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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北史 |
條件: 包含字詞「武定元年正月 (543/1/21 - 543/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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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魏本紀第五》
44 | 九年春正月,降罪人。禁中外及從母兄弟姊妹為婚。閏月,車駕至自華州。二月,東魏北豫州刺史高仲密據武牢內附,以仲密為侍中、司徒,封勃海郡公。秋七月,大赦。以太保王盟為太傅,以太尉、廣平王贊為司空。冬十二月,以司空李弼為太尉。 |
85 | 武定元年春正月壬戌朔,大赦,改元。己巳,車駕蒐于邯鄲之西山。癸酉,還宮。二月壬申,北豫州刺史高仲密據武牢西叛。三月丙午,帝親納訟。戊申,勃海王高歡大敗西魏師於邙山,追奔至恆農而還。豫、洛二州平。夏四月,封彭城王韶弟襲為武安王。五月壬辰,以剋復武牢,降天下死罪已下囚。乙未,以吏部尚書侯景為司空。六月乙亥,梁人來聘。戊寅,封前員外散騎侍郎元長春為南郡王。八月乙丑,以汾州刺史斛律金為大司馬。壬午,遣兼散騎常侍李渾聘于梁。冬十一月甲午,車駕狩于西山。乙巳,還宮。是歲,吐谷渾、高麗、蠕蠕並遣使朝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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