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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 |
條件: 包含字詞「大定二年正月壬辰 (1162/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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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三十六》
35 | 以洪邁、張掄為接伴使。壬辰,帝謂宰執曰:「朕料此事終歸於和,卿等欲首議名分,而土地次之。蓋卿等不得不如此言,在朕所見,當以土地、人民為上,若名分則非所先也。何者?若得復舊疆,則陵寢在其中,使兩國生靈不殘于兵革,此豈細事?至如以小事大,朕所不恥。」陳康伯曰:「此非臣等所敢擬議。」帝曰:「俊邁等對,朕自對意諭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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