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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索 "元豐七年六月癸未 (1084/7/20)"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宋史全文
條件: 包含字詞「元豐七年六月癸未 (108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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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全文卷十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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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議郎、知定州安喜縣事王巖叟為監察御史。癸未,呂公著入見,太皇太后遣中使賜食。公著上奏十事,一曰畏天,二曰愛民,三曰脩身,四曰講學,五曰任賢,六曰納諫,七曰薄斂,八曰省刑,九曰去奢,十曰無逸,皆隨事解釋,粗成條貫,不為繁辭,以便觀覽。是日,同上奏曰:『先帝新定官制,設諫議大夫、司諫、正言之官,其員數甚備。伏乞申敕輔弼,選忠厚骨鯁之臣、正直敢言之士遍置左右,使掌諫諍。又御史之官號為天子耳目,而比年以來,專舉六察故事,廢國家治亂之大計,察官司簿領之過也。伏乞盡罷察案,只置言事御史四人或六人,仍詔諫官、御史並須直言無諱,規主上之過失,舉時政之紕繆,指群臣之姦黨,陳下民之疾苦。』丁亥,詔曰:『古之王者即政之始,必明目達聰,以防壅蔽。敷讜言以輔不逮,然後物情得以上聞,利澤得以下究。應中外臣寮及民庶,並許實封,直言朝政闕失、民間疾苦,朕將親覽,以考求其中而施行之。』司馬光凡三奏乞改前詔,於是始用其言也。呂公著既上十事,太皇太后遣中使諭公著曰:『覽卿所奏,深有開益。當此拯民疾苦,更張何者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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