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acebook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Twitter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新浪微博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豆瓣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 檢索 "至和二年四月甲午 (1055/5/5)"
該資料的標點符號由人工智能製作。此過程難免引入錯誤;若遇到標點錯誤,敬請自行修改。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長編
條件: 包含字詞「至和二年四月甲午 (1055/5/5)」
Total 1

卷一百七十九

11
夏四月癸巳,兵部員外郎、知制誥吳奎知夀州。奎前使契丹,會契丹主加稱號,邀使者入賀,奎不為往,因別設次令就觀,比還,道與契丹使遇,其國本以金冠為上服,紗冠次之,而使人輙欲以紗冠邀漢使盛服,奎不許,殺其禮見之,既而契丹言,每北使至南朝,遇盛禮皆入賀,奎坐是出。郭逵副奎,亦坐是責汾州都監,事見逵傳。實録不書,蓋畧之也,今亦削去。甲午,遣官祈雨,潭州上瀏陽縣所得古鐘,一送太常寺。丙申,上封者言:有䕃子孫犯杖以上,私罪情理重者,令州縣批所犯,於用蔭官誥之後,若三犯奏,聽裁」。從之。丁酉,京東西路安撫司言:兩路兵甲、盜賊,專督在本司,而別司又帯提舉,事權不一,請皆罷之。詔南京留守司仍舊外,餘從之。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s://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