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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索 "熙寧六年三月丙辰 (1073/4/22)"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宋史全文
條件: 包含字詞「熙寧六年三月丙辰 (107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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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全文卷十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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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丁未,熙河路經略司言:二月丙申,克復河州。命知制誥呂惠卿兼修撰國子監經義,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王雱兼同修撰。先是,上諭執政曰:『今歲南省所取多知名舉人。士皆趨義理之學,極為美事。』王安石曰:『民未知義則未可用,況士大夫乎?』丙辰,司天監言:四月朔,日當食九分。詔諸路學官並委中書選京官、朝官選人或舉充。又詔諸路:擇舉人最多州軍,依五路法各置教授一員。壬戌,御集英殿,賜正奏名進士、明經、諸科餘中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同學究出身總五百九十六人,賜新及第進士錢三千緡、諸科七百緡為期集費。癸亥,上謂王安石曰:『宿衛親事官有擊指揮使傷首者,而主名未立,宿衛法不可不急變革。』安石曰:『臣固嘗諭此。此固易變,但要措置有方。』戌辰,置諸路提點刑獄司檢法官各一員,從呂惠卿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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