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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索 "應曆十七年正月甲寅 (96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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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長編
條件: 包含字詞「應曆十七年正月甲寅 (96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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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11
初,呂餘慶至成都,王全斌但典軍旅,嘗謂所親曰:「我聞古將帥多不能保全功名,即欲稱疾東歸,庶免悔咎」。或曰:「今冦盜充斥,非有詔㫖,不可輕去」。全斌乃止。既而偽蜀臣民往往詣闕,訟全斌及王仁贍、崔彥進等破蜀時,豪奪子女玉帛,及擅發府庫,隠沒貨財諸不法事,使者每自蜀至,上問之,盡得其狀,於是與諸將同時召還,仁贍先入見,上詰之,仁贍歴詆諸將過失,冀自解免,上曰:「納李廷珪妓女,開豐徳庫取金貝,此豈諸將所為耶?」仁贍惶恐不能對,上以全斌等新有功,不欲付之獄吏,令中書門下追仁贍及全斌、彥進與訟者質證,凡所取受隠沒,共為錢六十四萬四千八百餘貫,而蜀宫珍寳及外府他藏不著籍者,又不與焉,并按以擅尅削兵士裝錢,殺降致㓂之由,全斌、仁贍、彥進皆具伏。壬子,令御史臺集百官於朝堂議全斌等罪,癸丑,百官表言全斌、仁贍、彥進法當死,上特赦之。甲寅,置崇義軍於隨州,昭化軍於金州。以忠武節度使王全斌為崇義留後,武信節度使、侍衞步軍都指揮使崔彥進為昭化留後、樞宻副使、左衞大將軍王仁贍案宋史帝紀及宰相表,皆作「右衞大將軍」。罷為右衞大將軍。丙辰,詔全斌、仁贍、彥進三人、元從軍將等,曾受偽蜀士庶子女鞍馬金帛者,並即時給還其主。諸軍將士有所受者,一切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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