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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 |
條件: 包含字詞「至道三年十二月 (998/1/2 - 998/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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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九》
132 ![]() | 十二月甲午,錢若水等言:「修《太宗實錄》,請降詔旨,許臣等於前任、見任宰相、參知政事、樞密院使、三司使等處移牒求訪,以備闕文。」許之。 |
133 ![]() | 丙申,追尊母賢妃李氏為皇太后。后喪先殯於普安院,於是議改卜園陵,立忌建廟。 |
136 ![]() | 辛丑,詔諸路轉運使申飭令長,勸課農桑。 |
137 ![]() | 先是帝訪宰輔以靈武事,參知政事李至上疏,以為:「靈州不可堅守,望釋李繼遷之罪,厚推賜與,降詔綏懷。」反覆言之甚切。至是繼遷遣使修貢,求備籓任,帝雖察其變詐,方在諒暗,姑務寧靜,因從其請,復賜姓名、官爵。甲辰,以銀州觀察使趙保吉為定難節度使,遣內侍右班都知張崇貴齎詔賜之。甲寅,遣張浦還。 |
138 ![]() | 己酉,遼主駐駝山。甲寅,遣使祭高麗國王治,詔誦權知國事。丙辰,錄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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