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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長編 |
條件: 包含字詞「皇祐元年三月丁巳 (1049/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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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十六》
23 ![]() | 癸丑,賜進士馮京等一百七十四人及第,一百六人出身,二百九人同出身於崇政殿。京,江夏人也。甲寅,賜諸科及第并出身五百五十人于觀文殿。丁巳,御崇政殿,録繫囚,雜犯死罪以下遞降一等,杖以下釋之。 詔徙河北闕糧處土兵及戍兵於近南州軍,候經置邉儲有備,復令還屯,從包拯之言也。包拯所言,已附是月辛丑前。按:拯本𫝊乃云拯先建議徒兵,不報,後為河北都漕,復請之,事卒不行。拯為都漕在皇祐四年三月,𫝊與實録不同,當考。州是年六月己巳,又徙莫、深、博三州兵於真定府,祁澶實録亦稱從拯之言,不知拯傳何故事卒不行,豈𫝊以所徙兵數不多,非拯初議故邪?當考。 廣平二監牧馬共占邢、洺、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前已廢其一,然漳河沃壌,民猶不得耕,拯請悉以賦民。從之。此據拯傳附見,不得其日月。按慶厯七年三月已廢洺州廣平監,拯復有此請,蓋廣平元置兩監也。己未,契丹遣樞宻副使、按遼史作北院樞宻副使。遼興軍節度使蕭惟信復來告西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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