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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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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長編 |
條件: 包含字詞「元符二年六月己丑 (10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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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more.gif) | 戊子,翰林學士承㫖蔡京等言:「臣等每縁職事請對,待次或踰旬日,方得瞻望清光,而文字遇有急速,深恐失事。伏望指揮下閤門,今後許翰林學士依六曹、開封府例,先次挑班上殿,仍不隔班」。從之。中大夫蔣之竒敘復太中大夫,從刑部檢舉也。己丑,熙河蘭㑹路經略司言,夏國偽正鈐轄格斡寜,以所部孶畜并部落子隆登等投漢。詔格斡寜特與內殿崇班,仍賜銀絹、緡錢各三百。 接伴遼國泛使、朝散大夫、試秘書監曽旼等言:「新修國信敕令儀制等,其中條例不無増損,而事干北人者,恐難改革,又汎使徃來,雖係不常,而新令條目,元不該及,乞下元修官,審照舊例刋除,略加添修,詳定編敕國信條例所取索合用書狀體式,更切參詳,編修成冊,送國信所収管,準備照使。知通逺軍。康謂丁母憂,乞解官持服,不許。 詔:「應監官典押公文人員作匠之類,若在京應管轄兩務去處人吏,並不得承賃官宅舍屋地段,違者各杖一百。以上親戚許除賃住外,亦不得轉賃,違者杖八十」。從户部侍郎吳居厚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