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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 檢索 "洪德甲辰年三月 (1484/3/27 - 1484/4/24)"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大越史記全書
條件: 包含字詞「洪德甲辰年三月 (1484/3/27 - 148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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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三

183
三月初一日,勅旨,繼今陶造銀宂,徴税如例。
185
十日,申明抑買禁,勅旨云:「抑買之禁,明令甚嚴,權豪之家,流習未革,厲民蠢政,莫此為甚。繼今奉天府及各處承憲二司,再申明舊令,禁戢戒飭,凡供辦婚姻禮物諸家,如有賣買市上民間大小物貨,宜隨時價,不得如前狃為頑態,怙勢憑威,抑買攘奪,違者如前令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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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日,申明婦人落胎及為人落胎,前已有禁,係殘忍婦人,或欲其子息少,以専厚産,或憚於生育,圖免劬勞,覺見妊娠,用計墮落,傷殘性命,戰害彝倫及為人而落之者,並行檢察,如律治罪。然視為文具,莫革前非,踵習舊風,愈滋宿弊,玩法敗俗,莫此為尤,今宜申明前令,嚴加戒飭,係有前項婦人,衆所共知,及其夫不能戒止者,並如律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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