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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 檢索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甲午 (1008/5/11)"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
條件: 包含字詞「大中祥符元年四月甲午 (100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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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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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詔以今年十月有事于泰山,遂遣官告天地、宗廟、岳瀆諸祠。乙未,以知樞密院事王欽若、參知政事趙安仁並為封禪經度制置使。初,議封禪未決,帝以經費問權三司使丁謂,謂曰:「大計固有餘矣。」議乃決。即詔謂計度泰山路糧草,引進使曹利用、宣政使李神福相度行營道路,翰林學士晁迥李宗諤、楊億、龍圖直學士杜鎬、待制陳彭年與太常禮院祥定儀注。王旦請依郊禋故事面命五使,帝曰:「升中大禮五使之職,當于中書、樞密院以班次領之。」丙申,命王旦為大禮使,王欽若為禮儀使,馮拯為儀仗使,陳堯叟為鹵簿使,趙安仁為橋道頓遞使,其禮儀、橋道頓遞使事,令拯、堯叟分掌之。飲若、安仁並判兗州,仍更迭往乾封縣,禁于泰山樵采者,山下工役無得調發丁夫,止用兗、鄆州兵。行宮除前後殿外,餘悉張幄幕。金帛、芻糧委三司規度,收市或轉輸供用它所須物,悉自京輦致,無得輒有科率。發陜西上供木,由黃河浮筏鄆州,給置頓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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