異,亦始於新羅,但不知何人所造。其音有三調:一宮調,二七賢調,三鳳皇調,共二百一十二曲。 |
32  | ○三竹,亦模倣唐笛,而為之者也。『風俗通』曰:「笛,漢武帝時,丘仲所作也。」又按:宋玉有『笛賦』,玉在漢前,恐此說非也。馬融云:「近代雙笛,從羌起。又笛,滌也,所以滌邪穢,而納之於雅正也。長一尺,四十七孔。」鄕三竹,此亦起於新羅,不知何人所作。古記云:「神女王時,東海中忽有一小山,形如龜頭,其上有一竿竹,晝分為二,夜合為一。王使斫之作笛,名萬波息。」雖有此說,怪不可信。三竹笛有七調:一平調,二黃鐘調,三二雅調,四越調,五般涉調,六出調,七俊調。大●三百二十四曲,中●二百四十五曲,小●二百九十八曲。 |
33  | ○會樂及辛熱樂,儒理王時作也;突阿樂,脫解王時作也;枝兒樂,婆娑王時作也;思內樂,奈解王時作也;●舞,奈密王時作也;憂息樂,訥祗王時作也;●樂,慈悲王時人百結先生作也;竿引,智大路王時人川上郁皆子作也;美知樂,法興王時作也;徒領歌,眞興王時作也;捺絃引,眞平王時人淡水作也;思內奇物樂,原郞徒作也;內知,日上郡樂也;白實,坤梁郡樂也;德思內,河西郡樂也;石南思內道,同伐郡樂也;祀中,北●郡樂也。此皆鄕人喜樂之所由作也,而聲器之數、歌舞之容,不傳於後世。但古記云:「政明王九年,幸新村,設●奏樂。●舞:監六人,●尺二人,舞尺一人。下辛熱舞:監四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歌尺三人。思內舞:監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歌尺二人。韓岐舞:監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上辛熱舞:監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歌尺二人。小京舞:監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一人,歌尺三人。美知舞:監四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哀莊王八年,奏樂,始奏思內琴,舞尺四人靑衣,琴尺一人赤衣,歌尺五人彩衣、繡扇●金鏤帶。次奏●琴(-舞),舞尺赤衣,琴尺靑衣。」如此而已,則不可言其詳也。羅時樂工皆謂之尺。崔致遠詩,有鄕樂雜詠五首,今錄于此。 |
34  | 金丸:廻身掉臂弄金丸,月轉星浮滿眼看。縱有宜僚那勝此,定知鯨海息波瀾。 |
35  | 月顚:肩高項縮髮崔嵬,攘臂群儒鬪酒盃。聽得歌聲人盡笑,夜頭旗幟曉頭催。 |
36  | 大面:黃金面色是其人,手抱珠鞭役鬼神。疾步徐●呈雅舞,宛如丹鳳舞堯春。 |
37  | 束毒:蓬頭藍面異人間,押隊來庭學舞鸞。打鼓冬冬風瑟瑟,南奔北躍也無端。 |
38  | ●猊:遠涉流沙萬里來,毛衣破盡着塵埃。搖頭掉尾馴仁德,椎氣寧同百獸才。 |
39  | ○高句麗樂,『通典』云:「樂工人紫羅帽,飾以鳥羽,黃大袖,紫羅帶,大口袴,赤皮●,五色緇繩。舞者四人,椎●於後,以絳抹額,飾以金●,二人黃裙●、赤黃袴,二人赤黃裙●、袴,極長其袖,烏皮●,雙雙倂立而舞。樂用:彈箏一,●箏一,臥●●一,竪●●一,琵琶一,五絃一,義●笛一,笙一,橫笛一,簫一,小●●一,大●●一,桃皮●●一,腰鼓一,齋鼓一,●鼓一,唄一。大唐武太后時,尚二十五曲,今唯能習一曲,衣服亦●衰敗,失其本風。」『冊府元龜』云:「樂有:五絃琴、箏、●●、橫吹、簫、鼓之屬,吹蘆以和曲。」 |
40  | ○百濟樂,『通典』云:「百濟樂,中宗之代,工人死散,開元中,岐王範為大常卿,復奏置之,是以音伎多闕。舞者二人,紫大袖、裙●,章甫冠,皮履。樂之存者,箏、笛、桃皮●●、●●,樂器之屬,多同於內地。」『北史』云:「有鼓角、●●、箏、●、●、笛之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