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more.gif) | 五月庚申,詔中書舍人蔡卞往江寧府省視王安石疾玻辛酉,白虹貫日。壬戌,詔自今春秋釋奠,以鄒國公孟軻配食文宣王,設位于兗國公之次,荀況、揚雄、韓愈以世次從祀於二十一賢之間,並封伯爵。 |
68 ![](more.gif) | 五月,詔曰:『蓋聞為治之要,納諫為先。凡內外之臣,有能以正論啟沃者,豈特受之而已,固且不愛高爵重祿,以獎其忠。若乃陰有所懷,犯非其分,或扇搖機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則觀望朝廷之意以徼倖希進,下則炫惑流俗之情以干取虛譽,然則黜罰之行,是亦不得已也。』 |
70 ![](more.gif) | 於是令光過闕入見。戊戌,詔汝州安置蘇軾複朝奉郎、知登州。己亥,詔呂公著乘傳赴闕,程顥為宗正寺丞。丙午,酉時地震,即止。詔府界三路弓兵並依保甲未行以前復置。庚戌,守尚書左僕射王珪卒。珪自輔政至宰相凡十六年,守成而已,時號『三旨宰相』,以其上殿進呈云『取聖旨』,上可否訖,又云『領聖旨』,既退,諭稟者云『已得聖旨』故也。丙辰,正奏名進士劉逵等五百七十五人、特奏名八百四十七人並釋褐,武舉進士三十九人並賜袍笏銀帶。 |
71 ![](more.gif) | 戊午,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蔡確守左僕射兼門下侍郎,知樞密院事韓縝守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門下侍郎章敦知樞密院,資政殿學士司馬光為門下侍郎。初,光以知陳州過闕,未入對,上疏乞下詔廣開言路。『及到京,蒙降中使以五月五日詔書賜臣看閱。詔書始末之言固盡善矣,中間逆以六事防之。臣以為人臣惟不言,苟上言,則皆可以六事罪之矣。或於群臣有所褒貶,則可以謂之陰有所懷;本職之外微有所涉,則可以謂之犯非其分;陳國家安危大計,則可以謂之扇搖機事之重;或與朝旨暗合,則可以謂之迎合已行之令;言新法之不便當改,則可以謂之觀望朝廷之意;言民間愁苦可閔,則可以謂之炫惑流俗之情。然則天下之事,無復可以言者矣。是詔書始於求諫而終於拒諫也。乞刪去中間一節,使天下之人各盡所懷,不憂黜罰,如此,則中外之事、遠近之情如指掌矣。』未幾,果別下詔令實書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