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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 |
條件: 包含字詞「咸平五年五月 (1002/6/14 - 1002/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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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三》
40 | 五月庚子,減河北冗官。 |
41 | 癸卯,置憲州。 |
43 | 乙巳,判三司催欠司楊覃上蠲放天下逋欠計八百萬,請付史館;從之。 |
44 | 丙午,以王顯為河陽三城節度使。 |
45 | 庚戌,指揮使馬翰請揖捕在京群賊。帝謂輔臣曰:「朕尹京日,聞翰以緝賊為名,乃有三害:都市豪民懼其糾察,常厚賂之,一也,每獲賊贓,量以當死之數送官,餘悉入己,二也;常蓄無賴十餘輩,偵察擾人,三也。顧其事未彰敗,不欲去之。自今捕賊止委開封府,勿使翰復預其事。」 |
46 | 是月,選河南民丁為兵。西北邊屢請益兵,輔臣請以河北強壯充選,帝曰:「初置彊壯,嘗諭以永不充軍。」呂蒙正曰:「闕兵非取於民,不可得也。」乃於河南籍丁壯為之。侍御史知雜田錫上言:「點集鄉兵,人情不安,實傷和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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