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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 |
條件: 包含字詞「明道二年六月 (1033/6/29 - 1033/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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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十九》
40 | 六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
41 | 壬寅。錄周世宗及高季興、李煜、孟昶、劉繼元、劉鋹後。 |
42 | 辛亥,太子少傅致仕孫奭卒。帝謂張士遜曰:「朕方欲召奭還,而奭遂死矣!」嗟惜久之,罷朝一日,贈左僕射,謚曰宣。 |
45 | 初,以錢惟演議下,禮院言:「夏、商以來,父昭子穆,皆有配坐。每室一帝一后,禮之正儀,前代無同日並祔之文。」詔都省與禮院議,皆以為:「莊穆位崇中壺,與懿德有異,已祔真廟,自協一帝一后之文。莊獻輔政十年,在懿誕育聖躬,德莫與並,退就后廟,未厭眾心。案《周禮》大司樂職:『奏夷則,歌小呂,以享先妣。』先妣者,姜嫄也,帝嚳之妃,后稷之母,特立廟而祭,謂之閟宮。宜於太廟外別立新廟,奉安二后神主,同殿異室,歲時薦享,用太廟儀。別立廟名,自為樂曲,以崇世享。忌前一日不御正殿,百官奉慰,著之甲令。」詔從之。己未,命權知開封府程琳、內侍副都知閻文應度地營建新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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