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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金史 |
條件: 包含字詞「開禧三年七月 (1207/7/27 - 1207/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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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紀第十二》
37 ![]() | 六月乙巳朔,詔朝官六品、外官五品以上,及親王舉通錢穀官一人。不舉者罰,舉不當者論如律。己酉,以山東盜,制同黨能自殺捕出首官賞法。戊午,烏古論誼為元帥左監軍,完顏撒剌為元帥左都監。乙丑,遣使捕蝗。秋七月庚辰,朝獻于衍慶宮。壬午,詔民間交易、典質,一貫以上並用交鈔,毋用錢。乙酉,敕尚書省:「自今初受監察者令進利害帖子,以待召見。」甲午,左副元帥匡至自許州。乙未,詔核西夏人口,盡贖放還,敢有藏匿者以違制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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