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檢索內容: |
---|
檢索範圍: 宋太宗實録 |
條件: 包含字詞「統和元年九月丙寅 (983/10/22)」 |
Total 1 |
《卷二十六》
37 ![]() | 丙寅,詔曰:荊湖、江浙、淮南諸州,每嵗上供錢帛,遣部民之髙貲者護送至闕下,非便。自今直遣牙校,勿復擾民。先是,上謂宰相曰:諸州於部內擇高貲戶,部送官物,民家人質魯,無御下之術。篙工、檝師,皆頑猾不逞軰,侵盜官物,恣為不法,民家多破産償之,甚無謂也。故有是詔。授山後兩林蠻王弟牟昻懐化大將軍,首領王子牟蓋、磨忙、卑塊並授歸徳郎將,副使牟計等一百二十人並授懐化司戈。 |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 | 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s://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 |