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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索 "紹興甲戌年八月壬辰 (1154/9/20)"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宋史全文
條件: 包含字詞「紹興甲戌年八月壬辰 (115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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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全文卷二十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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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丙戌,鄭作肅知吉州還,入見,奏:『本州自兵火後,每歲樁辦黃河竹索錢六千六百餘緡,見拖欠四萬餘緡,重困民力。望并賜蠲放。』上可其奏。秦檜怒,後旬日,殿中侍御史董德元即奏作肅朋附席益,中傷善類,及知常州,張浚主兵,行橫斂之法,作肅極力率先督辦;比守吉州,多斂軍需,賤市官米,又賈販油布之屬以規厚利。詔令本路提刑司取會具案聞奏。丁亥,遺戶部員外郎鐘世明同四川總領措置裕民。自講和後,歲減川錢四百六十萬緡有奇,朝廷猶以為重於江淮,故有是命。壬辰,上諭秦檜曰:『近輪對者多謁告避免。百官輪對,正欲聞所未聞。可令檢舉已降指揮約束施行。』於是申嚴行下。丙午,禮部擬定故太師、清河郡王張俊贈典乞依韓世忠例。先是,上諭秦檜曰:『武臣中無如張俊者,比韓世忠相去萬萬。贈典宜從優厚。』及是進呈,上曰:『可與贈小國一字王。』於是特封循王。國朝淳化以後,異姓不封真王,其追封蓋自俊始。後謚忠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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