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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長編 |
條件: 包含字詞「元祐戊辰年正月甲寅 (108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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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元祐三年春正月庚戌,校書郎王伯虎權知饒州,正字鄧忠臣權通判瀛州。諫官韓川言二人不堪館職之選故也。 復廣恵倉。先是,著作郎兼侍講范祖禹言:「祖宗以來,毎遇大雪,則放公私房錢,以至糶米賣炭散錢,死者則賜瘞埋,近日朝廷無不舉行,又發內帑之錢,徳澤之厚,無以加矣。臣竊思朝廷自嘉祐以前,諸路有廣恵倉,以救恤孤貧,京師有東西福田院,以收養老㓜廢疾,至嘉祐八年,又増置城南北福田,共為四院,此乃古之遺法也。然毎院止以三百人為額,臣以為京師之衆,孤窮者不止千二百人,朝廷毎遇大冬盛寒,則臨時降㫖救恤,雖仁恩溥博,然民已凍餒死損者衆矣。救飢於未飢之時,先為之法,則人不至於飢死,救寒於未寒之時,預為之備,則人不至於凍死。臣以為宜於四福田院増蓋官屋,以處貧民,不限人數,並以舊法收養,委左右廂提舉使臣,多設方畧救濟,不必専散見錢,其使臣存活到人數,書為課績,量與酬奨,死損多者,亦立殿罰。如四廂使臣提舉難遍,即委吏部臨時更選差使臣四員,相兼提舉,亦依四廂使臣法,其天下廣恵倉,乞更舉行,令官吏用心賑恤,須要實恵及貧民。陛下近日所行,萬萬於此,而臣之所陳,事乃至微,然古之聖人,莫不以此為先務,其法不可不備也」。上納用焉。甲寅,通議大夫致仕劉几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