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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索 "泰定元年五月 (1324/5/23 - 1324/6/21)"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
條件: 包含字詞「泰定元年五月 (1324/5/23 - 1324/6/21)」
Total 8

卷第二百十二

58
五月丁亥,監察御史董鵬南、劉潛等以災異上言:「平章柰曼台,宣政院使特穆爾布哈,詹事圖們達爾,黨附逆徒,身虧臣節,太常守廟不謹,遼王擅殺宗親,布哈實里矯制亂法,皆蒙寬宥,甚為失刑,宜定其罪以銷天變。」不允。
59
己丑,帝諭都爾蘇曰:「朕即位以來,無一人能執法為朕言者。知而不言則不忠,且陷人於罪。繼自今,凡有所知,宜悉以聞,使朕明知法度,斷不敢自縱。非獨朕身,天下一切政務能守法以行,則眾皆乂安,反是則天下罹於憂苦矣。」又曰:「凡事防之於小則易,救之於大則難。爾其以朕言明告於眾,俾知所慎。」
60
壬辰,御史臺圖呼魯、寧珠言:「御史奏災異屢見,宰相宜避位以應天變,可否仰自聖裁。顧惟臣等為陛下耳目,有徇私違法者,不能糾察,慢官失守,宜先退避以授賢能。」帝曰:「御史所言,其失在聯,卿等何必遽爾!」圖呼魯又言:「臣已老病,恐誤大事,乞先退。」於是中書省臣烏溫都爾、張珪、楊庭玉皆抗疏乞罷。丞相舒瑪爾節、都爾蘇言:「比者災異,陛下以憂天下為心,反躬自責,謹遵祖宗聖訓,修德慎行,敕臣等各勤乃職,手詔至大都,居守省臣皆引罪自劾。臣等為左右相,才下識昏,當國大任,無所襄贊,以致災祲,罪在臣等,所當退黜,諸臣何罪!」帝曰:「卿若皆辭避而去,國家大事,朕孰與圖之!宜各相諭,以勉乃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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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前翰林學士小雲石哈雅卒,贈集賢學士,追封京兆郡公,謚文靖。初,議科舉事,小雲石哈雅多所建明,忽喟然嘆曰「辭尊居卑,昔賢所尚也。今禁林清選,與所讓軍資孰高?人將議吾後矣。」乃稱疾,辭還江南,賣藥於錢塘市中;詭姓名,易服色,人無有識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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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循州猺寇長樂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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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御史高奎上書,請求直言,辨邪正,明賞罰,帝善其言,賜以銀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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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賓州民方二為寇,有司捕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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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詹事丞回回請如裕宗故事,擇名儒輔太子,敕中書省臣訪求以聞。回回,博果密之子,庫庫之兄也,敦默寡言,嗜學能文,歷山南、淮西、河南廉訪使,皆有政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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