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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索 "元符元年十一月庚申 (109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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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長編
條件: 包含字詞「元符元年十一月庚申 (109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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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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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未,吏部侍郎黃裳言:「元豐官制,凡入品者皆給告身,其無品者給黃牒,故雖小使臣皆絡告身,後來時務從簡,遂行宣劄指揮,於理未安。請自借、奉職而上,皆給告身,復循元豐官制」。從之。舊云:復先帝給告之制,新削去。 三省言聞訪市中石炭,價髙冬寒,細民不給。詔專委吳居厚措置,出賣在京石炭。新削。 詳定重修大禮勅令所言元豐四年十一月詔,親祠宗廟,歌者在堂,更不兼設鐘磬,宮架在庭,更不兼設琴瑟。堂下匏竹,更不寘之於階。詔登歌鐘、磬並依元豐四年詔㫖。舊録云復先帝禮制也。新録削去。 司封言:「元豐法,中散大夫、將軍、團練使、雜學士以上母妻並封贈郡君,其餘陞朝官母妻並封縣君。銀青光祿大夫、太子少保、節度使以上郡夫人,開府儀同三司以上國夫人,並係用子官封敘。元祐更制,遂紊前法」。詔封贈並依元豐法。舊云復先帝封贈法也,新削去。庚申,刑部言:「投換軍將人如無家業者,許將見錢五十貫已上願納赴官收管充抵當,許行投換。在京於府司檢校庫,在外於所屬州府軍資庫寄納」。從之。新無。辛酉,上齋于大慶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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