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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全唐文 |
條件: 提到「楊嗣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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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百四十九》
20 | ○授楊嗣復權知尚書兵部郎中制 |
21 | 敕:吏部郎中楊嗣復:官天下之文武,重事也。兵部郎中二員,一在侍從,不居外省,旁求其一,頗甚難之。而執事者皆曰:「近以文章詞賦之士為名輩,由此者坐至公卿。嫻達憲章,用是稀少。而吏曹郎嗣復,州里秀異,議論宏博,宜其以所長自多;然而操覽羰攏細大無遺。」用副虛求,允謂宜稱。爾其試守茲任,為予簡稽,苟能修明,旋議超陟。可權知兵部郎中,餘如故。 |
《卷六百六十二》
56 | ○楊嗣復可庫部郎中知制誥制 |
57 | 敕:權知兵部郎中楊嗣復:朕聞前代制誥,中書令、侍郎、舍人通掌之,國朝以來,或以他官兼領,惟其人是用,不限於資秩職署焉。予以為然,多繇是選,前所命者,時稱得人。研實核名,次第及汝。汝嗣復根於義訓,播為令器,文煥發而才秀出,不當汨沒於郎吏間。況貞元中,汝父為中書舍人,甚稱厥職,今使汝繼書吾命,成一家言,堂烜國華,在於此舉。爾宜兢兢祗勵,無隕其名。可庫部郎中知制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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