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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 |
條件: 包含字詞「元豐二年五月甲申 (1079/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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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七十四》
49 | 甲申,參知政事元絳數請老,命其子耆寧校書崇文院,慰留之。會太學虞蕃訟博士受賄,事連耆寧,當下獄。絳請上還職祿而容耆寧即訊於外,從之。於是御史至第,簿責絳,絳一不自辨,罷知毫州。入辭,帝謂曰:「朕知卿,一歲即召矣,卿意欲陳訴乎?」絳謝罪,願得潁,即以為潁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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