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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索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 (1142/1/27)"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宋史全文
條件: 包含字詞「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 (114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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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全文卷二十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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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乙丑朔,上謂秦檜曰:『和議已成,軍備尤不可弛。宜於沿江築堡駐兵,令軍中自為營田,則斂不及民,而軍食常足,可以久也。』仍修建康為定都之計,先宗廟,次太學而後宮室。丙寅,上謂大臣曰:『三代之世,士大夫盡心禮法,鮮有異端之惑。自漢明帝金人之夢,佛法流入中國,士大夫靡然從之。其上者惑於清靜之說,而下者惑於禍福之報。殊不知六經廣大,靡不周盡,如《易》無思無為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與《禮》正心誠意者,佛氏清靜之說,果有以勝之乎?至若「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與夫「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者,即佛氏禍福之報也。士大夫不師六經而盡心佛法,殊為可笑。』壬申,上謂宰執曰:『晉平吳之後,天下混一,武帝又勤於政事,宜若可見太平而旋致禍亂,天下分裂,何也?』秦檜等方思所以對,上曰:『禮可以立國,君臣上下,如天地定位,不可少亂。武帝字呼群臣,又以珊瑚株助臣下,以侈靡相勝。廢禮如此,其能國乎?』癸酉,秦檜言:『考之經傳,人君莫難於聽納。』上曰:『朕觀自古人君不肯聽納者,皆因有心,或好大喜功,或窮奢極欲。一實其衷,則凡拂心之言,皆不能入矣。若清心寡欲,豈有不聽納乎?朕於宮中,觀書寫字之外,並無嗜好,凡事無心,故群臣之言,是則從,非則否,未嘗惑也。』已亥,何鑄等至軍前。宗弼以書來索北人之在南者,因趣割陝西餘地。癸巳,岳飛賜死於大理寺。飛既屬吏何鑄以中執法與大理卿周三畏同鞠之,飛久不伏,因不食求死。至是,萬俟卨入臺月餘,獄遂上,於是飛以眾證,坐嘗自言己與太祖俱以三十歲除節度使為指斥乘輿,情理切害,及金犯淮西,前後受親札十三次,不即策應,為擁兵逗遛,當斬。御前前軍統制張憲坐收飛子雲書,謀以襄陽叛,當絞。飛長子雲坐與憲書稱,可與得心腹兵官商議為傳報朝廷機密事,當追一官罰金。詔飛賜死,命楊沂中蒞其刑;誅憲、雲於都市;參議官于鵬除名,送萬安軍;孫堇送潯州,並編管,仍籍其貲,流家屬於嶺南,天下冤之。飛死年三十九。初,獄之成也,太傅、醴泉觀使韓世忠不能平,以問秦檜,檜曰:『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怫然曰:『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乎!』飛知書而待士且濟人之貧,用兵秋毫無犯,民皆安堵,不知有軍,至今號為賢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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