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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長編 |
條件: 包含字詞「元祐丙寅年六月辛卯 (1086/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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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七十九》
7 ![]() | 辛夘,監察御史陳次升奏:編類章䟽六月五日。「竊以民財有限,取之不可以過多,邦賦有常,用之不可以無節,熙寜以前,上供錢物無額外之求,州縣無非法之斂,自後獻利之臣,不原此意,惟務刻削以為己功。若減一事一件,則據其所减色額,責令轉運,封樁上供,別有増置合用之物,又令自辦,上供名件,嵗益加多,有司財用,日惟不足,既無家資之可助,又無鄰粟之可貸,必至多方以取於民,非法之征,其來,乃自乎是,且人生而莫不有惻隱之心,豈無愛民之意?比年監司多以掊取相髙者,蓋迫於嵗計不足,其勢不得已而然也。伏自陛下臨御以來,輕徭役,薄賦斂,澄汰掊克,崇尚忠厚,天下之人,莫不咸被徳澤,歡欣鼓舞,屬心內附,拭目以觀太平之極致,然而額外上供之數未除,竊恐異日供應不辦,官司,則有失職之責,茍欲避免侵漁之患,復從而至河,足以上副陛下仁厚之徳。臣欲乞聖慈,特降指揮,勘㑹熙寜以來於舊上供額外剏行封樁錢物,並與放罷,庶使官吏不至過有誅求,而民無騷擾之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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