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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索 "咸平四年八月己酉 (10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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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長編
條件: 包含字詞「咸平四年八月己酉 (10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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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九

22
己酉,復親試制舉人,得成安縣主簿丁遜、舒州團練推官孫僅入第四等,並為光祿寺丞、直集賢院。秘書丞何亮、懐州防禦推官孫暨入第四次等,以亮為太常博士,暨為光祿寺丞。遜,湖州人也。遜,湖州人,據登科記。壬子,上觀稼北郊,宴射於含芳園,都人望見乗輿,抃躍,稱萬嵗,呂䝉正曰:「車駕逰幸,百姓歡呼如此,物情不可強致,蓋陛下臨御五年,務行仁䘏,所以中外感悅」。上曰:「下民但不擾之,自然快樂」。䝉正又曰:「今秋大稔,太平無事」。時和年豐,即為上瑞,上曰:「朕以邉事未寧,勞民供饋,蓋不獲已也,茍能選將練兵,驅攘戎冦,使不敢侵掠,則近邉之民,亦獲安泰矣」。 咸平初,太常丞陳堯佐為開封府推官,坐言事切直,貶潮州通判。潮去京七千里,民俗鄙陋,堯佐至州,修孔子廟,作《韓愈祠堂》,率其民之秀者使就學,時張氏子年十六,與其母濯於惡溪,為魚所噬,堯佐以謂「昔韓愈患鱷之害,以文投溪中,而鱷為逺去,今復害人,不可不除」。卒使捕得,更為文鳴鼓於市而戮之,潮人以比韓愈,三嵗召還,獻詩數百篇,大臣亦稱其文學,於是命直史館。歐陽修墓碑云:堯佐貶潮,其所言事,蓋人臣所難言者,不知何事,當考,據堯佐集,戊戌冬,貶潮州。戊戌,咸平元年也。甲寅御史中丞趙昌言奏:「近者審刑院、大理寺斷事乖當,其主判既已罷絀,詳斷官亦宜別加慎擇,自今復然者,請嚴示懲罰,授以逺官。又天下大辟斷訖,皆録欵聞奏,付刑部詳覆,用刑乖當者,並加按劾。惟開封府未嘗奏案,或斷獄有失,止罪原勘官吏,而知府、判官、推官、檢法官皆不及責,則何以辨明枉濫,表則方夏?望自今如外州例施行」。從之。昌言又請凡有罪被問不即引伏者,許令追攝,詔先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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