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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索 "統和二十八年八月辛未 (10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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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長編
條件: 包含字詞「統和二十八年八月辛未 (10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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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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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詔:如聞汾隂路勾當官,除州縣供頓外,別取索准備物,宜令一切禁止」。 先是,皇城司遣親事卒四十人於京城伺察,月給緡錢,每季代之,凡所察事,悉上本司,本司皆録奏,上慮其恐喝騷擾,於是令樞宻院條約之,自今非姦盜及民俗異事,所由司不即擒捕者,勿得以聞。 陳堯叟言曺利用等稱陜鄭衙署正門低小,街衢窄隘,若將駐蹕,望別降朝㫖,上曰:「但仍其舊,勿以勞人」。辛未,命曺利用祭汾河。 有司定封玉冊、玉匱制度:「廟廷擇地為埳,中置石匱,匱方五尺,厚二尺,中容玉匱,刻金繩道三,闊一寸,深五分,繫繩處刻深四寸,方三寸五分,容天下同文寶。俟祀畢,太尉奉玉匱置其中。將作監領徒舉石蓋,厚一尺,繫繩、填泥、印寶,悉如社首封䃭之制。皇帝省視訖,又加蓋,其上封固如小壇,廣厚五尺。從之。 滑州言大河順道、北流,詔遣官致祭。壬申,廢儀州大泉嶺寨以乏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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