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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 檢索 "大定十一年十一月乙未 (1171/12/23)"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金史
條件: 包含字詞「大定十一年十一月乙未 (117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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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紀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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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丁丑,以西南路招討使宗寧等為賀宋正旦使。戊寅,幸東宮。上謂皇太子曰:「吾兒在儲貳之位,朕為汝措天下,當無復有經營之事。汝惟無忘祖宗純厚之風,以勤修道德為孝,明信賞罰為治而已。昔唐太宗謂其子高宗曰:『吾伐高麗不克終,汝可繼之。』如此之事,朕不以遺汝。如遼之海濱王,以國人愛其子,嫉而殺之,此何理也。子為眾愛,愈為美事,所為若此,安有不亡。唐太宗有道之君,而謂其子高宗曰:『爾於李績無恩。今以事出之,我死,宜即授以僕射,彼必致死力矣。』君人者,焉用偽為。受恩於父,安有忘報於子者乎?朕御臣下,惟以誠實耳。」群臣皆稱萬歲。丙戌,朝享于太廟。丁亥,有事于圓丘,大赦。癸巳,群臣奉上尊號曰應天興祚欽文廣武仁德聖孝皇帝。乙未,詔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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