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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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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明太祖寶訓 |
條件: 包含字詞「洪武十四年十一月 (1381/11/17 - 1381/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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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16 | 洪武十四年十一月乙巳,蘇州府民有上治安六策者。太祖覽之,以示近臣曰:「此人有忠君愛國之心,但於理道未明耳。蓋人主之心,當以愛物為主;治國之道,當以用賢為先。致治在得人,不專恃法。今此人首言用法,不知務矣。」 |
《卷三》
25 | 洪武十四年十一月甲辰,太祖召吏部兵部臣,諭之曰:「三代學者無所不集習,故其成材,文武兼備。後世九流判立,士習始分。服逢掖者或不閑於武略,被介胄者或不通於經術。兼之者,其惟達材乎!三代而下,若諸葛孔明、羊祜、杜預、李靖輩,文武兼資,難概以一律。夫木直者可以中繩,曲者可以中矩。人有學問,則亦何事不可為也。今武臣子弟,朕嘗命之講學,其間豈無聰明賢智有志於學者,若概視為武人不用,則失之矣。卿等其審擇用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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