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acebook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Twitter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新浪微博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豆瓣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 檢索 "紹熙五年八月 (1194/8/18 - 1194/9/15)"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宋史全文
條件: 包含字詞「紹熙五年八月 (1194/8/18 - 1194/9/15)」
Total 7

宋史全文卷二十八

54
八月己丑朔,安定郡王子濤薨。辛卯,初御行宮便殿聽政。癸巳,朱熹為煥章閣待制兼侍講,告詞云:『朕初承大統,未暇他圖,首闢經闈,詳延學士。眷儒宗之在外,須召節以趣歸。徑登從班,以重吾道。爾發六經之蘊,窮百氏之源,其在兩朝,未為不用,至今四海,猶謂多奇。擢之次對之班,處以邇奧之列,若程頤之在元祐,若尹焞之在紹興,副吾尊德樂義之誠,究爾正心誠意之說。豈惟慰滿於士論,直將增益於朕躬。非不知政化方行,師垣有賴。試望之於馮翊,不如置之本朝。召賈傅於長沙,自當接以前席。』黃由之詞也。

宋史全文卷二十九上

25
御史中丞何澹急欲執政,秋七月丙申,上疏論:『專門之學流而為偽,空虛短拙,文詐沽名。請風厲學者,專事孔孟,毋得自相標榜。』丁酉,詔榜朝堂。澹始以留正薦,自權兵部侍郎除右諫議大夫,首擊周必大罷之,未幾,遷中執法,一時名士,排擊殆盡,大為清議所薄。會有本生繼母之喪,徘徊不肯去。太學生喬嘉等移書切責之,其略曰:『閣下自長成均而更長臺諫,此三綱五常之所係者也。今聞閣下有所生繼母之喪,初請於朝,欲解官持服,繼聞上疏稱解逮事、不逮事之異,中外哄然,雖愚者亦以為駭。閣下所生之父果以繼室為正乎?若以為正,則閣下亦當從而為正,不得黜之也。今四下餘年,以所生繼母事之。及其終也,反以為生不逮事而不持心喪,可乎?閣下之意,必謂所生繼母無生我之恩,則不當為所生之母,抑不思黜其所生之繼母,是賤其所生之父也。必以生我者為正而繼之者為不正,是閭巷小人知有母而不知有父者也,非天理之公、人倫之正也。閣下為天子耳目之官,將以厚人倫,正風俗,正宜致辨於此。』太常亦謂當申心制,不得已,乃去位。既免喪,時趙汝愚已執政,止除煥章閣學士、知明州。澹愈怨恨,祈哀韓侂胄,遂除澹御史中丞,自是力主偽學之禁,以至執政。甲辰,吏部郎官麋師旦建言請考核真偽,未幾,除左司員外郎。時有張貴謨者指論《太極圖說》之非。何澹上言:『在朝之臣既熟知其邪正之跡,然不敢白發,以招報復之禍。望明詔大臣,去其所當去者。』於是以何澹疏,落趙汝愚觀文殿大學士,罷官觀。己亥,太白晝見。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s://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