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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 檢索 "咸亨二年 (671/2/15 - 672/2/4)"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唐會要
條件: 包含字詞「咸亨二年 (671/2/15 - 6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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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6
章懐太子賢,髙宗第六子,永徽六年正月潞王龍朔元年九月二十日,改封沛王咸亨二年五月十三日,勅尚書省與奪事,及須商量拜奏事等文案,並取沛王賢通判。其應補擬官及廢置州縣并兵馬刑法等事,不在判限。三年九月,改名德,徙封雍王上元二年六月三日,改名賢,册為皇太子調露二年八月二十日廢為庶人,唐隆元年七月七日,追贈太子,諡曰章。懐賢初封潞王,為幽州都督,始出閣,容止端雅,髙宗深所歎賞,謂司空李勣曰:此兒已讀得尚書、禮記,誦古詩賦,復千餘篇,暫經領覽,遂即不忘,我曾遣誦論語,至賢賢易色,遂再三覆誦,我問何為如此,乃云性愛此言。及為皇太子令,監國處分明審,為時所稱,儀鳯中手勅褒美,賢又令右庶子張大安等注范氏後漢書,表上之,賜物三萬段,仍以其書付秘閣,時正議大夫明崇儼以符劾之術為則天任使,密稱英王狀類太宗,又宮人潛議云賢是后姊韓國夫人所生,賢亦自疑懼,則天又嘗撰少陽政範》及《孝子傳以賜之,仍數作書以責讓,及崇儼為盜所殺,則天疑賢所為,又使人發其隂事,詔中書侍郎薛元超、黃門侍郎裴炎御史大夫髙智周,與法官推鞫之,于東宮馬坊搜得皂甲數百領,乃廢為庶人,幽于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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