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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金史 |
條件: 包含字詞「大定四年九月乙未 (1164/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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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紀第六》
42 ![]() | 九月癸未朔,還都。乙酉,上謂宰臣曰:「形勢之家,親識訴訟,請屬道達,官吏往往屈法徇情,宜一切禁止。」己丑,上謂宰臣曰:「北京、懿州、臨潢等路嘗經契丹寇掠,平、薊二州近復蝗旱,百姓艱食,父母兄弟不能相保,多冒鬻為奴,朕甚閔之。可速遣使閱實其數,出內庫物贖之。」乙未,幸鷹房,主者以鷹隼置內省堂上,上怒曰:「此宰相聽事,豈置鷹隼處耶?」痛責其人,俾置他所。己亥,以宿直將軍烏里雅為夏國生日使。辛亥,以太子少詹事烏古論三合為高麗生日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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