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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索 "熙寧戊申年八月乙丑 (1068/9/24)"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宋史全文
條件: 包含字詞「熙寧戊申年八月乙丑 (1068/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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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全文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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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壬寅,京師地又震。同知諫院孫覺通判越州。覺既降官,累章求出,不許。覺以為:『去歲有罰金御史,今茲有貶秩諫官,未有罰金貶秩而猶居其位者也。』覺遂移牒閣門御史台云:『論邵亢、滕甫奸邪,方待罪,更不入朝及釐務。』閣門以聞。上批出曰:『覺牒與所言事不同,宜與外任差遣。』甲辰,京師地又震。辛亥,邇英進讀已,召司馬光,問以河北災變,光對以『饑饉之歲,金帛無所用,惟食不可一日無耳。宜多漕江淮之穀以濟之。』上因論治道言:『州縣長吏多不得人,政府不能精擇。』對曰:『人不易知,天下三百餘州,責其精擇誠難,但能擇十八路監司,使之擇所部知州而進退之,知州擇所部知縣而進退之,得人多矣。』又問:『諫官難得,人誰可者?』對曰:『臣賤官,何敢薦人?』上固問之,對曰:『凡擇言事官,當以三事為先:第一不愛富貴,次則重惜名節,次則曉知治體。具此三者,誠亦難材。鹽鐵副使呂誨、侍御史呂景,此兩人似堪其選。』癸丑,宰臣曾公亮等言:『伏見故事,南郊禮畢,陪祀官並蒙賜。方今河朔菑沴,調用繁冗。欲望大禮畢,兩府臣僚罷賜銀絹。』詔送學士院取旨。司馬光奏曰:『朝廷宣布惠澤,則宜以在下為先;撙節用度,則宜以在上為始。臣愚以為將來大禮畢,所賜並宜減半,俟他日豐稔,自依舊制。臣知此物未能富國家,因此漸思減其餘浮費自今日為始耳。』安石曰:『國用不足,由未得善理財之人故也。』光曰:『善理財之人,不過頭會箕斂,以盡民財。如此則百姓窮困,流離為盜,豈國家之利耶?』安石曰:『此非善理財者也。善理財者,民不加賦而國用饒。』光曰:『此乃桑弘羊欺漢武帝之言,司馬遷書之,以譏武帝之不明耳。』安石爭論久之,上曰:『朕亦與司馬光同,今且以不允答之可也。』是日,適會安石當制,遂以上前所言意草批札曰:『方今生齒既蕃,而賦入又為不少,理財之義,殆有可思,此之不圖而姑務自損,只傷國體,未協朕心。所乞宜不允。』公亮等遂不敢復辭。甲子,手詔曰:『昔我藝祖之興,以天縱之聖再造區夏,大漠偉烈,被諸萬世而莫高焉。其令中書門下考太祖之籍,以屬近而行尊者一人裂土地而王之,使常從獻于郊廟,世世勿絕。』乙丑,詔復行《崇天歷》。鹽鐵副使呂誨同知諫院,用司馬光之言也。詔自今試館職並試策論,罷詩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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