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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明史 |
條件: 包含字詞「正德元年十月 (1506/10/16 - 1506/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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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紀第十六 武宗》
3 ![]() | 正德元年春正月乙酉,享太廟。己丑,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壬子,御經筵。乙丑,耕耤田。三月甲申,釋奠於先師孔子。夏五月丙申,減蘇、杭織造歲幣。六月辛酉,禁吏民奢靡。免陜西被災稅糧。是日,大風雨壞郊壇獸瓦。庚午,諭群臣修省。秋八月乙卯,復遣內官南京織造。戊午,立皇后夏氏。冬十月丁巳,戶部尚書韓文帥廷臣請誅亂政內臣馬永成等八人,大學士劉健、李東陽、謝遷主之。戊午,韓文等再請,不聽。以劉瑾掌司禮監,丘聚、谷大用提督東、西廠,張永督十二團營兼神機營,魏彬督三千營,各據要地。劉健、李東陽、謝遷乞去,健、遷是日致仕。己未,東陽復乞去,不允。壬戌,吏部尚書焦芳兼文淵閣大學士,吏部侍郎王鏊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戊辰,停日講。十一月甲辰,罷韓文。十二月丁巳,命錦衣衛官點閱給事中。癸酉,除曲阜孔氏田賦。是年,哈密、烏斯藏入貢。 |
《志第三 天文三》
《列傳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47 ![]() | 外廷知八人誘帝游宴,大學士劉健、謝遷、李東陽驟諫,不聽。尚書張昇,給事中陶諧、胡煜、楊一瑛、張襘,御史王渙、趙佑,南京給事御史李光翰、陸崑等,交章論諫,亦不聽。五官監候楊源以星變陳言,帝意頗動。健、遷等復連疏請誅瑾,戶部尚書韓文率諸大臣繼之。帝不得已,使司禮太監陳寬、李榮、王岳至閣,議遣瑾等居南京。三反,健等執不可。尚書許進曰:「過激將有變。」健不從。王岳者,素謇直,與太監范亨、徐智心嫉八人,具以健等語告帝,且言閣臣議是。健等方約文及諸九卿詰朝伏闕面爭,而吏部尚書焦芳馳白瑾。瑾大懼,夜率永成等伏帝前環泣。帝心動,瑾因曰:「害奴等者王岳。岳結閣臣欲制上出入,故先去所忌耳。且鷹犬何損萬幾。若司禮監得人,左班官安敢如是。」帝大怒,立命瑾掌司禮監,永成掌東廠,大用掌西廠,而夜收岳及亨、智充南京凈軍。旦日諸臣入朝,將伏闕,知事已變,於是健、東陽皆求去。帝獨留東陽,而令焦芳入閣,追殺岳、亨於途,箠智折臂。時正德元年十月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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