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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 檢索 "大和丁未年 (827/1/31 - 828/1/20)"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五代會要
條件: 包含字詞「大和丁未年 (827/1/31 - 82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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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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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唐天成二年四月二日,中書奏:「尚書禮部貢院申,當司奉今月六日敕,吏部流內銓狀申,據白院狀申,當司先准禮部貢院牒稱:『據成德軍解送到前進士王蟾狀,請罷設深州司公參軍應宏詞舉。前件人准格例應重科,合在吏部。其王蟾并解送牒吏部,請准例指縱者。』當司隨具狀申堂,奉判送吏部分析近年事例如何者。伏緣近年別無事例,今檢登科録內,于偽梁開平三年應宏詞登科二人,前進士余渥,承旨舍人李遇;考官二人,司勲郎中崔景,員外郎張貽憲。再具狀申堂,奉判送吏部准例指揮。其前進士王蟾請宏詞,伏自近年已來,無人請應,今詳格例,合差應考官二人,又緣祇有王蟾一人請應,銓司未敢奏請差官者。奉中書門下牒:『奉敕,宜令禮部貢院就五科舉人考試者。』伏以舉選公事,皆有格條,准新定格節文,宏詞拔萃,准長慶二年格,吏部差考試官二人,與知銓尚書侍郎同考試聞奏。又准格節文內,准太和元年十月二十三日敕:『應禮部諸色貢舉人,及吏部諸色科目選人,凡無出身及未有官,祗合于禮部應舉。有出身有官,方合于吏部赴科目選。』其請應宏詞舉,前進士王蟾當年放及第後,尋已聞過吏部訖,若應宏詞,侍南曹判成,即是科選之人,以理合歸吏部。況緣五科考試官祗考學業,難于同考宏詞者。」奉敕:「王蟾宜令吏部准往例差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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