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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索 "大定三年十一月甲午 (1163/12/4)"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宋史全文
條件: 包含字詞「大定三年十一月甲午 (116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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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全文卷二十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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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壬辰,詔曰:『近來環衛久不除授,非所以儲材而均任也。可依舊制,應以材略聞,堪任將帥及久勤軍事、暫歸休佚之人,並為環衛官,更不換授,止令兼領。其朝參職事、俸給人從,並令有司日下條具取旨。』既而環衛官共以十員為額。癸巳,宰執言:『軍旅之際,間諜居多,巧為詆誣,陰擾國政。兼近世風俗之弊,毀譽不公,有害于治。』詔令宰執、侍從、臺諫謹察妄有薦毀、專事欺罔者,具以聞奏,當議重置於罰,以靖風俗。上曰:『此弊已七八十年,罰責必行,正在君相。朕與卿等行之。湯思退奏毀譽不公久矣,毀者當察之,譽者當試之。』詔曰:『朕累降詔旨優恤軍民,其令尚書省下諸路帥守、監司及諸軍統兵官,各開具己見,如何施行,務使實惠及人,無或失信。』甲午,詔學士院經筵官自今月七日輪二員宿直於學士院。己酉,侍御史周操內宿,召對問遣使事,久之,上曰:『朕在宮中,並無他用心,只是看經史並騎射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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