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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索 "皇祐元年六月壬午 (104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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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長編
條件: 包含字詞「皇祐元年六月壬午 (104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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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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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詔管軍臣僚,自今麾下軍士,非有戰功,毋得請遷𨽻上軍。 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郭勸遷給事中,勸辭所遷官,乞追贈其祖萊陽縣令寧。詔贈寧為祠部員外郎,祖母張氏為清河縣太君。 左屯衛大將軍、解州防御使趙振,落致仕,為鄧州鈐轄。初,振子右班殿直璞試武藝於崇政殿,與振偕入,璞既得閤門祗候,振因自陳嘗在邉有勞,而筋力未衰,故復起之。振慶厯四年四月致仕,五年十二月落致仕,皇祐元年六月又落致仕,凡兩落致仕,而本傳但載其一,不知何也,或不足記,則兩者並削去。改命同刋修唐書,翰林侍讀學士宋祁為刋修官,乙酉,起居舎人、同知諫院李兊、禮部員外郎、侍御史知雜事何郯、監察御史陳旭等言:「比歲臣僚有繳奏交親徃還簡尺者,朝廷必推究其事而行之,遂使聖時成告訐之俗,自今非情渉不順,毋得繳簡尺以聞,其於官司請求非法,自論如律」。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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