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檢索內容: |
---|
檢索範圍: 大越史記全書 |
條件: 包含字詞「洪德甲辰年三月 (1484/3/27 - 1484/4/24)」 |
Total 3 |
《卷之十三》
183 | 三月初一日,勅旨,繼今陶造銀宂,徴税如例。 |
185 | 十日,申明抑買禁,勅旨云:「抑買之禁,明令甚嚴,權豪之家,流習未革,厲民蠢政,莫此為甚。繼今奉天府及各處承憲二司,再申明舊令,禁戢戒飭,凡供辦婚姻禮物諸家,如有賣買市上民間大小物貨,宜隨時價,不得如前狃為頑態,怙勢憑威,抑買攘奪,違者如前令治罪。」 |
186 | 十二日,申明婦人落胎及為人落胎,前已有禁,係殘忍婦人,或欲其子息少,以専厚産,或憚於生育,圖免劬勞,覺見妊娠,用計墮落,傷殘性命,戰害彝倫及為人而落之者,並行檢察,如律治罪。然視為文具,莫革前非,踵習舊風,愈滋宿弊,玩法敗俗,莫此為尤,今宜申明前令,嚴加戒飭,係有前項婦人,衆所共知,及其夫不能戒止者,並如律治罪。 |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 | 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s://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