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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索 "咸平四年三月甲申 (1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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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長編
條件: 包含字詞「咸平四年三月甲申 (1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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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八

22
甲申,并代州都部署、歩軍都指揮使、彭信節度使髙瓊來朝,召之也。先是,范廷召、桑贊所將邉兵,臨敵退衂,有上封請罪之者,上以問瓊,瓊對曰:「兵違将令,於法當誅,然陛下去嵗已釋其罪,今豈宜復行之?又方屯諸路,非時代易,恐衆心疑懼」。乃止。尋命瓊為殿前都指揮使、工部尚書,贈右僕射張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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