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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 |
條件: 包含字詞「熙寧二年十一月丙寅 (1069/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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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3 | 丙寅,邢恕為崇文院校書。《長編》卷二百十一:三年五月乙巳,胡宗愈言:「新進士,崇文校書未有法度。」恕堂除近地,試銜知縣。原注:熙寧二年十一月三日初為校書,十年三月己巳複為校書。案:程俱《麟台故事》卷二:熙寧中,以前河南府永安縣主簿邢恕為崇文院校書。先是,御史中丞呂公著薦恕以為賈誼、馬周之流,召對,而有是命。乃詔今後應選舉可試用人,並令除崇文院校書,以備訪問任使,二年取旨,或除館職,或合入差遣。《宋史·邢恕傳》:恕從習程顥學,因出入司馬光、呂公著門。登進士第,補永安主簿。公著薦於朝,得崇文院校書。王安石亦愛之,因賓客諭意,使養晦以待用,恕不能從,而對其子雱語新法不便。安石怒,諫官亦言新進士未歷官而即處館閣,開奔競路,出知延陵縣,縣廢不複調,浮沈陝、洛間者七年,複為校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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